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部委布置钢铁去产能:今年压减3千万吨,大力推兼并重组 澎湃新闻记者 贺梨萍 2018-04-20 20:03 来源:澎湃新闻 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4月20日从国家发改委网站获悉,此前的4月9日,国家发改委联合工信部、国家能源局、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务院国资委等六部委下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重点领域化解过剩产能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18〕554号,下称《通知》),对钢铁等行业在今年的去产能工作进行了指导安排。 作为化解过剩产能的重点领域,钢铁在过去的2年时间里已累计退出1.2亿吨粗钢产能。《通知》中指出,2018年压减粗钢产能3000万吨左右,基本完成“十三五”期间压减粗钢产能1.5亿吨的上限目标任务。 今年钢铁去产能的重要抓手为处置“僵尸企业”, 加快实施整体退出、关停出清,妥善安置职工,做好债务处置。同时杜绝平均摊派指标,不搞“一刀切”。 作为过去2年时间去产能的首要抓手“地条钢”则要防止其死灰复返。《通知》中明确,防范 “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化解的过剩产能复产是今后一个时期去产 能工作的重点任务之一。尤其在2018年5月至6月期间,由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和脱困发展工作部际联席会议(以下简称部 际联席会议)牵头,将对“地条钢”易发高发 的重点省(区、市),组织开展一次防范“地条钢”死灰复燃和已 化解的过剩产能复产专项大检查。 违法违规产能仍要继续严格退出。《通知》中提到,严格执行环保、质量、能耗、水 耗、安全等法律法规和有关产业政策,加大对钢铁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和达标检查力度。对无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染物或污染物排放达不到环境保护法要求且情节严重的钢铁产能,对钢材产品质量达不到强制性标准且 6 个月内未达到整改要求的钢铁产能,对能耗达不到《粗钢生产主要工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限额》(GB21256-20 13)等强制性标准且逾期未达到整改要求的钢铁产能,对未达到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未按要求整改到位 的钢铁产能,对《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修正)》等 有关政策规定的落后产能,依法依规关停退出。 另外还将严禁新增产能。要严把钢铁产能置换和项目备案关,防止产能 “边减边增”。主要从规范项目备案和置换手续、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开展专项抽查三方面展开工作。 值得注意的是,《通知》中还明确指出要大力推进兼并重组。进一步完善有利于企业实施兼并重组的政策环境,按照企业主体、政府引导、市场化运作的原则,结 合化解钢铁过剩产能和优化产业布局,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实施跨地 区、跨所有制的兼并重组,处理好兼并重组过程中的资产、债务等 问题,依法妥善安置兼并重组后的富余职工。 同时,《通知》强调要促进钢材市场平稳运行。加强行业运行监测分析,掌握 场供求状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力求钢材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 结合“2+26”城市钢铁企业分类管理的要求,加强对企业调研,进 一步完善错峰生产措施。有关方面要全面解读、及时披露相关政策, 中国钢铁工业协会要及时发布市场供求信息,增强透明度。对钢贸、 矿贸、期货等方面出现恶意炒作的市场操纵行为严肃处理。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6年至今的化解过剩钢铁产能的工作布置中,此番还首次提到了引导电炉炼钢工艺发展。随着“地条钢”的出清,废钢资源的激增曾一度在业内激起对同样使用废钢的电炉炼钢的讨论。并且,电炉炼钢更符合中国未来不断提升环保水平的要求。 《通知》中提到,鼓励企业建立大型的废钢铁回收加工配送中心,提升对社会废钢铁资源的回收、拆解、加工、配 送、利用一体化水平,提高废钢铁资源供给质量。鼓励钢铁企业综合考虑市场需求、原燃料供应、交通运输、环境容量和资源能源支撑条件,在严格落实产能置换的前提下,将部分高炉-转炉工艺转变 为电炉炼钢工艺,促进行业整体节能环保水平提升、品种结构优化 升级。 此外,完善举报响应机制、利用卫星遥感技术监测钢铁行业去产能、严肃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把握去产能力度和节奏、促进铁矿石市场平稳运行、促进钢铁企业与下游企业合作共赢、促进钢铁行业技术进步、引导电炉炼钢工艺发展、提升钢铁行业国际化水平、加大钢铁行业去杠杆力度、做好钢铁行业产能调查等基础性工作、完善重大问题沟通协调机制也均为钢铁化解产能工作要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