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嫖宿幼女罪”备受社会争议。(网络漫画)
中国有望废除已经实行了18年的“嫖宿幼女罪”,引发舆论关注。有评论认为,如果“嫖宿幼女罪”能够废除无疑是一大进步,不过,是否能够真正保护儿童的权利,仍需要观察具体的法律实施。而现行的强奸罪也存在不完善之处,有待进一步改进。
中国全国人大常委会周一下午三次审议刑法纠正案(九)(草案),其中备受外界关注的“嫖宿幼女罪”在三审稿中被删除,增设“奸淫幼女罪”。这意味着一旦审议通过,凡性侵不满14周岁的幼女均将以强奸论罪。
自从1997年中国修订刑罚时增加了嫖宿幼女罪,有关法例就一直引发舆论争议,中国妇联等多个团体都曾联署呼吁废除这条恶法。
对于已经实行了18年的“嫖宿幼女罪”有望从刑法中删除,“女权之声”编辑熊婧表示十分高兴,认为是一大进步。
“在我看来我挺高兴的,其实没有想到。这个事已经说了很多年了,从09年一些官员嫖宿幼女的案子出来,呼吁的声音一直很高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他们也都有提议,但是一直没有得到过回应。他们的二审的稿子里面没有采纳这个意见,说各方意见不一致。”
中 国最高法曾公布,近年来中国性侵儿童的案件呈上升趋势。在2012年至2014年,全国性侵儿童案件达7145起。2013年,中国广东、海南等地发生多 起小学校长强奸未成年幼女的事件。然而,“嫖宿幼女罪”却成为一些性侵儿童官员的保护伞。2011年,陕西略阳发生数名干部轮奸12岁幼女的恶性事件,然 而,最终6名被告以“嫖宿幼女罪”定罪,其中刑期最高的7年,最低的仅为5年。且这一罪名将大多官员、校长诱奸幼女定性为幼女自愿行为,将她们污名化,给 她们造成了二次伤害。
熊婧认为,废除“嫖宿幼女罪”只是第一步,中国政府还应当完善现行的强奸罪。
“我觉得需要做的事情还是很多,现在刑法的强奸罪也不是一个很完善的罪名。按照国际上比较通行的做法,已经不再会用性别来区分,不只要保护幼女的权利,幼男也是。(中国)强奸罪的受害人的对象只能是女性,包括‘奸淫幼女罪’,里面也没有男孩什么事。”
根据民生观察工作室今年5月公布的近一年内媒体曝光的儿童性侵案件,不仅是女孩,男童受到性侵或猥亵的案例也有13起。
民生观察工作室负责人刘飞跃周一向本台表示,从根本上而言,只有法律公平、公正,儿童的权益才能得到切实保障。
“我们觉得这是对保护幼女权益向前推进了一步,当然这是一个综合性的工作,其他还有很多工作要做,整个中国的法制环境都要改变,让法律得到真正实施,这是一个法治国家最重要的。”
有网民认为,由于强奸罪的最低量刑起点只有3年,较“嫖宿幼女罪”更轻,在废除“嫖宿幼女罪”的同时必须明确“奸淫幼女”的量刑。否则,恐怕反而会变相令权贵“减刑”。
特约记者:扬帆 责编:胡汉强/申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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