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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瑛的血泪控诉  还政于民,实现民主宪政

 

张瑛

 

    一、依法纠正冤案,依法处理本人的血泪控诉:

    

 1、彻查本人劳动争议案【2010】长中民再终字第0038号民事裁定书、望城房纠纷案【2014】长中民监字第00091号民事裁定书,寻性滋事罪【2016】湘01刑终1178号刑事裁定书,开公(通)决字【2018】第1536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长中【2019】湘01民终10947号民事判决书等冤案,立即纠正,并予以国家赔偿,依法追究党政官员的法律责任。

    

 2、确认本人与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劳动人事关系仍然存续,确认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原长沙市劳动局)核发的《国有企业职工下岗证》、湖南省华云机器厂与本人签订的《长沙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书》违法、无效,确认华云机器厂解除与本人的劳动人事关系违法。

    

 3、解决本人社会保险等问题:

     (1) 根据《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2012年3月市政法委周琼芝副书记代表省、市两级政府和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为解决本人劳动争议案召开的会议,形成了“会议精神决议”,即:按本人当时自谋职业实际收入,按年度工资递增比例增加后的各年度预计收入的8%的3倍为本人补缴自1995年6月起至2016年3月法定退休年龄止社会保险中的个人应缴部分,并按该标准核发退休工资”。

     (2) 是政府没有履行2012年3月“会议精神决议”,兑现政府对本人的承箬,政府就应该按本人初次在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工作时的机关事业编制,解决社会保险等问题。

    (3)鉴于2017年7月28日本人曾同意按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但前提是政府必须按本人最后一次工作时收入的三倍标准以货币一次性给予本人30年(2016年3月--2046年4月)的补偿,并补足按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的金额差额部份(市联办王硕处长提议)或购买商业保险补足按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的金额差额部份(市政府市联办负责人喻志军副秘书长提议)。

    (4)、开福区联办已按灵活就业人员交足了(2001年9月—2016年3月)社会保险,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但喻副秘书长和王硕处长的提议:市、区联办还没有落实解决(实质上是当局采取的坑蒙拐骗的手段,根本就不想落实解决)。

     

 4、依法公开湖南省华云机器厂非法破产和解散过程中的以下信息:

    (!)、本人自1985年8月到省国防科技工业局报到至1998年华云机器厂非法破产解散期间本人的人事编制、国家职工身份和档案信息,以及1998年华云机器厂非法破产后本人的人事档案、人事编制下落信息;

    (2)、公开华云机器厂申请登记为湖南省直军工企业的工商登记信息;

    (3)、公开1998年华云机器厂实施政策性破产和职工安置方案的信息;

    (4)、公开1998华云机器厂向政府申请下岗再就业和职工安置资金及其详细使用情况信息;

     (5)、公开华云机器厂1998年解散之际的资产负债信息,以及解散期间出卖机器设备、土地使用权等资产是否经过职代会同意、是否经过评估、变卖所得款项,使用情况的信息;

     (6)、公开何时、以何种方式解除本人的劳动人事关系的信息。

    

 5、依法追究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长沙市政法委、长沙市中级法院、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党政部门部门相关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诬告陷害、对本人炮制劳动争议案、望城房产案、寻衅滋事罪案、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等冤案的法律责任。

   (1)、 根据国家法律和国发【1998】10号文件、劳社发【1998】8号文件、湘办发【1999】12号文件、长政发【2000】41号文件,依法追究党政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滥用职权、徇私舞弊、非法实施破产、非法强迫本人下岗的法律责任。

   (2)、追究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越权管辖,对华云机器厂非法实施破产程序,导致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不承认包括本人在内下岗职工身份、不认可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发放的《下岗证》、养老、医疗、失业等社会保险无法衔接的法律责任。

   (3)、 追究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违法操作,导致包括本人在内,华云厂下岗职工不能享受湘政办发【1999】12号文件第1条第5项和长政发【2000】41号文件第6条规定:劳动人事关系不能接续、不能享受失业保险和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法律责任。

   (4)、 依法 追究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险局(证据)相关部门、政府官员和个人向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谎报案情,恶意夸大本人涉法涉诉信访诉求,致使本人成为省、市、区重点维稳对象,最终被迫离婚、夫离子散、家庭破裂、失去工作和事业、家人也受株连而遭受迫害的法律责任。

