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公安4枪击毙李松山 拒绝回答遗属疑问拒绝公布执法记录仪
以下是当事人的陈述: 我是山东省无棣县埕口镇李家山子村村民李淑华,我是死者李松山的妻子,我的身份证号132934197406201562,联系电话18706612290;15169929713。 2016年4月13日下午17:00我们接到绵阳市涪城区刑侦大队马远东的电话通知,让我们认领李松山的尸体,4月16日我们到达绵阳公安局,公安局办案人员告诉我们李松山涉嫌抢劫、袭警在抓捕过程中被警察开枪击毙。 针对上述事实我们作为死者的家属多次向公安局办案人员就案件事实提出质疑,办案人员均未答复、置之不理包庇案情、避重就轻,作为执法机关谎话连篇 隐瞒事实不给于答复,在此希望借助检察院有关领导对公安执法进行监督,澄清案件事实,还死者一个公道,(死者现存于绵阳殡仪馆内) 我丈夫李松山在家是一个本本分分的农民,在家无任何犯罪和违法前科,因为生计在2016年4月7日被付云峰以装修为由骗到四川绵阳,9日李松山到绵阳后电话联系我们说是被骗到四川进行传销活动,然后告诉家人想马上回家,就在想回家的时候被警方枪杀。 以上就是案件的事实,此案中李松山是一名受害者怎么就成了犯罪嫌疑人了?李松山抢劫的动机是什么?在2016年4月9日到4月12日在传销组织中发生了什么?公安局在通报中称李松山手持30厘米剔骨刀,此作案工具在什么地方? 根据我们见到的李松山尸体,李松山额头中枪、腹部、下肢、上肢中枪,作为正常抓捕疑犯的警察不明事实为何击毙嫌疑人?家属持有怀疑,身中数枪开枪顺序是怎样形成的?是否有开数枪的必要? 在抓捕过程中随警录像视频为何不向死者家属及社会公众公布? 此案件希望得到媒体及各位领导的关注,还死者一个清白。 死者家属及儿子跪拜,山东省滨州市无棣县埕口镇李山子村村民委员会及村民联合请求公安执法机关作出明确解释,还死者一个公道。
[博讯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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