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异议人士孙林2月庭审,昨日“远程”宣判四年 【博闻社】前博讯记者孙林12月25日下午在南京市中院宣判,被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如果以2016年11月被抓算起,应该到2020年11月刑满。据悉,法院以“孙林情绪不稳”为由,宣判时孙林并未出现,而进行“远程”宣判。 2016年11月16日,孙林在拍摄南京维权人士王健案开庭时,被当地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抓捕、刑拘,之后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孙林被控的罪名包括“发布、或转发了一些含有建立民主中国、继承三民主义等内容的政论性文章”,以及他在南京某社区党员大会的会场上喊“打倒共产党”的口号。 孙林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于2018年2月9日上午在南京市中级法院开审,当时南京市中级法院周边的维稳气氛异常紧张,江苏周边几个省、市的维权人士几乎都被警告,不准前往南京旁听孙林案。不过,还是有民众不惧威胁,坚持到法院要求旁听。孙林在庭上拒绝认罪。 2018年2月9日,孙林女儿(右三)在友人陪同下到达南京中级法院,准备出席父亲的审讯。 自2月9日开庭,直到12月25日才宣判,非常不寻常。 26日,代理律师将会见孙林,预计孙林会提出上诉。 孙林在早期以实名为博讯做采访报道,2007年5月30日被抓捕,后被以“寻衅滋事罪”判4年。获释后继续以公民记者身份参与维权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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