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深圳紧急立法政府可征用私人场所等物资抗疫
广州、深圳两地人大分别通过紧急立法,授权市政府视情况征用私人场所等物资抗疫。(中新社) 武汉肺炎疫情持续,邻近本港的广东省,是湖北以外疫情最严重的地区之一,当中又以省会广州和深圳确诊人数最多。 在广州和深圳,两地市人大今日通过紧急立法,授权市、区政府可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征用私人场所、交通工具、设备等物资。 广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今日(11日)通过《广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当中规定,市、区政府可以在必要时依法向单位或者个人临时征用疫情防控所需的房屋、场地、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要求相关企业组织相应的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给。 该《决定》写道,临时征用房屋、场地、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的,应当向被征用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出应急处置征用令并做好登记造册工作,并依法予以补偿,能返还的,应当及时返还。 政府可要求相关企业组织生产、供给防控物资 同日下午,深圳市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通过《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依法全力做好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的决定》,当中规定,市、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在必要时可以依法向辖区内单位或者个人征用疫情防控所需设备、设施、场地、交通工具和其他物资,要求相关企业组织相应的疫情防控物资和生活必需品的生产、供给。 该《决定》提到,市、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应当向被征用的单位或者个人发出应急征用凭证,并依法予以归还或者补偿。市、区疫情防控指挥机构应当加大统筹力度,优先满足一线医护人员和救治病人对疫情防控物资的需要。 分析指,在必要时可依法紧急征用房屋、设施、物资等作应急防疫应变,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首次,也是2007年《物权法》后,首次政府被授权有紧急权力征用私人财产。 综合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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