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毒王」致9人染新冠遭判刑1年2个月
广西一名男子因未遵守防疫规定,遭判刑一年二个月。(取自广西新闻网) 据央视报导,广西来宾市一名韦姓男子,因拒不执行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规定,直接、间接感染9人,并导致124人被迫集中隔离观察,被冠以「毒王」之名。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5日以妨害传染病防治罪,判处该名男子有期徒刑1年2个月。 报导称,法院经审理查明,在武汉市华南水果批发市场工作的韦姓男子,1月23日上午10时14分搭乘高铁从武汉返回来宾。 1月25日晚,来宾市兴宾区城北街道古三社区工作人员根据疫情防控规定要求韦姓男子居家隔离14日,但韦姓男子拒不执行隔离规定,仍随意走亲访友。 1月28日,韦姓男子还开车送妻子到兴宾区城厢镇泗贯村的娘家料理岳母丧事。之后,韦姓男子夫妻等人被确诊感染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兴宾区随即对与两人有密切接触的124人集中隔离,并对两人曾出入的社实施临时封闭管控,对管控区域内所有居民实行居家隔离观察。 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认为,韦姓男子在新冠肺炎疫情暴发后,违反大陆国家传染病防治法规定,拒不执行卫生防疫机构规定的预防控制措施,有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的严重危险,并造成124人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城区部分区域被封闭管理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构成妨害传染病防治罪。 央视指出,来宾市兴宾区人民法院根据韦姓男子的犯罪事实,结合被告的犯罪情节、危害后果、认罪态度,依法作出前述判决。 世界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