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春编者按语;李明哲在法庭上的眼神,我们可以想象到这几个月来他遭受到这样的非人的炼狱般的折磨。台湾通过李明哲一案可以切身体会到中国的邪恶,如果两岸统一了,台湾将成为怎么样的一个社会。以中共定义李明哲所犯的罪,可以说台湾二千三百万人哪个没有犯过,即使国民党也骂中共的制度。
李明哲以往活动的照片(李明哲妻子提供) 北京 — 台湾NGO工作者李明哲与中国大陆人士彭宇华涉嫌“颠覆国家政权”一案在湖南岳阳开庭,法院外面戒备森严。彭宇华、李明哲二人当庭认罪悔罪。从台北赶到法庭旁听的李明哲妻子李净瑜对庭审表示愤怒,指称李明哲受到虚假审判,被迫认罪。 彭宇华、李明哲“涉嫌颠覆国家政权”一案周一上午在湖南省岳阳市中级法院开庭。李明哲的妻子李净瑜、母亲郭秀秦到庭旁听。李净瑜的联络人萧逸民说,李净瑜由一名国台办官员和台商协会人员陪同进入法院旁听。 萧逸民:“只有他太太,还有国台办的人,台商协会有一位陪同可以进去,其他人都不能进去。她很愤怒,她觉得今天是一个虚假的审判,她先生被这样对待,那些都不是他要讲的话。” 据悉,李净瑜当天下午发表声明抗议法庭虚假审判。 台湾NGO工作者李明哲于3月19日从澳门入境中国大陆后被失踪,其后被控颠覆国家政权。 同为被告的彭宇华身份一直不为外界所知,直到法院发布视频,宣读检察院起诉书才得知彭宇华是岳阳人,在湖北黄冈市蕲春县一家证券公司工作。 检察院的起诉书指控彭宇华在网络上设立QQ群,召开武汉会议,设立梅花公司等,这些均成为其罪状。而李明哲曾加入彭宇华的QQ群,并且在网络上传播相关言论。彭宇华在QQ群传播作家笑蜀的文章,李明哲发布阅读后的心得体会,也成为证据。 起诉书指,彭宇华案经国家安全部指定管辖,与李明哲案并案处理。法庭上,彭宇华自述2013年时,他与李明哲在围观和群内转发秦永敏文章上有分歧,此后就再也没有联系过。 彭宇华及李明哲对于公诉人的指控照单全收,均表示没有异议。而二人的辩护律师则逐条反驳,认为QQ群并非实体组织,并且武汉会议没有通过决议,检方所指的梅花公司没有真正运作,且李明哲没有参与武汉会议,也未提供资金给彭宇华。 在法院发布的视频中,李明哲承认“散步恶意公祭中国共产党现行制度、中国政府的文章与言论,撰写恶意抹黑制度的资料文字,意图颠覆国家政权”。李明哲在视频中数次一字不漏的重复了上述陈述。 彭宇华在庭审中称国安执法文明,关押期间为其配眼镜、买衣服。李明哲也称自身权益获得保障,在看守所中观看电视新闻,与台湾媒体对中国有偏见的报道不同,对中国有了重新认识。 在台湾关注庭审的李明哲支持者象先生认为,在网上发表推动民主宪政围观热点事件并且批评抗议政府过失的做法不能构成犯罪。 象先生:“这些都在文明国家不算犯罪,庭审不符合程序,律师也没有做无罪辩护,而且是念了稿子。” https://www.voachinese.com/a/4023428.html 庭审前夕,当局连夜在法院外设置路障,有支持者相继从中国不同地区前往法院外围观,大批国保、便衣人员到场监视。 一些活动人士在岳阳和其他地方举牌声援李明哲。有声援者在法院外被带走,部分支持者则被软禁在家。与8月22日长沙中院审判江天勇案一样,法院在微博上发布了部分庭审片段。庭审结束时,未当庭宣判。 李明哲的妻子李净瑜在临行前预料李明哲会在法庭上被迫认罪,希望台湾人民原谅。李明哲的母亲郭秀秦则希望其子认罪获得轻判。 李净瑜的联络人萧逸民对美国之音表示,李净瑜感到非常愤怒,是一场虚假的审判。 台湾支持者在网络上通过微博关注庭审状况,一名支持者认为这些事情在文明国家不会发生,审判不符合程序,律师没有进行无罪辩护,而且照稿子念。 萧逸民说,李净瑜所在的饭店不允许他们使用会议室,他们不得不在宾馆楼下或在房间内接受媒体采访,发布声明。 台湾政府和公众以及国际特赦等人权组织一直呼吁中国政府立即释放李明哲。李明哲是中国今年1月1日生效的非政府组织管理法实施后第一个被捕的外籍非政府组织人员。中国新实施的《境外非政府组织境内活动管理法》给予了中国警方广泛的权利,包括审问境外NGO工作人员、检查其办公室、审阅其文件,甚至没收其房产等。 来源:VO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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