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维权人士陈剑雄、袁兵涉嫌寻衅滋事罪上诉一案,二人收到了终审判决。根据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陈剑雄被维持原判三年六个月,刑期至2021年4月2日;袁兵被维持原判三年,刑期至2020年10月2日。 陈、袁二人曾于2013年5月25日在赤壁因被以“寻衅滋事罪”及“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刑事拘留,羁押于赤壁看守所。期间,陈剑雄被取保候审释放,后又再次被捕。该案在被羁押三年后审理宣判,陈剑雄被判两年零八个月,于2016年12月刑满释放;袁兵两罪合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2017年5月出狱。刑满释放后,二人受到赤壁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当地派出所和村镇维稳人员的的严密监控和维稳,正常生活受到严重影响。不堪忍受之下,二人于2017年9月底到赤壁市公安局讨要说法,不料却再次被抓捕。 本次宣判后,二人将会很快送到监狱服刑。
[博讯来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