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新网】(特约记者 黄郁山 记者 宋宇航)按照“天网”行动统一部署,国际刑警组织中国国家中心局近日集中公布了针对100名涉嫌犯罪的外逃国家工作人员、重要腐败案件涉案人等人员的红色 通缉令,加大全球追缉力度。名单中,美国、加拿大是通缉贪官首选出逃地,占了名单中近六成。但作为一个人口只有四百多万的小国,新西兰成为了通缉贪官所选 择的第三大目的地,百人名单里有11位之多,甚至超过了邻国澳大利亚。
出逃新西兰的人员来自各行各业,其中最著名和涉案金额最大的,应该就是原吉林通化集团董事长闫永明,以及号称“程卖光”的原河南省漯河市市委书记程三 昌。此外,还有一些中国国内媒体都鲜见报道的“苍蝇”榜上有名。他们在新西兰藏在哪里,状况如何?财新记者通过查阅新西兰选民登记资料、公司注册资料、土 地交易信息以及当地媒体报道,并实地探访,基本核实了其中五人出逃新西兰后的近况。
闫永明:带着红色通缉令入籍
作为原吉林通化金马药业集团董事长,闫永明曾被称为“中国伟哥之父”。21岁时,闫永明就依靠通化三利化工公司大股东身份,成为亿万富翁。三利化工在之后通过系列收购后成为吉林通化金马(000766.SZ)的第一大股东,闫永明成为这家上市公司的董事长。
在通化金马董事长任上,闫永明曾以3.18亿收购号称“中国伟哥”的壮阳药物奇圣胶囊,被称为“中国伟哥之父”。2001年,通化金马业绩直 线下降,亏损额达到5.84亿元。同年10月,闫永明辞去通化金马董事长一职,后畏罪携巨款逃至澳大利亚、新西兰等国。2002年4月,吉林省公安厅对通 化金马原董事长闫永明涉嫌职务侵占犯罪进行立案侦查。
根据通缉令的叙述,闫永明别名刘阳,拥有3个身份证号、3个护照号,分别出生于1971年6月、1969年6月或1972年10月。根据新西 兰移民局的调查报告,移民局官员认为他在1999年窃取了另一名“刘阳”的身份并用以申请护照。但根据其律师提交的解释,这些指责“毫无根据”,称闫永明 出生后被领养,而两家人都为其注册了身份,从此导致闫永明拥有了两个合法身份。
闫永明在澳新两地均有资产。由于澳大利亚政府提供了司法互助,闫永明在澳大利亚的几个账户以“使用假名”为由被查封。2007年11月,澳大利亚警方根据吉林省公安厅提供的证据材料,将闫永明转移到澳大利亚的赃款283.35万美元返还中国。
近些年来,闫永明生活重心已经转移至新西兰。在新西兰,闫永明以William Yan、Bill Liu、Liu Yang 、Yong Ming Yang等名字活动,姿态高调。他很注重在新西兰政界打点关系,向新西兰两大政党捐款。根据新西兰先驱报2008年的报道,在2005年新西兰大选前,闫 永明同时向新西兰两大党的议员捐款5000新西兰元,其中包括工党政府内阁部长Chris Carter,以及在2008年选举带领国家党击败工党政府的现任总理John Key。 在2008年选举前,当时的国家党党魁John Key 承认与刘阳(即闫永明)曾三次见面,并接受了他的捐款。但John Key在一份国家党新闻稿里解释说,“刘阳看上去热衷于交往持各种立场的政治人士,自己从担任国家党党魁以来就再也未与刘阳会面”。
闫永明在新西兰扮演的是一个慷慨的绅士形象,拥有一个漂亮的妻子,在新西兰生有两个可爱的孩子,逃亡新西兰是受到政治迫害。
事实上,从2001年第一次到达新西兰不久,闫永明就和多名新西兰议员会面并保持私人联系。根据财新记者查阅的新西兰官方资料,闫永明于 2001年12月首次到达新西兰,在2002年取得了永久居留权,2008年被授予新西兰公民权。由于闫永明的特殊背景,其入籍申请需要负责公民权的内政 部长审批。根据新西兰总审计长Lyn Provost 2013年发布的一份调查报告,时任内政部长Rick Barker因和闫永明有私人交往回避,于是把审批权交给了副移民部长Shane Jones。但由于写信以个人名义保证该申请会尽快处理,内政部长还是受到了新西兰舆论和总审计长的广泛批评。
而Shane Jones在明知闫永明有红色通缉令在身的情况下,忽略了移民局官员拒绝该申请的建议,批准闫永明入籍。总审计长调查报告虽然不认为副移民部长Shane Jones有任何腐败行为,但指出在现有法律框架下,政府部长对涉及新西兰核心主权问题的公民权问题自由裁量权太大。
