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益组织:电视认罪—一场中国官方导演的大戏 2018年4月11日 08:11
“保护卫士”最新报告《剧本和策划:中国强迫电视认罪的幕后》首页插图
华盛顿 — 场景设好了:一个中间摆放着大铁笼的房间。高瓦数的聚光灯也架好了。工作人员各就各位。 Action! 摄像机上的小红灯开始闪烁,透过铁笼的缝隙聚焦在男主人公的脸上。 换好崭新橘色囚服的男主人公戴着手铐,被锁在铁笼里的一把铁椅上。他看起来神情恍惚,目光中难掩震惊,背诵着事先写好的脚本。 这不是在警匪片的片场,而是这位男主人公——2013年被中国逮捕、拘禁近两年的英国公民彼得·汉弗莱(Peter Humphrey)描述他被强迫拍摄认罪视频的场景。此前,汉弗莱在中国经营一家调查公司。他和妻子的被捕被广泛认为具有政治动机。 星期二(4月10日),设在亚洲的权益组织“保护卫士”(Safeguard Defenders)发布最新报告《剧本和策划:中国强迫电视认罪的幕后》。这份100多页的英文报告分析了过去五年来中国媒体播出的45例电视认罪。认罪时他们都还没被审判,绝大多数甚至尚未被正式逮捕。 报告对十多位相关人士——受害者、家属和律师进行了深度访问。他们的证言详尽披露了中国当局如何强迫公民和外籍人士在电视上公开认罪。大部分证言首度为外界所知,为了解当局晦暗不明的内幕、黑幕擦亮了一道火光。 这些当事人说,认罪视频的拍摄被安排得事无巨细,好似在出演一幕精心排演的戏剧。 拍摄前,他们往往被获准洗澡,换上指定服装,有些是囚服,有些是普通的衣服。然后,他们的眼睛被蒙上黑布,一路送到拍摄现场。他们口中说出的每一句话都由他人事先写好,必须烂熟于心,一字不差地背诵出来,还要按照“导演”,即公安人员的指示调整自己的语速、面部表情、甚至配合“台词”适时地哽咽、抽泣。 如果达不到“导演”的要求,就要一遍一遍地重录。报告引述一位被迫拍摄这类视频的人权捍卫者说,他从白天录到晚上,整整七个小时,之后又被蒙上黑布,送回监牢。 多名当事人说,他们是在获得免于酷刑、宽大处理的承诺下同意拍摄视频的,另有一些人在家人受到胁迫的情况下不得已而为之。 2015年“709案”中被抓捕的人权律师王宇说,当年10月的一个半夜,她被从睡梦中唤醒。两名预审员前来告诉她,她16岁的儿子已在云南边境被捕,当时他正准备经由缅甸逃亡美国。 王宇说,当她看到儿子在看守所的照片,下方还写着“犯罪嫌疑人”几个字时,当场昏厥过去。 她被告知,只要录制一个视频给公安部领导看,就可以救儿子。当局承诺,这些视频不会对外公开。拍摄时也只使用了平时审讯用的电脑摄像头。直到获得自由后,王宇才从父母和朋友的口中得知,自己上了国家电视。 “我不企盼得到世人的谅解,”王宇说,“我仅仅是想说,孩子是我的一切,当时那种情况,也许我只能选择那样做!” 流亡美国的维权律师滕彪对美国之音说:“一般说来,在中国成为维权人士和异议人士,要有很强烈的责任感和勇气,也往往得到民间的支持和尊敬。但一旦被迫公开认罪,就会被一部分同行认为是软弱、投降,甚至是背叛,这种压力可能会使被迫认罪的人长期抬不起头来,甚至可能永远退出人权工作。” 滕彪说,在很多维权人士和良心犯看来,“强迫公开认罪比肉体酷刑更痛苦”。 “保护卫士”的报告说,“中国的电视认罪让人联想到历史上的暴力和有辱人格的政治迫害事件。这种做法和毛时代的公开批斗或斯大林时代臭名昭著的假公审别无二致。” 该组织还说,在强迫电视认罪的过程中,媒体不仅仅是被动的平台,而是积极充当了警方的合作者。有时通过移花接木的剪辑,将当事人的证词变得面目全非。 除了起到对本国民众的宣传作用外,该组织说,电视认罪还被用作于一种外交工具。这些装扮成“新闻”的认罪视频不仅在大陆央视上播出外,还在凤凰卫视、《东方日报》、《南华早报》等香港媒体上播出、刊载。 今年2月,瑞典籍香港书商桂民海被北京“二次”带走后,香港《南华早报》的记者透露,他们受到当局邀请到宁波看守所采访桂民海。《南华早报》两年前被中国零售业巨头阿里巴巴集团收购。该报高层不讳言地说,其使命是“讲述关于中国的更正面的故事”。批评者指出,这家报纸已沦为北京的宣传工具。 “保护卫士”敦促中国政府立即终止电视认罪的做法,为所有被拘者依法提供法律保护。该组织同时呼吁海外政府向中国施压,并惩戒播出这些视频的媒体。 去年,“保护卫士”出版《失踪人民共和国:来自中国强迫失踪体系的故事》,揭露中国滥用秘密监狱侵犯人权的行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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