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还应该强调指出,中国自由主义宪政思想在二十一世纪的一项重大发展是将宪政民主和市场经济紧密结合在一起。这一发展,一方面是弥补民国时期中国自由主义宪政派的重大过失。当时他们受左翼思潮的不良影响而倾向于社会主义,不幸掉进党国社会主义的圈套而自取其辱。另一方面是以“宪政经济学”回应当代中国发展市场经济所遇到的现实问题。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重建市场经济,体现着人权、产权和通过市场交换配置资源等自由主义宪政观念的回归。但是,党国及诸多不明真相的民众,试图在党国专政的政治框架下建立和发展 “有中国特色”的市场经济,甚至于将这种党国资本主义当成具有“后发优势”的“中国模式”。在中国自由主义宪政派看来,这是一个可怕的陷阱。党国资本主义所体现绝对不是“后发优势”,而恰恰是“后发劣势”(Curse to the Late-comer)。“后发劣势”是经济学界的制度学派根据落后国家现代化的挫折和失败经验而提出的概念。落后国家由于是现代化化进程中的“后来者” (the Late-comer),在很多方面可以模仿发达国家而缩短现代化行程。而模仿有两种形式,一种是模仿基础制度,另一种是模仿技术和管理模式。中国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正是大规模吸收先进的的技术和管理模式、充分利用海外资金和市场而获得“全球化”的最大红利和经济的快速发展。但是,模仿技术和管理模式相对容易,由轻而易举地模仿技术和管理模式所带来的不仅仅是短暂的繁荣,也带来不需要改革基本制度也可以获得繁荣的幻觉和陶醉,更不用说模仿基础制度则遇到“特殊既得利益”的强大阻力而步履维艰。中国在党国专政的政治框架下发展市场经济,走党国资本主义的道路而拒绝正常的市场经济不可或缺的宪政民主制度,带来了政府腐败、社会溃败、贫富悬殊、冤狱遍地、生态底盘破裂等严重弊病,经济发展本身也长期经受房地产泡沫、金融泡沫、债务危机的严重威胁而难以为继。中国自由主义宪政派认定,经济领域的改革和发展,只是中国宪政转型的一个组成部分;不及时建立宪政民主制度,等待中国的就不是持续繁荣,而是停滞、冲突、溃败以至于崩溃。 宪政社会主义 我们知道,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向世人表明,“社会主义民主”只不过是共产主义党国抵制民主的借口和一党专政的代名词。 “社会主义宪政”这一概念,也就同样有抵制宪政、维护一党专政之嫌,因而在向往和追求宪政的人们那里不受待见。中共党内那些向往和追求宪政而又由于种种原因将宪政与社会主义捆绑在一起的人们,选取了“宪政社会主义”这一概念。应该说,宪政一词重新进入当代中国官方话语系统,“社宪派”居功厥伟。根据华炳啸的考证,早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中国学术界就开始使用和讨论“宪政社会主义”这一概念了。在国内的学术论文中第一次出现“宪政社会主义”这个词,是发表于《国际共运史研究资料》1981年第3期的《费边主义》一文,文中提出“费边社是一个比较小的和精干的宪政社会主义者的团体”。随后一些学者陆续使用“宪政社会主义”这一概念来谈论他们对中国改革的期待,只是没有展开论述。 当代中国的“宪政社会主义”政治主张,和“民主社会主义”的政治主张一样,所针对的是中共党国所奉行的“专制社会主义”。针对中共党国奉行的“专制社会主义”,部分党内民主派曾经在2007年明确提出“民主社会主义”的政治改革纲领,主张中共向社会民主党转化,实现中国的民主转型。几乎在同一时间,“宪政社会主义”的政治主张也正式横空出世。胡星斗在2006年8月“首届全国社会主义论坛”上报告了他的会议论文《宪政社会主义与现代中华文明探讨》,得到法学界元老江平等一些与会代表的首肯。江平于2007发表《宪政与社会主义》一文,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的传统模式已经失败,社会主义必须通过宪政补充和落实自由权利的维度,必须实现民主、法治的社会主义。 2007-2008年间,胡星斗又在网络上连续发表《宪政社会主义与可控民主适合中国国情》、《设立政治改革特区,试点宪政社会主义》、《只有宪政社会主义才能救中国》等文章,为宪政社会主义鸣锣开道。更为重要的是,2008年3月8日由吴邦国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所作的《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出现了这样一句话:“在宪法中明确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依法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和继承权,这充分体现了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统一,成为我国宪政史上又一重要里程碑。”这是1949年以后久违了“宪政”概念第一次重新进入中央政府文件。 2008年中国法学界为宪政得到重新正名而欢欣鼓舞。童之伟主编的《法学》月刊成为2008年研究和倡导宪政的主要阵地。该刊物当年围绕这一主题刊载的重要论文有许崇德《宪政是法治国家应有之义》、李步云《什么是宪政》、何勤华《宪政是社会主义应当继承和发展的普世价值》、韩大元教授《宪政概念的宪法学说史意义》、《宪政的要义是民主》、周永坤《宪法是静态的宪政宪政是动态的宪法》、周伟《宪政的理念与实践》、杨海坤《宪政是法治的结晶和升华》、杜力夫《宪政是宪法和民主的统一》、文正邦《应当理直气壮地推进中国的宪政建设》、李林《高举社会主义宪政旗帜推进中国特色民主法治建设》、王立明《改革开放的30年就是建设宪政的30年》、莫纪宏《用“搞宪法就是搞科学”的定位来看宪政》、周叶中《加强宪政建设是执政党依法执政的必然要求》、董茂云《在宪政框架下追求司法的公正》、喻中教授《宪政有赖于国家权力纵横向协调配置和良性互动》、邹平《当代中国宪政建设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童之伟《建设宪政需要从哪些方面着手》、董和平《中国特色宪政的建设重点》、秦前红《没有成功的宪政就没有成功的社会主义》、郑贤君《宪政的“名”与“实”》、朱福惠《宪政及其中国特色》、林峰《中国实现宪政的三个基本要素》、程洁《宪政发展应着力解决好法治、民主和人权的关系》、范忠信《超越“德政”“仁政”“善政”传统建设宪政》、张千帆《中国百年宪政历程的反思与展望》。 这些论文的基本价值取向是“宪政社会主义”,尽管李步云、张千帆等学者实际上是主张自由主义宪政。
此新闻共有7页 第1页 第2页 第3页 第4页 第5页 第6页 第7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