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网信办)继上周宣布规管网站服务商的“约谈十条”后,昨日再推出旨在严管新闻来源的“可供网站转载新闻的新闻单位名单”,进一步管控网络舆论。名单显示,包括《南方都市报》及上海澎湃新闻网等新锐媒体均被剔除。
省市区党报均可转载 名单列出381家新闻媒体,分为中央、省份两级。其中,央媒有99家,分别是人民网、新华网等26家中央新闻网站,《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等63份报纸杂志,外交部、国家网信办等10个部委网站。 31个省份的媒体,则分为新闻网站、报刊、电台电视台三类,共282家。网信办没有透露选用的标准,但从名单可见,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党委机关报、直属电台电视台全部属于“可转载”的,而子报是否入选,则各地有所不同。 目前内地传媒业最发达的地方是北京、广东、上海,特别是广东南方系向以敢于触碰敏感线著称,但在这波名单中,仅省委机关报《南方日报》得以入选, 而《南方都市报》、《南方周末》、《21世纪经济报道》等敢言报纸全被剔除,南方报业集团在云南主办的《云南信息报》也未能入选。 上海方面,去年成立的新锐媒体澎湃新闻网,以及党委机关报的子报《新闻晨报》、《东方早报》等都未能进入名单。《新京报》被列入名单,估计是“得益”于2011年南方报业集团退出、改由北京市委宣传部接管的结果。 比较令人意外的是,财新网也在名单之中,在几乎清一色的官方媒体当中更突显其“特殊身份”。另外,搜索引擎“中国搜索”、综艺娱乐为主的湖南金鹰 网,以及山东烟台市下属的“胶东在线”新闻论坛网站等,也成为官方认可的新闻来源,令网友大为惊叹。山东多达16家媒体列入名单,在31省份中居首。 根据2005年国新办发布的《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管理规定》,在内地从事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者,转载新闻信息或者向公众发送时政类通讯信息,应当 转载、发送中央新闻单位或者各省份直属新闻单位发布的新闻信息。违者应当立即删除,可被罚款3万元人民币,甚至责令停止服务。 国家网信办负责人在上月28日发布“约谈十条”后解释,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单位覆盖面很广,包括通过网站、客户端、博客、微博、即时通讯工具等各种形式提供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的提供者。
公开名单 日后规管恐更严 事实上,各大新闻网站手里早就有官方派发的可供网站转载媒体名单,明令名单外的报道文章属于“非法来源稿件”。但业内分析认为,这份名单在以前是属于保密的内部文件,这次国家网信办将之公开化,很明显就是给予名单“合法性”,换言之,未来对网站的规管将更加严厉。 新浪、搜狐、网易等商业新闻网站是内地网民阅读新闻资讯的主要渠道,内地平面媒体本身的网站一般浏览量有限,若获新闻网站转载内容,一来可获版权收入,二来保持媒体知名度。特别是进入智能手机时代,客户端的新闻推送,浏览量更可观。 新闻网站之间竞争激烈,为求点击量,不少网站编辑会选用敏感新闻,或未经证实的新闻,甚至被官方认为是低俗、色情的文章。如果被党宣部门发现而要求删除,就算只有10分钟的时间差,一则“好新闻”也能获得数以十万计的点击。
自行立法兼执行 在网信办成立后,互联网巨头受到愈来愈严厉的规管。去年8月以来,《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又称“微信十条”)、《互联网 用户账号名称管理规定》(“账号十条”)和“约谈十条”先后出台,网信办以自己制定法规、自己执行的方式,加强规管互联网。今年2月和4月,网易和新浪相 继被网信办约谈,其中屡次违规的新浪收到最严厉警告,若不彻底政改,将被除牌。 另外,暂时仍未知各媒体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是否可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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