根据审计总长的报告和新西兰媒体2012年的报道,在闫永明本人的要求下,另一名新西兰主要执政党工党的议员,在副移民部长收到闫永明申请材料一天之后,就为闫永明在新西兰议会主持了一次私人的入籍仪式。
入籍之后,闫永明的种种行为常常成为新西兰本地媒体关注的焦点。根据报道,闫永明居住于价格约合人民币1000万元的奥克兰高层豪华公寓,并且在其亲戚和公司名下拥有数套房产。他广购豪宅、和毒贩头子共进晚宴、随手就将自己的名车转手送人等行为非常吸引眼球。
而根据《新西兰先驱报》2009年的报道,闫永明也是赌场常客。他长期居住于天空城赌场(Skycity Casino)的一家酒店中,并且可以一次性连赌15个小时,热衷于包括百家乐和21点等牌类赌博。他的大手笔很快就引起了赌场的注意——他一次可以下注 赌场的最高赌额10万新西兰元(约47万元人民币),下注总额轻易就能名列赌场前三名。他的赌博表现更可以左右天空城赌场的收入,“当他在赌场输钱时,赌 场管理层会偷偷庆祝;可是当他赢钱的时候,情况就不妙了”。根据报道,由于闫永明2007年在赌场连续获胜,在当年财报中,赌场将未能达到盈利预期的原因 归咎于“奥克兰VIP客户,尤其是牌类赌博和国际VIP客户的表现对赌场不利”。
中国官方和新西兰警方已经开始就闫永明的问题进行处理。2014年,由于中国方面提供了新的证据,新西兰警方开始重新调查闫永明的洗钱指控。该指控中,中国方面第一次提供了闫永明在中国的涉案金额:1.29亿新西兰元(约6.04亿人民币)。
财新记者获悉,该案依然在审理中,但目前并未涉及任何引渡请求。
虞泰年:要求严厉打击犯罪的逃犯
天网行动颁布的红色通缉令显示,虞泰年为原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规划处处长。2007年1月,当时已经65岁的虞泰年因涉嫌贪污潜逃,其可能的目的地是新西兰。
根据财新记者的调查,在外逃之前,虞泰年已经把自己的家人安排在了新西兰。她的一儿一女在1990年代就已经移居新西兰,并逐步购置产业。虞 泰年本人名下并没有任何房产,但根据新西兰土地信息资料显示,从21世纪初期,其女儿就开始在新西兰逐步购入房产。如今,该家庭拥有政府估价727万新西 兰元(约3295万人民币)的7处房产,大多位于房价较高的奥克兰中心区域。
虞泰年Google+账号的坐标亦显示,2013年时,虞泰年在其女儿名下的一处房产附近活动。但财新记者查阅新西兰选民登记资料发现,虞泰年逃至新西兰之后,一直和女儿一起居住在另一处位于奥克兰高房价地区Epsom的住宅中。
虞泰年的选民注册资料最早可以追朔至2007年。根据新西兰《选举法》,永久居留权持有者在任意时间于新西兰连续居住一年之后,即可登记选民。这意味着,通缉令显示2007年1月出逃的虞泰年,在之前就曾经在新西兰居住,并获得了新西兰永久居留权。
在海外,虞泰年也十分关心政治。其Google+ 账号显示,一家立场反共的海外中文政治网站是他关注的唯一对象。而新西兰议会的官方记录显示,他曾经于2009年就《量刑与假释改革法案》向议会提交了意 见书。该法案在当时新西兰华人社区受到了广泛关注。媒体不断报道华人被袭击的案件,使得加强打击犯罪的呼声在华人社区越来越高。在此背景下,一些华人社团 自发成立了名为亚裔反犯罪组织,而该法案的目的是为了对已定罪和累罪犯采取更加严格的量刑措施,并严控假释申请。
虞泰年意见书中的内容,大部分都是从亚裔反犯罪组织提供的意见书模板中摘抄而来。唯一一句并非来自模板中的意见,则是对法案表示支持。他在意见书中写道:“该法案能够带来一个更安全的社会。”
财新记者在5月1日致电虞泰年女儿家。一位自称是虞泰年孙子的接听者表示,虞泰年的女儿女婿在1990年代就已经来到新西兰,而虞泰年夫妇定 居新西兰也有15年左右。不久前,因为“房子不够住”,虞泰年搬离了女儿家。对于房产问题,他表示知道自己的父母“至少还有两套房”,并且都是“自己买 的”。
而当财新记者再次致电试图寻找虞泰年本人时,虞泰年的女儿接听了电话。被问及名下房产问题时她表示,“没有任何可以报备的,不要再打扰,不然报警”,并随即挂断了电话。
程三昌:“卖光书记”不辞而别
作为河南省漯河市前市委书记,程三昌是本次追逃名单中较为知名的一个,其腐败事迹近年来也屡被媒体提及。根据新华网和大河网报道说,程三昌 1996-1999年担任漯河市市委书记期间,被认为是一位“敢说敢干”的干部,以“勇敢闯禁区,大胆卖企业”而闻名。但之后调查发现,这些交易均发现大 量猫腻,国有资产严重流失。
