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透香港4月29日 - 中国非法集资案件数量去年以来呈“爆发式增长”,由11部委联合组成的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即将在6-8月开展全国非法集资问题专项整治行动,而中国央行亦起草条例,对不吸收存款的放贷业务实施牌照管理。
中国处置非法集资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处非办)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人民银行、证监会等11部委召开发布会。处非办主任杨玉柱在会上表示,去年以来,非法集资形势更加严峻,案件高位攀升,大案要案高发频发。
“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农民专业合作社、房地产、私募股权投资等成为近年来的重灾区。一些民办教育机构涉嫌非法集资风险显现,行业特点突出”。杨玉柱称。
针对民间融资乱象,中国央行亦表示,目前正牵头起草《非存款类放贷组织条例》,对不吸收存款的放贷业务实施牌照管理,明确非存款类放贷组织的法律定位和市场准入资格。明确合法与非法的边界和地方政府的监管责任。
“条例将实现对当前大部分民间借贷活动的覆盖,对于不持有牌照经营放贷业务的组织和个人,将按照条例和相关法律追究法律责任。”央行在周二联系会议的发言材料里称,还将推动完善和细化我国民事诉讼法的代表人诉讼制度。
近年来,随着居民财富增长、投资意识增强,理财活动愈发火热。有不少公司打着投资咨询、非融资性担保、第三方理财、财富管理等旗号向公众发售产品,违规吸收社会资金。
公安部数据显示,2014年全国公安机关针对非法集资共立案8,700余起,涉案金额逾千亿元,今年1至2月立案2,200余起,涉案金额346亿余元人民币,从涉及行业看,投资理财、P2P网络借贷等已成重灾区,案件数量迅速上升。
**央行警示三类P2P,起草指导意见**
中国当下火热的互联网金融背景下,网络借贷平台涉嫌非法集资案件亦高发,尤其是多发在个体网络借贷(P2P)领域。
中国央行认为,缺乏制度规范和有效监管是当前民间借贷领域非法集资案件多发的重要原因之一。
央行亦称,正牵头起草《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要求网络借贷平台不得非法集资,同时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保障客户资金安全。
央行条法司副处长王晋周二表示,P2P领域主要有三种情形可能导致非法集资,一些网络借贷平台将借款需求设计成理财产品出售给放贷人,或者先归集资金、再寻找借款对象等方式,使放贷人资金进入平台的中间账户,并由平台实际控制和支配;
网络借贷平台未能及时发现甚至默许借款人在平台上大量发布虚假借款信息;网络借贷平台发布虚假的高利借款标的,并采用借新贷还旧贷的庞氏骗局模式。
央行称,上述意见发布后,央行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出台相关监管措施。
市场人士普遍预期,未来P2P行业将会产生分化,符合监管规则的平台成交量将会成倍上升,而不符合的平台将会面临政策风险及优胜劣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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