   (5)、 依法追究市中院2017年12月11日受理本人寻衅滋事案申诉材料至今不依法裁决的法律责任,,违反《刑事诉讼法》375条之规定。

   (6)、 依法公开2012年3月市委政法委周琼芝副书记为解决本人“劳动争议”案召开的“会议精神决议”和本人向市中院申请解决劳动争议案的资金报告,追究市中院向市政府申请劳动争议案涉法涉诉资金36万元,对其中给予本人的6万元资金要求市委、市政府根据“会议精神决议”予以定性,追查30万元为解决本人社会保险资金去向,追究对本人炮制寻衅滋事罪冤案周琼芝、王凯、文春桃等相关部门、人员的法律责任,立即纠正冤案,并对本人给予国家赔偿。

   (7)、 依法对恶意炮制,劳动争议案,望城房产纠纷案、寻衅滋事案等冤案的法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依法追究包案人和市、区联办相关人员,不按国家法律和中央政法委“三个文件”精神,依法履行职责、将本人冤案纳入法律程序解决,故意造成职责不分、相互扯皮推诿,导致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2017年长沙市信访百日攻坚誓师行动”,仍不能依法解决决的法律责任。

   (9)、 依法追究市、区联办相关责任人,不按市政府2017年6月29日会议精神,履行职责,不回复,不按规定的时间内结案等,对本人炮制开公(通)决字[2018]第1536号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法律责任,立即纠正,并对本人给予国家赔偿。

  (10)、依法纠错长中【2019】湘01民终10947号民事判决书,依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6、要求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等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就其违法和枉法裁判行为,对本人给予赔偿:

   (1)赔偿本人30多年的维权费用支出。

   (2)自2009年4月本人失去工作时起算,补偿本人近10年的工资收入损失(按2009年上年度本人实际收入50%计算)。

(3)针对本人遭受迫害的赔偿。

    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中级法院等相关部门和相关人员,从2006年11月开始向省、市政府谎报案情,恶意夸大本人涉法涉诉信访诉求,致使本人成为省、市、区重点维稳对象,最终被迫离婚、夫离子散、家庭破裂、失去工作和事业、家人也受株连而遭受迫,2014年4月起本人多次被莫明其妙强行送到北京市马家楼和久敬庄,莫明其妙被北京政法机关刑拘8个月,莫明其妙被长沙市中级法院以寻衅滋事罪判刑1年零6个月,长沙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

   (4)、追究长沙市中级法院法官对本人打击迫害、恶意炮制四个冤案的法律责任

   (a)2001年10月,腐败官痞原望城县副县长李佑松(已判刑)为了实现其亲姨妹刘运华,强占本人已付房款,并交付使用中的门面房和住宅房的罪恶目的,勾结长沙市中级法院文春桃等恶吏,为刘运华伪造购房合同,以“一房多买”之名,光天化日下,公开强抢本人的房产。此事已在市联办、望城区联办强权的协调下,于2017年9月本应该依法纠正错判,依法“按买一赔一”等,原则赔偿,应该依法赔偿1000多万元,却只以230万元达成协议,但相关人员也并未受到追责,本人坚决要求对相关人员予以严惩,依法纠正错判决。

   (b) 2012年3月市政法委副书记周琼芝、市中院王凯庭长,故意违背“劳动争议案件”客观事实和“会议精神决议”,周琼芝、王凯,以“劳动争议案”向市政府申请涉法涉诉资金36万元,却并未将该36万元用于解决“劳动争议案”,为逃避市中院文春桃等法官,有意制造冤假错案法律责任,包庇恶吏文春桃等,多次对本人实施迫害,2015年10恶毒对本人炮制寻衅滋事罪,本人坚决要求对周琼芝、王凯、文春桃等恶吏予以严惩。

   (c)1989年9月为瞒足岳麓区(原西区)区委书记李正雄的政治目的,由长沙市中级法院任宗荫、岳麓区法院钟学荣上下左右勾结,故意歪曲事实,伪造证据,伪造1990年1月26日的政府会议纪要,订在法院副卷中,不予公开,违反和超越法院审判权限,以莫须有的罪名对本人的丈夫、原西区财政局副局长李万安定罪判刑。对此冤案,应立即纠正并给以国家赔偿。

     

二、张瑛的基本情况及血泪控诉缘由:

     本人张瑛1985年8月从湖南兵器工业学校毕业,被分配至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工作(有毕业派遣证为证),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将本人安排到其下属五七工厂(解决家属就业的工厂)湖南省设备修造厂工作。由于是全日制中等专业学校毕业,依当时的人事政策,本人理所当然地获得国家职工(即后来的机关事业编制)身份。1995年5月,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以设备修造厂为基础,在长沙市工商局注册设立了湖南省华云机器厂,为非国有军工企业。由于刚参加工作时,尚属年幼,缺乏社会经验,对人事、劳动政策全无意识,被省国防科技工业局转而安排到设备修造厂即日后的华云机器厂后,本人并未主动要求省国防科技工业局或设备修造厂(华云机器厂)明确确认自己的人事编制到底是在国防科技工业局还是在设备修造厂(华云机器厂),也未要求省国防科技工业局或设备修造厂(华云机器厂)确认自己的国家职工身份。然而,无论本人的人事编制,当时是在省国防科技工业局还是在设备修造厂(华云机器厂),本人的国家职工(机关事业编制)身份,这一点是确定无疑的。

