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宗明义,在当代中国语境中,宪政这一概念的内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层面的宪政,英文的对应词是constitutionalism,指的是订立政治协定来限制和分享权力、实现公平正义。狭义层面的宪政,是“宪政民主”的缩写,英文的对应词是constitutional democracy,指的是人权、民主和法治三位一体的制度安排。从严格的意义上说,本文所论述的是狭义的宪政,也就是宪政民主的制度。宪政意义上的人权,指的是人权至上,政府只是为了落实人权而建立的“有限政府”,政府权力受到严格限制,切实保护和增进人权是政府的目的和义务;宪政意义上的民主,指的是国家权力来源于公民,公民授权是政府权力合法性的唯一源泉,立法和行政部门的当权者自由和公平的选举而产生,并且通过定期改选来体现主权在民、保证公民对政府及其官员的终极制约;宪政意义上的法治,指的是包括宪法在内的法律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任何个人和团体都必须服从法律,由程序公正和独立于立法和行政的司法权力落实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而且政府不能制定违反人权的法律。 建立宪政,是实现从传统到现代的古今之变的历史任务,世界各个民族都必须完成。中华民族实现宪政的历程,真可谓一波三折。清末第一波、民国后期第二波、当今第三波。中国本来已经在二十世纪初结束君主专制而走上了宪政大道,但是后来又阴差阳错拐入了党国专制的岔道,到了二十世纪才迷途知返、重启宪政归途。告别专政、回归宪政,是当代中国政治发展的枢纽。中华民国初年初步建立起来的宪政框架,被威权的国民党一党专政和极权的共产党一党专政相继取代是中华民族的自我迷乱和巨大不幸。宪政是专制(专政)的对立面,既不允许少数人的专制(专政)、也不允许多数人的专制(专政)。“人民共和国”以人民和民主共和的名义所推行的一党专政和“群众专政”,其专制程度登峰造极,这正是所有“社会主义”国家的政治实践带给人类的深刻教训。这种教训反过来促进人类的新觉醒,清理“无产阶级专政” 或“人民民主专政”,踏上全人类实现宪政民主的新征途。 本文所要探讨的是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人回归宪政的思想行程与社会实践。自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中国的意识形态和话语体系三分天下,即自由主义、马克思主义和新儒家。与此相应,当代中国的宪政思潮也分为三大支,即自由主义宪政、宪政社会主义和儒家宪政。就宪政思想本身和中国民间思潮而言,自由主义宪政是主流正脉,宪政社会主义和儒家宪政是两个旁支。这三支宪政思潮之间的纠缠,以及它们与政治权力之间的博弈和因应,扑朔迷离、引人入胜。 自由主义宪政 学术界和媒体界所谈论的“泛宪派”或“普宪派”,指的是中国自由主义宪政派。中国自由主义宪政派是中国宪政派的主流正脉,已在中国历尽沧桑、起落沉浮了一百余年。他们赶上世界民主化“第一波”的浪潮,主导了清末的改革和革命,创建了亚洲第一个民主共和国,结束了在中国延续两千多年的大一统君主专制制度,代之以宪政民主秩序。他们在外来侵略和连绵战火中蒙受挫折,但也在挫折困顿之中掀起波澜壮阔的宪政运动、与国民党威权主义党国进行了艰难但富有成果的抗争。他们在中共极权主义党国一统江湖之后遭逢灭顶之灾,在二十世纪八十年代以来突破中共党国的“改革开放”起死回生、重整旗鼓而重新主导中国的思想和政治路向。 中国人追求和倡导自由主义宪政,是早在十九世纪末就已开启的历史进程。从十九世纪六十年代起,一部分基督教传教士、媒体人、旅港人士和满清政府派驻欧美的外交官,就开始在中文世界比较准确地介绍宪政思想和制度。到了十九世纪八十年代,在传统儒家士大夫中就分化和转化出中国第一代自由主义者。这一批中国自由主义者尽管有诸多稚嫩残缺之处,但也明确提出了制定宪法、建立议会的政治主张,而且促成了1898的“戊戌变法”,试图模仿英国和日本的政治制度,将中国改造成君主立宪的国家。 满清统治者镇压了“戊戌变法”,但也不得不接过君主立宪的旗帜推行“新政”。1901年中国自由主义始祖梁启超在《清议报》上发表的《立宪法议》,体现了晚清精英当时对宪政的认知水平。该文的开篇指出:“有土地、人民立于大地者谓之国。世界之国有二种:一曰君主之国,二曰民主之国。设制度、施号令以治其土地、人民谓之政。世界之政有二种:一曰有宪法之政(亦名立宪之政),二曰无宪法之政(亦名专制 之政)。采一定之政治以治国民谓之政体。世界之政体有三种:一曰君主专制政体,二曰君主立宪政体,三曰民主立宪政体。今日全地球号称强国者十数,除俄罗斯 为君主专制政体,美利坚法兰西为民主立宪政体外,自余各国则皆君主立宪政体也。君主立宪者,政体之最良者也。”1905年,清政府果敢废除了科举制度,促进传统士大夫向现代知识分子的整体转化。1908年清政府颁布《钦定宪法大纲》,规定“臣民于法律范围以内,所有言论、著作、出版及集会、结社等事,均准其自由”。清政府随后还依照宪法大纲设立了相当于预备国会的“资政院”和相当于省议会的“咨议局”,甚至于1911年5月仿照日本政制设立内阁制的政府。可惜的是,满洲贵族保守势力不愿真正放弃专制权力和统治特权,玩弄通过“立宪”来扩张权力的阴谋诡计,结果被历史抛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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