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处死日期做假:执行正是章含之换肾之时
聂树斌虽获无罪判决,但聂案的许多隐情仍然扑朔迷离,其中之一就是聂树斌的真正死亡时间,他到底是何时被执行死刑的?坊间风传的章含之换肾用的肾源就是聂树斌的,到底是离谱的谣言,还是有根有据? 1 先说章含之(上图左)的换肾时间。 1)第一财经日报社社长助理叶航于2008年1月26日在新浪博客中写了篇纪念刚去世的章含之的文章《哀伤的雪–悼章含之》,文中写道: 章老师很相信本命年说法的,就是最后一次我去看她的那天(注:前文写明是2007年11月底)她说:“本命年是有些晦气,我的每一个本命年都有些麻烦事儿,上一个本命年是我大手术,再前一个本命年是老乔去世,这个本命年我又这么不好,哎!” 章含之生于1935年7月14日,属猪。说这话的2007年正好是她本命年。章所说做大手术的“上一个本命年”应该是1995年,她正好60岁,农历的时间为1995年1月31日~1996年2月18日。也就是说章在这个期间做了大手术。 2)2015年1月1日,《南都周刊》第838期刊载了章含之女儿洪晃的专栏文章,题为《受虐者的狂欢》,讲的就是社会上风传她妈用了聂树斌的肾,洪晃否认了这个说法。文章中洪晃是这么说的: “我母亲的确换过两次肾,她是1995年得肾炎,透析一年多以后换肾。第一次换肾是在北京朝阳医院,第二次是7年以后在上海长征医院。两个医院没有透露肾源。” “因为我妈妈是1996年换肾,我可以非常肯定地回答,我妈妈换肾所采用的器官与1995年被执行死刑的聂树斌无关。” 由于叶航与章含之有多年的交情,关系很近,又是亲耳听章含之说的;洪晃则是章的女儿,因此,我们可以认为这两人说的比较可靠。 那对比叶航文与洪晃文,两个时间的交集是1996年1月1日-1996年2月18日。也就是说,章含之是在这49天中的某一天首次做了换肾手术。 此前有许多文章认为章含之用了聂树斌的肾是谣言,因为时间对不上。 公开文件显示,聂树斌是在1995年4月27日被执行枪决。按医学常识,换肾手术必须在供体死后48小时内进行。既然章含之的换肾手术是在1996年1月或2月做的,那时间显然对不上。洪晃很肯定地说不可能,也是因为这个原因。 2 但是,聂树斌案的复查移交山东高院后,聂树斌的辩护律师李树亭几经周折,终于在2015年4月看到了聂案的全部案卷。从案卷中,李律师除了发现大量与定罪及程序有关的疑点外,在聂树斌到底是何时死的,也提出了质疑。重要的证据有: 1)聂树斌“死后”又离奇上诉。 案卷显示,聂树斌是1995年4月27日被枪决的。但案卷中却有一份落款时间为“一九九五年五月十三日”,由聂树斌亲笔书写并签名的“刑事上 诉状”。在复查听证会上,李律师出示了这份上诉状,法庭认定这是聂树斌亲笔书写,这意味着法庭承认聂树斌被执行死刑的时间存在重大误差。 2)死刑现场照片显示,枪决聂树斌应该是在下雪的冬天。 李律师在接受凤凰卫视采访时表示,从案卷中的执行照片看,聂树斌是身穿羽绒服跪在雪地上,雪比较厚。而旁边的执行人员也穿着厚厚的冬装,聂不可能是在1995年4月27日被枪决的。 李树亭律师为此专门到石家庄气象局查阅气象资料,1995年4月27日是25.8度,天很温暖,不可能下雪或穿羽绒服。 李律师进一步查阅了前后一年多的气象资料,发现那段时间中,石家庄只下了三场雪,其中1996年1月13日、14日下了两场比较大的雪,其后又下过一场很小的雪。从执行现场照片上的积雪厚度来判断,聂枪决的时间应该是1月13、14日那两场大雪之后! 期间李律师还找到另一证人,他表示聂树斌可能是在1995年10月1日左右被执行死刑,反正不是4月27日。 李律师查阅案卷还发现,指挥这次死刑执行的审判员为空白。