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强的恶意欠薪与恶意讨薪
陈维健
最近,总理李强在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将加大整治欠薪问题力度,严惩恶意欠薪,并要求各级政府和央企国企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带头清理欠薪,依法督促民营企业及时偿还欠薪。这是首次提出恶意欠薪的概念。很显然恶意欠薪一词来源与相对的另一个被媒体常用的词恶意讨薪。
每年年关中国就会出现层出不穷的讨薪事件,工资是工人的命要子,劳碌了一年的农民工准备回家过年,面临的是拿不到欠薪而难以返乡与家人团聚,难以为继自己家庭经济。按劳动法工资应该在当月结算,拖欠工资已属违法,到了年关不将欠薪发还给工人更是十恶不赦之罪。为了讨回自己的劳动报酬,跪者有之,跳楼有之,围堵才板有之,忍无可忍杀者有之,事件上种种触目惊心,讨薪任何一种行为都谈不上恶意讨薪。讨薪就是讨薪没有什么 恶意不恶意。发明这个词,使用这个词,以此词拒绝发还欠薪才是真正的恶意。
自古以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到了中共政权手里,讨薪竟然被冠以恶意二词。在这恶意二词之下。对讨薪的工人不仅仅可以拒绝还钱还就可以殴打,可以关押,可以判刑。而欠薪的企业老板反而到是成了受害者。乾坤颠倒,背天背理。由此每年产生多少人间悲剧,多少个农工与家庭为此被毁灭,成为中国社最为悲催的一景。这种人间惨剧不仅仅发生在时下经济衰退之时,即使在经济最为繁荣的时期同样也是。
李强总理今年忽然良心发现提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是事关民生的大事。要进一步加大对欠薪突出问题的整治力度,畅通维权管道,严惩恶意欠薪,切实维护广大农民工合法权益。要指导各级政府和央企国企优先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带头清理欠薪,依法督促民营企业及时偿还欠薪。把恶意讨薪变成恶意欠薪,是不是就是拨乱反正呢?当然不是。欠薪就是欠薪,不存在恶意与不恶意。如果把欠薪冠以了恶意。那么就有了善意欠薪。每个欠薪的企业老板,都可以念出一大堆的苦经,拿出一大套欠薪的理由,比如利润下降,三角债等等。等于说不是恶意欠薪就可以欠薪了。这是混淆是非,企业不管出现什么财务问题都应该按时发薪。不发薪就是违法,违法就应该抓人,清算财产发工资给工人。企业财产清完,清家庭财产。如果是国企就应该由政府还钱。而且应该连本带利发还。
李强的恶意欠薪看似为讨薪的劳工发声,实际上混淆欠薪的本质,为欠薪的企业辩护。世上没有所谓的恶意讨薪,也没有恶意的欠薪。讨薪就是讨薪,欠薪就是欠薪。把简单的事情复杂化,把法律的问题解释成主观意识,到是真正的恶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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