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发布《去极端化条例》县级以上政府可设“教育转化机构” 新疆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周一召开决战“泛清真化”大会。 【博闻社】中国近年在新疆设“再教育营”,关押当局认为有问题的维吾尔人,引发国际哗然。现在这种打压穆斯林的行径竟被中共“合法化”,新出炉的法条明文容许政府设立“教育转化机构”。 新疆政府周二(9日)通报,第十三届新疆人大常委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的决定。该条例提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设立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等教育转化机构和管理部门,对受极端主义影响人员作教育。 当局表示,为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侵害,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相关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上述条例;又指在条例中,不仅披露极端化的具体表现,而且针对极端化公布相关的预防遏制措施,并规定各级部门关于去极端化的职责,坚持宗教中国化、法治化。 此外,新疆乌鲁木齐市检察院周一(8日)召开决战“泛清真化”大会。党组书记刘明在会中表示,要求全市干警加强发声批驳“双泛”(泛突厥主义、泛伊斯兰主义)等的错误思想,与“泛清真化”决战;要求所有检察官及干部,必须宣誓不信仰任何宗教;更要求检察机关不再提供清真饮食,在公众场所也须讲普通话。 东网/自由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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