1999年,程三昌59岁,他向朋友表示“要干事非常难了,希望人生再一次燃烧”。当年年末,程三昌如愿以偿,被派往香港出任河南窗口企业豫 港公司的董事长。赴任之前,程三昌还前往中央党校学习,并编著了《人生札记》一书,记录自己对为人作官的感悟:“把保持权力的宝座作为终身目标的官,对社 会来说,就是一场灾难······”
任豫港公司董事长期间,程三昌于2000年12月15日在新西兰成立了一家“分公司”。根据新华网的报道,该公司被用于转移豫港公司账上的几百万港元。
财新记者查阅新西兰公司注册办公室的记录显示,这家名叫新西兰豫港企业有限公司(New Zealand Henan Hong Kong Enterprises Limited) 的公司总共有三位股东,程三昌本人占了公司51%的股份。公司的注册地址位于另一个名为Gong Shan Zhang的股东家里。同为河南人的Gong Shan Zhang,是如今新西兰河南同乡会会长的夫人。不过该公司在2001年后就再未向新西兰相关部门提交公司年报,并因此被注销。
程三昌恰于2001年2月不辞而别,从香港逃至新西兰。根据新华社消息,程三昌涉嫌贪污,涉案金额约为1000万人民币。国内有媒体报道,程 在新西兰的奥克兰购买有豪华别墅和汽车,过着富豪般的日子,他甚至还著书立说,讲述出售国有资产的内幕,并数次去美国发表演讲。
财新记者对新西兰房产资料进行搜索,发现在2001年,曾有一位名为San Chang Cheng的人士与一位Li姓人士联名购入位于奥克兰东区的一栋新建住宅。不过该住宅在2003年被售出,San Chang Cheng则从此消失于记录中。
蒋雷:神秘失踪的汽车业风云人物
现年59岁的蒋雷,曾是中国汽车业的风云人物。他曾担任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汽车行业分会常务副会长、法人代表,而该分会历来是中国每年两大车展北京车展和上海车展的牵头主办方。2007年上海车展前夕,蒋雷突然神秘失踪。
根据当年的报道,2007年4月15日上午,蒋雷还现身于中国汽车工业协会第六次会员代表大会及常务理事会议,“并跟诸多人谈笑风生”,但下午就再也没有出现。随后,蒋雷被确认已经离境。
蒋雷外逃在当时引起了媒体的广泛关注。据报道,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汽车行业分会拥有汽车行业展会的行政审批权,彼时,北京、上海、广州车展的租金远超出巴黎、日内瓦、法兰克福等国际顶级车展,但其收入详情却是秘密。
了解蒋的人说,其妻儿早已移居国外多年。天网行动的通缉令显示,蒋雷涉嫌贪污,外逃目的地为新西兰。
财新记者在新西兰选民登记资料中,发现了一位姓名、出生年月日与通缉令上完全一致的“蒋雷”。根据新西兰公司注册资料显示,此人于2007年 9月与一名为杨姓女士共同成立了一家公司,用以进行房产投资。公司名下现有至少两套房屋,包括一套位于奥克兰市区的公寓,以及该杨姓女士在2003年所购 入的一套别墅。
选民登记资料和公司注册资料显示,“蒋雷”现与杨姓女士共同居住于奥克兰市的一处别墅中。该地产占地近千平方米,根据奥克兰市政府2014年的政府估价,该地产价值至少125万新西兰元(约合585.63万人民币)。
宣秀英:证券营业部主任转行土地开发
根据天网行动所颁布的红色通缉令,原南方证券公司广州分公司珠海景莲营业部主任宣秀英,由于涉嫌挪用公款和隐瞒境外存款,于2002年8月潜逃,出逃目的地可能为新西兰。
根据财新记者对新西兰选民登记资料的查阅,奥克兰市确有一名姓名和出身年月日与红色通缉令资料相符的宣秀英。选民登记资料表明,此人在2004年就已经是新西兰永久居民或公民。
新西兰土地登记资料的记录显示,“宣秀英”于2004年在奥克兰新区购入了一套住宅。位于奥克兰风景优美的Bucklands Beach 地区,该住宅街对面即是奥克兰碧蓝的海景。根据奥克兰市政府在2014年的官方估价,该不动产价值至少为100万新西兰元(约合467.24万人民币)。
