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海宁(网络图) 5月3日讯,5月2日凌晨四时许,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金海宁在西宁家中坠楼身亡,相关情况公安机关正在调查中。 公开资料显示,金海宁1959年1月出生,甘肃榆中人,1985年6月入党,1976年8月参加工作,大专文化程度,中教一级职称。曾在西宁五中、青海省委组织部、海西州乌兰县工作,2010年11月任海西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履历: 1976.08——1978.09,青海省大通县城关镇互助村知青; 1978.09——1980.11,青海师范专科学校学员; 1980.11——1985.10,青海省西宁市五中教师; 1985.10——1990.09,青海省西宁市五中团委书记; 1990.09——1995.03,青海省西宁市五中政教处主任; 1995.03——1996.06,青海省西宁市五中办公室主任; 1996.06——1998.05,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副主任科员; 1998.05——2001.05,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教育处主任科员(其间:1999.07—2001.06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民商法学专业学习); 2001.05——2003.06,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二处主任科员; 2003.06——2005.11,青海省委组织部干部二处助理调研员; 2005.11——2006.07,青海省乌兰县委副书记; 2006.07——2010.11,青海省乌兰县委书记; 2010.11——2015.05,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州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博讯综合报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