     省国防科技工业局以设备修造厂为基础擅自设立非国有军工企业,即华云机器厂,不符合国家,关于军工企业设立的相关政策,华云机器厂从设立之日就存在着严重的不合法性问题,为解决这个合法性问题,逃避私设军工厂的责任,省国防科技工业局和华云机器厂,1998年9月借国企改革之际,假借国企改制之名,以华云厂名义,伪造国务院文件国发【2006】6号文件与湖南省劳动社会保障厅、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和长沙市中院恶意串通,暗箱操作,以欺骗、威胁等非法手段,以破产的方式,强行解散了华云机器厂,野蛮剥夺了包括本人在内的众多华云机器厂职工,国家职工身份和机关事业单位编制。1998年9月28日华云机器厂强行与本人签订了《长沙市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协议书》,同日,长沙市劳动社会和保障局为本人核发了《国有企业职工下岗证》。

     必须指出的是,华云机器厂属省属企业,不属长沙市劳动社会和保障局管理,即便进行企业改制,也应由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省劳动厅)参与、主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根本无权插手。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与华云机器厂一道,勾结省、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等,越权,非法,对华云机器厂进行所谓的改制和宣告破产,强迫包括本人在内的众多干部、职工下岗,既违反《劳动法》,也违反国发【1998】10号文件、劳社发【1998】8号文件、湘办发【1999】12号文件、长政发【2000】41号文件等有关国企改革的文件规定,完全是非法的和无效的!

     1999年2月—2009年4月,本人响应政府号召,自谋职业,先后在湖南宇洋企业集团、长沙华恒房地产公司、北京资源集团,三家民营企业任财务总监,年薪18万元,年收入30万元左右,超过长沙市职工平均工资的三倍。然而,由于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长沙市中级法院越权插手,非法以破产程序解散华云机器厂,剥夺华云机器厂干部、职工事业单位编制,以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名义,伪造国务院文件,瓜分和私卖华云机器厂的国有土地等国有资产,导致本人不明不白、无缘无故失去了国家职工身份和事业单位编制,导致本人1999年9月自谋职业后,社会保险无法衔接,各项保险均无法缴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更以,华云机器厂整体拖欠社会保险费为由,拒收本人自谋职业后,主动依法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拒收本人的社会保险资料,导致本人陷入至今仍无社会保险的困境,本人被迫走上漫漫无期、没有终点、没有希望的苦难上访之路。

 

 三、踢皮球式的解决问题历程

     1999年9月至今,20年间,本人多次在户籍所在地轩辕殿社区工作人员、社区民警、雨花区法院执行局的陪同下,到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等部门反映情况,并提交了相关社会保险等资料,统统无功而返。雨花区法院2007年5月下达了(2003)雨执字第761-1,2号民事裁定书(终止执行)

     本人艰难地通过劳动仲裁及诉讼程序,解决非法的下岗问题,目前已经走完劳动仲裁、一审、二审、再审等法定程序,,法律途径已穷尽,由于市中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隐瞒事实、掩盖真相,向省、市政府谎称华云机器厂按照长政发【2000】41号文件解除本人的劳动关系符合国家下岗再就业政策;市中级法院推卸责任、徇私枉法,下达【2010】长中民再终字第0038号民事裁定书,非法宣称本人的诉求不属法院受理,非法驳回本人起诉,以致非法下岗问题至今未能在法律范围内解决。

