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祭奠杨佳 镇江维权人马玉凤被批捕蒋湛春被延长指定居所监视居住
(维权网信息中心报道)2020年1月4日,本网获悉:因为在2019年清明时,到北京福田公墓祭奠杨佳,江苏省镇江市京口区的维权人士蒋湛春和润州区的马玉凤在“十一”维稳时,被公安以“涉嫌寻衅滋事罪”指定监视居住。2019年的最后一天,蒋湛春被第二次指定居所监视居住,被延长监视居住,而马玉凤直接由指定监视居住转为批捕。 刑事诉讼法修改后,确定了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涉嫌恐怖犯罪、及没有固定住处的三种犯罪嫌疑人,可以经办案的上级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指定监视居住决定。本案中,所谓的蒋湛春和马玉凤涉嫌“寻衅滋事罪”,不仅没有“案发地”公安机关将案件移送的手续,且都在镇江市京口区和润州区有各自的固定住处,根本不适用指定监视居住。 北京青年杨佳,因为到上海租自行车旅游时,被公安以涉嫌盗窃自行车为由殴打至丧失生育能力,在屡次讨说法未果情况下,以“你不给我一个说法,我就给你一个说法”的悲壮,于2008年7月1日闯入上海市闸北区公安分局复仇,杀死了6名公安人员。杨佳事件发生后,公安机关没有认真反思,用依法执法来缓解与民矛盾,而只是一味地在防范硬件的加强改造,以防范极端事件的发生,导致一些有冤屈的民众在每年的清明节,涌向杨佳墓地祭奠。 在中国的法律中,并没有禁止祭奠已去世的违法犯罪人的规定,江苏镇江公安以蒋湛春、马玉凤祭奠杨佳,而对其作出指定监视居住的处罚,显然有为同道被杀而报复的嫌疑,属于滥用职权的违法行为。而这种滥用职权的行为,往往是引发极端事件恶果之因。 马上就春节了,蒋湛春还有两个未成年孩子好在眼巴巴盼望父亲回家团聚,而马玉凤的丈夫因脑梗,更需要妻子回家照料生活。本网希望镇江市公安能够依法对待两位维权人的行为,毕竟祭奠杨佳并没有触犯刑事法律,更应该用人性化去化解两位维权人的心结和目前的难处。 马玉珍电话:175061557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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