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是上海市民崔福芳(手机:13564097383)被浦东新区金杨街道雇佣的外来人员非法拘禁在川沙缘中林庄园23天(2月27日至3月21日)的纪实。不自由毋宁死,崔福芳坚决反对非法拘禁的违法犯罪行为。在被非法拘禁期间,绝食抗议,咬破手指写血书留下证据。释放后,当即去“康办”(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控告,并向浦东新区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 本文已用特快专递方式(EMS:10985929418)和通过官方网上信访的方式,报送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李强,请求李强牢记宪法宣誓,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保护上海市民的人身自由与安全。 我是崔福芳,上海市浦东新区的居民,因浦东新区世博动迁私房遭到非法拆迁,十几年未解决安置问题,故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一直诉讼与上访不断。我的拆迁事发地是归浦东新区周家渡街道管辖,目前暂时居住地是归浦东新区金杨街道管辖。 今年“两会”期间,我没有去北京上访的打算,因为周家渡街道领导已与我约好商谈解决我家的拆迁安置问题,但是金杨新村街道却莫名其妙地突然绑架并非法拘禁我23天,计入他们的维稳成绩。 一、崔福芳被绑架 2018年2月27日上午十点二十分钟左右,我离开我居住的房屋(德平路1189弄10号),刚走到隔壁的11号门口,看到几个陌生人迎面走来,他们问我:“你是否姓崔?”我说:“你们是什么人?”三个山东人不问青红皂白上来抓住我的手臂,把我强行塞进停在边上的一辆白色轿车内(车牌:鲁H·JV101)。驾驶员马上拿出手机,拍一张照片传给金杨新村街道政法委书记徐海发,并报告:“逮到了。” 绑架我的白色轿车一直向东开(金海路方向)。我激烈抗争,并对绑架者说“我不认识你们,你们是谁?现在是法制社会,不是黑社会。请告诉我,你们领导是谁?······”押着我的人说:“我们现在就带你去见领导,领导在等你。”我说:“有这样绑架去见领导的吗?”我的手机也被绑架者抢夺了。 我坐的白色轿车驶入川沙缘中林庄园(东川公路3229号),3号木屋门口已停着一辆白色轿车(车牌:沪B??530),还有几个人。我们的白色轿车一到,这些绑架者就强行把我拉下来,押进木屋。我说:“领导呢?”没有人搭理我。此时,原先停在门口的白色轿车也开走了。坐车内的领导是来确认一下:抓的是不是崔福芳? 二、非法拘禁与绝食 我一人被关在一间7、8平米的房间里,除了一张床,其他什么东西也没有。有三名山东籍男看守和安徽籍女看守睡在另外一间房间。被关押的第一天,我向看守人员的头领“辉儿”提出,请领导出来对话。我说:“今天(2月27日)下午我要陪我妈(刘淑珍,88岁高龄老人)去医院看病的,现在我突然失踪,无法陪妈妈去医院看病了,我要打电话通知她。而且,我已约了明天去医院专家看病,现在我吃的药也没有了。你去跟领导说,领导不出来对话,我就绝食。” 看守的头领“辉儿”说:“我跟领导汇报了。”到了中午,我问男看守,你跟领导汇报怎么答复的,男看守说领导没有回话。我开始绝食了,我责问问男看守:“我是否犯罪犯法了?怎么可以被拘禁在这里?”男看守说:“我们没有说你犯罪犯法。” 我说:“我没有犯罪犯法,为什么要关押我?不让我去看病,还不让家属知道。”男看守说:“我只听领导的,我们已经与领导签了合同。住在这里一天1680元,我们看住你到两会结束,每人每天是700元。跟你说白了,两会没有结束,我们是看死盯牢你,决不让你走出房间一步,没有人跟你说话,电视没有,画报没有,总之什么都没有。” 我说:“我若犯罪犯法,可以送拘留所或看守所,24小时内家属也会收到拘留通知书。你们把一个守法公民秘密关押在这里,是在犯罪犯法。”男看守说:“我知道你没有犯罪犯法,但等你出去告法院,你会告赢吗?在这里领导也不会来的。我们在上海有工作做,临时做这份工作。你还是死了这条心吧。你不吃饭和我们没有关系,领导不来也和我们没有关系。” 我继续绝食,一口水也不喝。男看守对我说:“你待在这,等两会结束。会议后,你爱去哪里就去哪里,找谁解决问题跟我没有关系。吃饭吧,不要不吃饭。领导是不会来的。你的挡案我都看过了,知道你的情况。” 后来,女看守来劝我吃饭:“阿姨你还是吃饭吧,身体健康最重要。你和我妈年龄差不多大,等两会开完了,你出去告他们。阿姨我还是那句话,吃饭最重要,我们向领导反映,看看他们怎么安排你,是去看医生,还是怎么?要买什么东西跟他们说。” 三、咬手指写血书 被非法绑架拘禁在一个秘密的场所,叫天天不灵,叫地地不应,报纸上天天说依法治国,怎么地方官员还敢违法乱纪,宪法法律保护不了中国公民的人身安全,光天化日之下可以随意绑架公民,非法拘禁公民当做家常便饭。