     2006年11月6日长沙市公安局及其下属芙蓉分局、开福分局、雨花分局以及本人所在的街道、社区共同要求: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就本人的社会保险衔接、再就业中心等待安置期间生活费核发、《下岗证》核发、解除本人劳动关系违法等诉求,以及诬陷本人打伤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后勤中心王主任等问题,,向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书面反映情况。然而,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向市委、市政府、市委政法委、市信访局书面汇报时,仍然顽固坚持错误,谎称:“张瑛出再就业中心社会保险未接续、在再就业中心生活费未发放、核发《下岗证》,解除张瑛劳动关系等,是厂方的责任,解决问题在厂方,不在政府(证据)”,竭力逃避其当初与省国防科技工业局和华云机器厂狼狈为奸、沆瀣一气、恶意串通、越权管辖,非法以破产程序解散华云机器厂、剥夺本人和众多华云机器厂干部、职工事业单位编制的罪责,并以下岗再就业政策涉及全国有几千万下岗职工问题等要挟、恐吓省、市两级政府,恶意夸大谎报本人的信访情况,骗取财政划拨的维稳经费,致使本人被列为省、市、区重点维稳对象,导致本人被迫离婚,夫离子散、家庭破裂,最终导致本人2009年4月失去自主选择的工作。相关部门不仅对本人无情打压,更非法株连到本人的家人。最为无耻的是,2015年10月市政法委周琼芝、市中院王凯等相关人员,为包庇恶吏文春桃等犯罪法官,将解决本人劳动争议案社会保险涉法涉诉30万元资金挪望城房产案,借“劳动争议案”为由,对本人恶毒炮制寻衅滋事罪,悍然非法判处本人一年零六个月有期徒刑。

     2010年1月5日周强省长的关注下,要求:湖南省委政法委为解决本人“劳动争议案”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由省国资委李晓明处长主持召开省、市、区三级法院,省、市两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以及湖南省国资委等部门联席会议(证据);因市中院已正在办理华云厂破产案,因此,交此问题交市政府处理。

     2010年5月长沙市市长张剑飞,为解决本人“劳动争议案”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召开了市长办公会议后,将此问题交市中院处理。

     2010年9月市中院罗衡宁院长,恳请市政法委周琼芝副书记,召集相关部门,拿出解决本人劳动争议案的方案,交市中院落实解决,并派市中院王凯庭长协作周琼芝副书记。

    原市政法委法制处陈光处长2010年10月与本人协商一致前提下,2012年3月市委政法委周琼芝副书记为解决本人“劳动争议案”涉法涉诉信访问题,召开了市委政法委、市中级法院、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湖南省国防科技工业局、市信访局以及本人参加的联席会议,会议精神决定:“本人向市中院写出申请资金报告、再由市中院向市政府申请36万元涉法涉诉资金,市政法委周琼芝副书记审核批准,其中6万元给予本人精神补偿,30万元用于解决本人社会保险,按本人在外自谋职业实际收入,以华云厂破产前后的职工身份和留守委工作人员身份,由市中院,正在办理的湖南省华云机器厂破产案中,负责落实解决”。会议前后,市常务副市长谢建辉和市政协副主席段安娜代表市委、市政府,多次做本人工作,为华云厂破产案能顺利进行,要求本人按市中院,委托市政法委的要求,做出承诺,并表示市委、市政府会履行“会议精神决议”。

     2014年1月市国土局以省国防科工局名义,拍买了华云厂土地,2014年下半年,用拍买土地资金,将华云厂欠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社会费用全部缴清,将华云厂职工社会保险关系全部转出过程中,由于省国防科技工业局、市政法委、市劳动社会保障局、市中院等,相关单位负责人,没有按“会议精神决议”要求,为本人办理好相关社保手续,将30万元解决本人社会保险(五险一金)缴纳到本人社保帐户上去。因为,市政法委周琼芝、市中院王凯,为包庇恶吏文春桃等犯罪法官,已将30万元挪作他用,导致政府没有兑现,“会议精神决议”,使本人“劳动争议案”社会保险未按“会议精神决议”要求落实解决。

     2014年7月长沙市委书记易炼红,派长沙市公安局国保大队饶清风队长、欧驰政委彻查本人的冤案,市中级法院顽固地拒不交出案卷,所谓的彻查也无果而终。

市政法委周琼芝等,因担心本人上访,揭露他们违法犯罪行为,多次利用职权,对本人实施迫害,2015年10月为掩饰“望城房产纠纷案”,利用“劳动争议案”,借政府名义恶毒对本人泡制“寻衅滋事”案。

    2017年6月29日,市政府副秘书长喻志军召开相关部门联系会议,成立了市、区联办领导小组,将本人的涉法涉诉信访问题纳入“2017年长沙市信访百日攻坚誓师行动”,会议明确:市联办由市信访局陈艳副长、市信访局王硕处长负责、望城房产纠纷案交望城区周正貌副区长负责,劳动争议案交开福区朱江副区长负责,涉法涉诉问题交市委政法委法制处黄雪峰处长负责,包案领导是市政法委钟钢书记。

