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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社记者控告中共网络主管部门
日期:3/13/2016 来源:网络 作者:网络


者周方名公开信控告中共网主管部


北春编者按语:一个记者敢于实名控告中共网络主管矛头直指习近平的政策,这是非同小可的大事,意味着着反习的势力已经开始反攻,如果说任志强是第一炮,周方就是第二炮,还有那封以党员身份要求习辞职的公开信。且这些反击都是站在自由主义立场上的。

    华社记者周方实名公开信控告中共网络主管部门
(新者周方公开举报中共网络监管。)
    
    【博 闻社特稿】中共两会召开之时,2013年曾因公开举报某副部高官参与人奶宴轰动的新者周方,近日再度出手,表致全国人大常委会、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察院、中国共党中央律委会公开信,控告中共网主管部门严反国家法和有关法律法,粗暴践踏公民基本利、侵犯公民 自由

该信今天晚上在新浪微博出现,未知能否持久。以下为公开信全文:
    
    全国人大常委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察院、中国共党中央律委会:
    
    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本人以中人民共和国公民的身份公开举报主管部门严反国家法和有关法律法,粗暴践踏公民基本利、侵犯公民言自由
    
    近年来,随着各媒体特是自媒体的起,传统媒体面日益激烈的争,同政府媒体的督管理特新媒体的来了全新的课题峻的挑。如何适新形、加和改善媒体管理是政府必问题
    
     而,媒体主管部媒体管理部门长期存在玩忽守、用公权、侵犯人权等严重的违宪违法行为。有关部门法行造成了极大的思想混乱和舆论误 导,严重威胁了国家的安全和稳定,极大地阻碍了改革开放事业的深入,严重损害了执政党、政府和国家形像,损害了中华民族的长远利益。
    
     年来,有关部国家法和依法治国的原,未能行政府的管与服务责任,无中生有地、无耻地扮演起舆论法官的角色。网管部以极其粗暴 的方式来管理媒体合媒体,常常在未任何司法程序、缺乏足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动辄个人博客与微博。
    
    更有甚者,网管部在公安、央等政府部和媒体的配合下,以官意志取代法律,由网管部主要领导提供黑名,公安部抓人。
    
     我了解,在程中,警察常常以威当事人人身和家庭安全的言暴力甚至刑逼供等方式案,迫使当事人屈服并同意上央认罪。近日生的 攻任志这一类似文革式大批判的特大网安全事件使网管部玩忽守、用公法行达到了峰,也广大人民群众看清了他的丑,引 了民众极大的恐慌与慨。
    
    中共十八大以来,在网管部的粗暴治下,网络舆论受到了极大的制,人民群众的言论自由受到了极其严重的侵犯。一时间,我国广大人民特别是网民当陷入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恐怖之中。许多人对中央产生了怀疑,担心文革重来。
    
     为严重的是,网管部门公权私用,在网民中大搞顺我者昌,逆我者亡,以关博客和微博等方式非法剥公民言自由。最为恶劣的是,由于广大人民群众特 别是知识分子拒绝参与他们的非法行为,某些网络主管领导竟然置国家法律于不顾,动用公共资源,从违法犯罪人员大肆培养自己的舆论队伍,使他们成为名副其实 打手
    
    创办色情网站而被捕的周小平就是最典型的例子。了达到其险恶目的,他竟然领导人安保定,派遣周小平参加近平出席的文会。
    
    指出的是,由于媒体管理部玩忽守、用公、以权谋私,法形同虚治国依法治国等中央政策与最高原无法落,政令不政令不出中南海像日益重,人民群众听到的、看的是与国家法律和中央政策完全相反的现实
    
     年来,改革开放言受到制,反改革开放言甚至文革式言行无阻。在改革开放喊的自媒体遭到封的同,大肆布极左言和文革式点的 自媒体却受到容。用公误导舆论造民意的法犯罪行得到立即、有效的遏制,否则这继续下去将国家和民族来灾果。
    
     此,了国家改革开放的持和深入,了国家的治久安与人民幸福,本人恳请中央尽快采取行调查并追究舆论与媒体主管部是网管部玩忽守、 用公法行。与此同于宣门办经费巨大但管理和使用却不透明,特是网管部经费使用不透明,可能存在涉嫌触犯法律的严重问 题。
    
    据我了解,大量宣传项目特别是网络宣传和监控项目不经公开招标,而是由有关部门领导通过私人关系发包给企业或个人。本人以公民身份要求有关部门审计并调查舆论与媒体主管部门特别是网管部门经费使用情况,查处贪污受贿等违法犯罪行为。建议重点调查以下问题:
    
    一、北京精神传经费筹集与使用情况。据本人察了解,北京市曾有一段时间大肆宣由极少数人造的所北京精神抗宣中央依法治国精神以及社会主核心价值观。当地方上动员了大量人力、力和物力,在大街小巷立、张贴了无数精美、造价不菲的宣模型、标语,大肆置宣传栏
    
    二、中央宣传经费的整体使用情况和国家传项目的经费使用以及招情况。
    
    三、中央有关部的网管理经费使用情况,特络监络评论员的招募、管理和培养经费
    
    四、全面调查打大V程与经费使用情况,追究网络办、公安部、央等部有关任人的刑事任。
    
    五、全面调查围攻任志强事件,追究网络办中央网、千网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的刑事任。
    
    六、全面网管部与网公司的账目往来以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在与网络公司以及相关企业和个人是否存在利益关系。
    
    七、除此之外,建议对在网自由封锁过程中扮演了极其重要角色的千网、百度公司等网媒体和网展开刑事调查,追经营管理中的法行
    
    八、追究造成重大公共财产损失的人民搜索有关负责人的刑事任。
    
    举报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周方
    身份号:110105196008******
    手机号:139108*****
    通信地址:北京宣武西大街57号新外部
    201637

[讯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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