习近平主席,你知道吗?!你容许这些官员践踏法律、侵犯人民的人身自由与安全吗? 不自由毋宁死。我没有办法反抗,只能自残,以死求生,表达自己的愤慨,维护做人的尊严与人身自由的权利。我整整三天没有进食,生命受到极大伤害。后来想一想,我死了我妈怎么办,她老人家为了守住宪法,维护私有房产还在抗争,不能让她伤心。我开始进食,慢慢地吃点稀饭。 男看守看你吃饭了,也买一点生活用品给我。生活用品买的全是地摊货,做工粗糙。买的水果全是处理货,买回来8只生梨,只有2只可以吃,其他不能吃(烂棉花味)。天天吃盒饭,吃了天天拉肚子,这些盒饭大部分我是不吃的。 被关押的第四天我全身不舒服头重脚轻,知道自己发烧了。我提出要去医院看病,他们说领导不让你出去看病,我说要你们领导来对话,要么去买一支身温表(4元钱一支),再买一个热水袋捂着。我怎么说他们也不肯去买,我自己出钱要他们买也不行,一直拖着不买,我不停的喝水。不让看病,血压高,心疼,头晕,胸痛也没有人理你。我无语,在被关押的房间里,我一句话也不说了。 2018年3月18日,我咬破手指,在被关押的房间墙壁上书写几个血字:冤、绑架,自己的名字和日期。 四、释放即去“康办”控告 最后一天(2018年3月21日),男看守问:“你想吃什么我们去买。”我说:“算了吧!你们自己买了吃吧,等我出来我肯定要告你们。”另一个男看守说:“领导刚才来过了,说等一会出去时给你一个小红包(200元车费),叫租车让你自己回去。” 当日晚上7点钟,他们让我坐上一辆白色轿车(车牌:沪B·GT517),路上没有路灯,开出缘中林庄园(东川公路3229号),一直在原地几公里的地方兜圈开了一小时,企图让我不记得我被非法拘禁的地方。我说,有地铁的地方放我下车。他们在地铁12号金海路站放我下车。 我乘地铁九号线直接到中共上海市委办公厅(俗称“康办”)去控告,在康办门口大呼:“上海市委书记李强,你做人大代表去开会,为什么要把我非法拘禁在“黑监狱”里23天?你知道,有多少人被关在黑监狱吗?······” 守卫市委办公厅(康平路165号)的武警,让警察用警车送我去康平路9号登记。后来,金杨新村街道派来二位工作人员接我回家。 五、据警察调查:是金杨新村街道派人关押崔福芳 3月22号上午我与朋友一起去关押我的地方(缘中林庄园)报警,浦东新区龚路派出所警察(警号:003960、014725)乘警车(车牌:沪A2097警)赶到现场,特警也一起来了,他们认真询问、勘查并拍照。警察也向缘中林庄园的服务员及老板作了调查。接着,警察对我说:“你是报案人跟我一起去派出所”。警车开进龚路派出所,警察要我下车去派出所大堂等回音。警察调查后向上汇报,然后立案窗口的警察(警号:013536)告知我:“我们已汇报了,现在告知你,去金杨街道处理,找金杨街道的负责人。” 在我被失踪期间,我母亲、女儿多次去金杨街道、周家渡街道派出所报案,警察都说:是政府做的,我们管不了。的确,警察没有参与绑架及非法拘禁我的活动,但他们有义务与责任保护公民的人身自由与安全。警察完全有能力查清我被非法拘禁在哪里,知道谁在违法犯罪,为什么不及时出警来解救一个受害者?为什么不告诉为我日日夜夜担心的家人?让我与我的家人23天都生活在恐惧中。 恳请中共上海市委书记李强牢记宪法宣誓,维护宪法法律的权威,保护上海市民的人身自由与安全,彻查金杨街道非法拘禁崔福芳23天一案,让我有一个文明、和谐、美丽的生活。 2018年4月3日 补充材料:绑架及非法拘禁崔福芳的犯罪嫌疑人的追查线索 据证据材料反映,具体实施绑架及非法拘禁崔福芳的外来人员的身份信息可以从上海市浦东新区网格化综合管理中心查找。 2月27日绑架崔福芳是使用一辆白色轿车(车牌:鲁H·JV101)。 在崔福芳被非法拘禁期间,一辆车身写着004 综合管理的车子(车牌:沪C·5P9Y2)与三个山东籍男看守有联系。 三个山东籍男看守的白色车的牌号:鲁H·755CQ。 安徽籍女看守的红色车的牌号是:皖A·JU772。 天天送饭的山东人用车的车牌号:沪A·PJ715。 三名山东籍男看守,其中一名负责人,他们叫他“辉儿”,左嘴唇上有一粒小黑子,身高1.75左右,穿藏青色拉链衫,眼睛一大一小,圆方脸黄色皮肤。 另外二名山东籍看守人员,穿黑色衣服,圆脸,1.8米左右。安徽籍女看守是新结婚的,1.68左右。 崔福芳在川沙缘中林庄园被非法拘禁期间,3月6日下午,来了一辆白色的奥迪轿车(车牌:沪N·89665)、一辆黑色轿车(车牌:苏C·VY086),停在4号木屋(崔福芳居住的3号木屋对面),下来10人,其中一个女的正巧是2月28日看守崔福芳的。他们正在将一个访民送来非法拘禁,在4号木屋待了10分不到,就换到2号木屋关押。 释放后得知,同一时期被非法拘禁在川沙缘中林庄园4号木屋的访民是上海市浦东新区东明三林街道的沈俐洋(手机:1302328805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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