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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郭飞雄6年、孙德胜2年半
日期:1/22/2016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博讯记者获悉,郭飞雄、孙德胜案二审在不开庭的情况下,被广州市中级法院作出维持原判的判决,即郭飞雄被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和寻衅滋事罪判 处有期徒刑六年,孙德胜被以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两年半。根据判决书,郭飞雄将于2019年8月7日出狱,而孙德胜将于2016年2月28日出狱,现在 距离孙德胜出狱还有一个多月时间。
    
    对于郭飞雄维持原判,代理律师张磊说:“【受难的人没有权利悲伤】刚才和郭飞雄的姐姐杨茂平还有唐荆陵的太太汪艳芳三人一起吃饭,汪艳芳特地过来 陪杨大姐,因今天维持原判的二审裁定让还心存一点希望的杨大姐彻底受伤,加之下午在天河区看守所要求探视郭飞雄受到刁难不给会见,又想起弟弟及弟弟的家人 这么多年来受到的这么多迫害伤痛,杨大姐心情十分低落,而汪艳芳的丈夫唐荆陵也是正等待着被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名的判决,我的心情也是非常沉重,但我还是 安慰两位大姐:受难的人没有权利悲伤,你们的亲人是在为一个无比崇高而伟大的事业——中国的自由民主——奋斗担当,这是非常荣耀的事情,这个事业太崇高伟 大,所以他不能是廉价的,郭飞雄唐荆陵他们付出自由的代价,是为了全中国人能享有民主和自由,他们正在争取成就一项壮丽的伟业,所以也不必悲伤。”
    
    郭飞雄的代理律师李金星愤怒地表示:“没有引用上诉人上诉意见并批驳,没有阐述和反驳辩护人辩护意见的历史判决—郭飞雄案二审判决维持原判!本案 法官广州中院伦铭健、陈少波、杨毅】这三人既然敢把自己名字写上去,当然也不要指望逃脱其责任,不要指望历史会遗忘,不要指望不会让其子孙蒙羞。”
    
    广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郭飞雄6年、孙德胜2年半


    
    广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郭飞雄6年、孙德胜2年半


    
    广州中院二审维持原判 郭飞雄6年、孙德胜2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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