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异议人士于新永影射习近平被羁押16个月 2019-09-24
近年来,中国地方政府严限民众评论国家领导人,尤其是习近平。(资料图/路透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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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国地方政府严限民众评论国家领导人,尤其是习近平,山东异议人士于新永,因去年“六四”29周年前夕,与友人举行纪念,被当局以“寻衅滋事罪” 逮捕,后再加控“侮辱领导人罪”,指控他用历史事件影射习近平。但由于法院说起诉证据不足,已退回检察院补充侦察。 六四29周年日前夕,于新永被济南市公安局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刑事拘留,其后被加控“侮辱罪”。起诉书指其侮辱国家领导人。该案原定于今年6月21日上午10点,在济南市历下区法院第四审判庭开庭审理。但法官在开庭前一个小时通知代理律师刘建军,取消开庭。 于新永的哥哥于新明本周二(9月24日)对自由亚洲电台说,他弟弟现被羁押在济南市看守所一年零四个月,法院迟迟不肯开庭:“本来是6月21日开庭,那一天我们都去了。他们(法院)提前一个小时说是法官病了,不开庭了,临时取消了。好多人都白跑一趟。8月5日,法院给我通知说证据不足,退回检察院。检察院说要重新搜集证据。法律规定重新二次搜集证据,最长不能超过一个月,今天是9月24日了。”
山东异议人士于新永。(RFA资料图片) Photo: RFA
于新永毕业于山东济南大学,长期积极倡导公平正义原则,帮助弱势群体写诉状及维护公民权利。每年“六四”周年日前夕,他都会与志同道合的朋友纪念“六四”。去年“六四”周年日前夕,于新永、李红卫等人因纪念“六四”,被公安带走拘留,稍后李红卫获释,而于新永则被起诉。 于新明说,他的弟弟是在行使公民的言论自由权,并未违法法律,检察院却说“案情复杂:“于新永是无罪的。两个罪名一个是寻衅滋事罪,其中有两条,一是在胸前挂个横幅说是勿忘六四,没违反宪法中的言论自由,在很偏僻的一个公园内,他们几个人。(当局)说六四是中央定调的反革命事件。还有一个说是(几年前)在世界人权日(12月10日)当天挂绶带,纪念世界人权日,说他是扰乱公共秩序。” 于新明指当局欲加之罪,强加给他弟弟的罪名,而另一项指控“侮辱罪”,更是荒唐。他说:“侮辱罪是四、五年前的事。公安机关翻历史旧账,说于在网上发表文章,说他攻击前领导人毛泽东、周恩来,影射了现领导人习近平。宪法有影射罪吗?”
山东异议人士于新永拘留通知书。(图源:参与网)
于新永曾于2014年10月联系山东多位维权人士,拟发起成立“山东维权联盟”,从此被山东警方视为重点监控人员。他于2014至2015年,在个人博客发表的三篇抨击时政的文章有关,题目为《公民与访民》、《看了习近平在延安座谈会上的讲话》、《论官员的道德》等。警方此次对于新永加控“侮辱罪”,被指是翻旧账。 代理于新永案的北京律师刘建军对本台说,法院已经超期羁押他的当事人:“一直没有开庭,一直在等待。检察院说补充侦查,超期了,肯定是超期了。一群人参加纪念活动,不构成寻衅滋事罪,我会做无罪辩护。” 目前,山东有关当局正在监控关注于新永案件的人士。一位要求匿名的人士对本台说,从6月21日法院取消开庭至今,外界无法得知于新永的最新情况。该匿名人士称,于新永没有个人诉求,他关注社会的公平正义,监督政府是否依法行政,所以遭到打击报复。 记者:乔龙 责编:胡力汉/陈美华 网编:瑞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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