临场监督人员的检查人员也为空白。也就是说,这次执行既没有执行报告,也没有临场监督报告,这完全违反了刑事诉讼法的规定。 3 如果这些死刑执行照片不是伪造的,再配合石家庄市1995年4月至1996年4月间的气象资料,那么,不用太高深专业的水平,我们都能判断,聂树斌被枪决的时间,应该是在1996年1月13日后的几天,因为照片显示,执行死刑时地上的雪刚开始有点融化。 现在我们再来对比聂树斌的死亡时间与章含之的换肾时间: 章含之首次换肾时间:1996年1月1日-1996年2月18日之间; 聂树斌真实死亡时间:1996年1月13日后的几天。 加上那些无风不起浪的传言,加上聂树斌死亡时间那么诡异,你会得出什么结论? 还有另外一个诡异的细节是,按官方的说法,人是4月27日枪毙的,但枪决前却没有通知家属。4月28日聂树斌的父亲还去看守所给儿子送生活用品,到了看守所才知道人已经枪毙了。 聂树斌的母亲张焕枝在接受凤凰卫视采访时说,那时她儿子可能还没死,但他们为什么说人已经枪毙了呢?还把骨灰都拿来了,他们是什么目的呢? 如果聂树斌确实是1996年1月才枪毙的,那案卷里写的却是1995年4月27日执行死刑,又不告诉家属,家属找上门来才说人死了,还把骨灰 都拿出来了,那当地公检法和政府演的又是哪一出呢?反正是判了死刑要枪毙,为什么要这么做呢?这其中的猫腻真是让人有太多的想像空间。 4 我写这篇文章,考证聂树斌死亡时间与章含之换肾时间的关系,并无指责章含之的意思,因为章含之本人不一定知道肾源,包括家属洪晃也不知道,而使用死囚器官在当时是很常见的。 我国的现状是,器官移植来源很少,每年都有大量需要移植的患者在等待中死去。在2012年全国“两会”上,时任卫生部副部长的黄洁夫坦言,器 官紧缺是我国器官移植发展的瓶颈,由于缺乏公民自愿捐献,死囚器官成了器官移植的主要来源。2014年12月3日,中国医院协会人体器官获取组织联盟主席 黄洁夫在昆明研讨会上宣布,从2015年1月1日起,我国将全面停止使用死囚器官作为移植供体来源,公民逝世后自愿器官捐献将成为器官移植使用的唯一渠 道。 在那篇《受虐者的狂欢》中,洪晃是这样自我批判的: “然而这并不说明我不用反思整个器官移植的过程。妈妈两次换肾,我们都不知道肾源是哪里,更不要说是谁的。作为病人和家属,我们只是庆幸在需 要移植的时候,能够及时找到匹配的器官。我们从来没有参与寻找匹配的器官,也没有打听过器官的来源。这一切都是医生安排的。而我们为什么不参与、不打听, 是因为我们有一种感觉,这个过程可能我们不想知道,可能很恐怖。所以虽然我肯定我妈妈的肾移植与聂案无关,但是我不能肯定她的肾移植跟王树斌、张树斌或者 其他死囚无关。我们都得了选择性道德麻木症。” 通过以上考证,我觉得章换肾与聂案很可能有关,但目前的证据只是怀疑,并不能确证这一点。要确证其实也不难,到北京朝阳医院一查就知道,知情 人也都在。事实上,了解了我国器官移植的现状后就会明白,章含之换肾是否跟聂树斌有关,其实也没那么重要。问题的关键不在章含之身上,而在聂案本身。 即使聂树斌已经被宣告无罪,但聂案仍有太多的真相没有公开:现场怎么勘察的,聂杀人的证据是怎么确认的?为什么最初的笔录离奇失踪了?有没有 刑讯逼供、屈打成招?在证据明显不足的情况下,是什么力量推动聂被判死刑的?在王书金主动供出该案后,是谁在阻挠真相的查明?有多少势力参与了对聂案的复 查,以致聂案一拖11年? 现在连聂树斌到底是什么时候死的都没搞清,他的死有没有其它因素掺杂其中?这些都是问题,需要有关部门给公众一个交代。(作者目无国法) _(网文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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