通过查阅奥克兰市政府的土地开发申请记录,财新记者发现了几份宣秀英所参与开发土地的记录。宣秀英曾在奥克兰主干道Dominion Road购入了三处相邻地产。而在2007年,宣秀英向市政府提出申请,将三块地产分割为六块,并且在新分割土地新建住宅。根据土地登记资料显示,六块地 产最终以总价459.4万新西兰元(约2143.70万元人民币)的金额陆续售出。
查阅新西兰公司注册资料,财新记者发现了宣秀英注册的一家公司,类别为“商业地产出租”。但公司注册地址和股东联系地址并不是宣秀英住处,而是一位岑姓人士家。宣秀英在Dominion Road 所开发的地产中,其中之一现今也在该岑姓人士名下。
财新记者曾尝试致电宣秀英,但她登记的家庭电话号码已经变成空号。
引渡尚未开始
和大多数西方国家一样,新西兰警方只能根据本国法律逮捕犯罪嫌疑人,因此,就算有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令,若无法取得本国法院依据本国法律 发出的逮捕令,警方也无能为力。对于外逃名单中的嫌疑人来说,只有两种可能会让他们遭到逮捕 ——违反本国法律,或者被要求引渡。
“国际刑警组织的红色通缉令在新西兰并没有法律效力,只是简单的一个国家对另一个国家的通知。”新西兰怀卡托大学国际法专家Neil Boyster教授对财新记者表示,新西兰并不会仅仅根据红色通缉令去逮捕一个人,“由于中新之间没有引渡条约,只有在中国提出申请,并在新西兰司法部长 批准之后,引渡程序才能开始”
Boyster教授介绍,中国如果想引渡这11名红色通缉令中的逃犯,根据原居地法律,对嫌疑人指控罪名的最低刑期必须高于一年。但由于中国 与新西兰两国间没有引渡协议,不满足新西兰引渡法下“可引渡国家”的定义,因此任何一例申请都会被引渡法当作特例看待,引渡程序的开始就需要司法部长批 准,审理结束之后,是否最终引渡,还需要司法部长再次批准。
另一条途径是由司法部长建议总督颁发枢密令,将中国看作是事实上的缔约国。之后,来自中国的申请都将通过针对缔约国的法规进行处理。但Boyster教授说,其中的难度在于,按照引渡法,司法部长必须要确信对方国家也会在同等情况下引渡新西兰所要求的人。
Boyster教授说,根据新西兰引渡法第七条和第三十条,若被引渡人因政治原因而可能被提起刑事诉讼或者执行刑罚,或有充足证据相信被引渡 人将会在引渡国家被虐待,司法部长必须拒绝该引渡申请。引渡法的第七条和第三十条其余部分,也规定了司法部长可以用来拒绝引渡的理由,包括了被判死刑的风 险、被引渡人的“十分特殊”的年龄和健康状况,以及任何司法部长认为合理的理由。
财新记者查阅新西兰方面有关文献发现,中国曾经有向新西兰要求引渡犯罪嫌疑人的记录。2011年,中国曾发出红色通缉令,向新西兰要求引渡一 名涉嫌在上海犯下谋杀罪的韩国公民Kyung Yup Kim,并保证不会判处此人死刑。直到今年4月23日,Kyung Yup Kim在新西兰最高法院上诉失败,才算是耗尽了其试图在新西兰躲避中国司法追究所有的司法救济途径。新西兰现任司法部长Amy Adams 正在考虑是否将此人引渡回中国。
而相反的,历史上也有一起案件,涉及在新西兰犯罪的嫌疑人逃至中国。2010年1月31日,中国留学生肖真因遭遇出租车司机言语侮辱,用随身 携带的餐刀刺死了这名司机,随后逃回中国。由于中国《引渡法》第八条规定,中国不能向外国引渡本国公民,该案件最后只得在国内审理。在获得中国方面不判处 肖真死刑的承诺后,新西兰警方和中国司法机构进行了合作,并提供了相关材料。最终,上海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肖真有期徒刑15年。
新西兰警方发言人发给财新记者的声明表示,警方已经注意到了中国媒体所报道的通缉人员名单,“新西兰警方知道名单上的一些人正居住于新西兰”。
“新西兰警方不会公开讨论其中个案。” 新西兰警方也同时表示,他们会通过相关条约和本地法律,与其他国家保持交流。
根据《新西兰先驱报》4月24日报道,新西兰司法部长Amy Adams 表示已经看到了中国“天网行动”公布100人红色通缉令的报道,但尚未收到中国方面针对相关人员所提出的引渡请求。Amy Adams拒绝了财新记者的进一步采访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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