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胡锡进领导的《环球时报》发表社评“共产主义理想没有欺骗中国”,并亲自自拍视频为网友解读这篇文章,引爆互联网。此事刚刚过去没几天,胡锡进再次 成为话题人物,此次他成为了一件腐败案件的主角。据原央视制片人王青雷今天(9月27日)凌晨1时发布的一则微博显示,人民日报编委会内部通报了胡锡进 2013年的一则腐败旧案,“经调查核实,2013年6月,环球时报社与德国罗伯特•博世基金会在德国柏林共同举办第四届‘中德媒体论坛’,论坛活动结束 后,在未经报批的情况下,擅自变更路线,组织嘉宾到波兰活动,并报销相关费用,违反了中央和报社······”并附了文件图片。虽然按照《联合早报》的说 法,这则处分的真实性还没有最终得到确认。但是这则看似不眨眼的新闻却引爆了互联网。 尽管此事还没有最终得到确认,但是仍然引爆了舆论,很多人想到了2012年《环球时报》的一篇社论,那篇文章称“中国应该包容适度腐败”,虽然那 篇文章通篇没有这么直白、露骨地说出这句话,但是很多人从这篇文章中读出了这个意思。这篇文章当时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满。但是估计当时谁也不会想到胡锡进会 被人抓到现在这样的把柄。很多人都在评论胡锡进早在三年前就为自己埋好了下坡路。同时在那篇文章中,《环球时报》要求“必须对腐败分子进行严厉查处,决不 姑息”。在台面上要求对腐败零容忍,在台下自己却不按规矩办事,偏向腐败行,这是典型的“双面人”现象。而且这仅仅是胡锡进属于“双面人”的表现之一。 此外,前不久胡锡进还为共产主义背书,称共产主义没有辜负中国。但是当他在《环球时报》上大谈共产主义理想的时候,自己却仍然在干着挖共产主义、 社会主义墙角的“勾当”, 这也难免令人想起古时候有人“满嘴仁义道德,背后却男盗女娼”的说法。这些当面一套,背后一套的人说出来的话叫人如何敢相信?因此,有的人拿前几天习近平 提到过的美国政治思想家潘恩的话来作为对此事的评论“‘一个人如果极力宣扬他自己都不相信的东西,那他就是做好了干任何坏事的准备。’我特别想知道,你到 底准备干多少坏事?因为你嘴里宣扬的都是谎言。”这是胡锡进属于“双面人”的另外一个典型表现。 “双面人”现象不仅在媒体界存在,在中共官场更是比比皆是。9月24日至26日,王岐山到福建调研反腐败工作,他讲道“在官场里,一些官员与民争 利,却还有为自己糊‘清官’的帽子,当他们无法从民众那里获得赞赏的时候,只得借用官媒来树造形象,只是真实的丑陋面目迟早有一天要被揭穿的,待被揭穿 时,民众便恍然大悟了。”他还讲道“必须改变要么是‘好同志’、要么是‘阶下囚’的状况”。 王岐山所讲到的“双面人”现象在当今官场十分普遍,比如原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在台上的时候光鲜亮人,反腐的声音讲的震天响,比如其在上任之初信 誓旦旦地承诺“(自己要)自觉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做到自己清、家人清、亲属清、身边清,共同营造人民群众期盼的‘三清’之风。”事实证明那些把话讲的非常 好听,把“清官”帽子随时戴在自己身上的干部往往最可疑,因为这样的人早就已经习惯了当“双面人”。对于官员如是,对于一些担负宣传责任的党媒、官媒机构 又何尝不是如此?而胡锡进所在《环球时报》就是隶属于人民日报社旗下的具有半官方性质的媒体,他们经常替党传递声音,自称党的喉舌,但是他们却没有真正地 站在人民的立场发表观点,这样的人/机构最容易成为“双面人”。 作为具有官方背景色彩的《环球时报》经常称中国具有社主主义优越性。而作为具有社会主义优越性的中国,不能让官员们比西方资本主义国家更优越(西 方国家的官员、议员被发现腐败的时候,往往会被要求下台或辞职),享受可以适度腐败的特权,而对于本国的人民严加要求,要求他们要容许官员们适度腐败,为 官员腐败买单。这样的社会主义优越性不是中国人民所需要的,既然《环球时报》称共产主义、社会主义没有辜负中国,他们又称 “必须对腐败分子进行严厉查处,决不姑息”,那么当他们的当家人出现腐败问题的时候,他们就不能甘当一个“哑巴人”,对这件事情视而不见。而是应该严于律 己以更高的标准来要求自己,这样才好要求他人去如何如何。 不管是对于反腐来说,还是对于习近平、王岐山多次批评的“双面人”来说,胡锡进被内部人士爆光两年前利用职务之便公款旅游,严重违反了中共的组织 纪律。尤其是其行为发生在中共十八大之后,是在中央屡次要求各级官员严格遵守八项规定的大前提下发生的,是属于十八大后仍然不收手的行为。因此官方需要向 社会明确这起“新闻”的真实性,如果属实的话则应该对胡锡进进行严肃处理,如果让这样的“双面人”大行其道,不利于中共反腐工作的进行,同时也不利于中共 宣传的顺利推进,必须要向社会和人民有一个明确的交代。 联合早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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