    关于本人的劳动争议案,市联办、开福区联办、通太街道办事处、轩辕殿社区相关部门领导多次召开专题调度会,相关领导多次与本人沟通。有感于多方的积极劝导,2017年7月28日,本人同意按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手续,但前提是,必须按市联办领导提议的三倍标准以货币一次性补偿本人30年(2016年3月--2046年4月),并补足与灵活就业人员办理退休金额的差额部份。

     2017年7月28日,在通泰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范治东办公室由范治东和本人一起草拟了“关于张瑛社会保险......”的报告,报告中范治东没有将喻副秘书长、王硕处长提议写入报告中,范治东说另外再写一份报告给市、区联办领导,本人看完报告后,认为不妥,本人的法律援助律师孙治刚看过报告后,也认为不妥,本人当场即与范治东一起将报告撕毁,本人和孙治刚律师,当即书面报告了市联办领导陈艳副局长,王硕处长。

2018年4月16日上午在长沙市劳动社会保障局信访处张志坚处长主持召开了市人社和开福区联办联席会议,参加会议人员:市社保局信访处、社保处、退休处主要领导、开福区联办领导孔飚、范治东和张瑛参与的联席会议,会议内容三条:一、关于以职工身份交纳社保资料完整问题,二、关于交纳社保经费问题。三、关于目前以灵活就业人员交费与实际不符补偿问题。市人社局已拿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案,要求开福区联办与市联办对接,召开会议商定。

     2018年6月7日,开福区信访曹雄局邀请市信访局张处,区政法委、通泰街道办事处,轩辕殿社区和本人一起,再次召开专题会议,会议由开福区信访曹雄局长主持,会议就本人社会保险问题提出两种方案:1、长沙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明确表示根据本人实际收入,应该按长沙市人均工资8%的三倍缴纳个人部分,但需补交相关资料;2、如因其他因素造成不能按人均工资8%的三倍缴纳,可由本人提出货币补偿要求(包括所有问题),3、本人家中如有困难可向政府提出要求。

    会议后本人根据会议精神,当天就提出了涉法涉诉信访要求,并书面写出了“关于张瑛信访问题的情况汇报”。

     2018年6月开福区信访曹雄局长又邀请市信访局李景军处长、市人社局信访处张志坚处长等召开会议,会议明确,要求开福区联办去核实本人经曾经工作过的单位情况,并上报市联办。

由于政府当局,为包庇犯罪官员,故意不公开2012年3月“劳动争议案” “会议精神决定”,又不依据国家法律和中央政法委“三个文件”精神,将本人冤案纳入法律程序解决,达成协议又不兑现承诺,自2017年8月以来,每次召开的会议后,都采取,不回复、不理采、不履职、故意拖延等方式,不按规定时间结案,甚至会后编制谎言,谎称已与本人达成一致,实属无耻之尤! 因为,政府当局及包案人等,根本就不想解决问题,所以,故意颠倒黑白、相互推诿扯皮、他们将本人手机拉入黑名单,本人多次依法向政府递交信访材料无果的前提下:

2018年4月---9月本人来到北京向公安部、省、市驻京办领导反映、等待无果,2018年10月24日、11月1日、11月5日来到北京中南海来找习近平主席、李克强总理反映问题,11月7日社区周国强民警打电话说开福区驻京办彭力园副局长要求本人11月8日上午9点来驻京办商议解决本人的冤案,当本人11月8日上午9点来到驻京办,早已准备好了汽车和警察将本人带回长沙,直接进入了开福区通泰街派出所,2018年11月9日以“扰乱社会秩序”罪,下达了“开公(通)决字[2018]第1536号长沙市公安局开福分局公安行政处罚决定书”,被行政拘留7日。

本人不服,向市政府提出行政复议,2019年2月15日市政府下达:长府复决定[2018]第539号驳回本人诉讼。

2019年1、2月本人被迫向海外媒体求助,发表“因劳动纠纷达成协议十年未落实,湖南维权人士张瑛到中南海找习李求助” 等文章,引起了政府当局的不满,2019年3月政府当局次利用公权力,将本人纳入抓捕名单之中,为避免再次受到当局的迫害, 2019年4月本人被迫,按灵活就业人员办理了退休手续,2019年10月来到了荷兰,申请政治庇护。

 

综合上述,30多年依法维权,看清了中共的统治就是权力至上,权大于法,官员们就是一群欺压老百姓,玩弄权术的流氓政客,所谓党纪国法、政府,司法,人大、政协只不过是挂羊头买狗肉的骗局,中共放下屠刀,还政于民,实现民主宪政,方可复兴中华。 

                                   

                          血泪控诉人:张  瑛    

                          2019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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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 者 :张瑛
出 处 :北京之春
整 理 :2022年1月2日1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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