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进入WTO的两种可能后果 (澳洲)杨小凯 中国与美国关于加入WTO达成协议的消息传来,马上有两种相反的反应。 第一种来自左派,认为中国将会变成南美那样的国家,成为发达国家的市场 和原材料供应地,被发达国家剥削。另一种来自支持改革的人士,认为进WTO是 中国第二轮深化改革的开始。笔者对两种看法都不敢苟同。我认为中国与美国达成 的协议的过程中,中国的私人企业家的利益没有被任何协方所代表,这个协议与中 国的现行制度相结合,是对中国私人企业家非常不公平的一种游戏规则,因此其后 果有两种可能性,一种是国内私人企业家趁机要求对外国私人企业适用的游戏规则 也对中国私人企业适用,因此中国加入WTO真正成为中国制度改革的动力。另一 种可能是中国政府坚持国家机会主义,对外国私人企业和本国私人企业奉行双重标 准,因此WTO的游戏规则与中国的一系列政治经济制度发生冲突,因而使中国的 经济发展走向畸形道路。 此文对这两种前景加以分析,并试图说明,在中国缺乏政治改革和宪政转型 的推动机制情况下,第二种前景比第一种前景更有可能。 一、为什么中美协议与现行制度相结合对中国私人企业家极不公平? 中美谈判中,美国政府相当有力地代表了美国的私人企业及其他利益集团的 利益。但在中国这种集权型国家,中国政府的代表并不关切中国私人企业家及他们 所雇劳工的利益。中国的现行制度是种将国家机会主义行为制度化的体制,它通过 宪法中的四个坚持原则及一整套政治、经济、法律制度,将党国机器的任务规定为 维护统治阶级的特权利益,当特权利益与社会利益发生冲突时,它不惜牺牲后者。 这种制度有如下特点:第一游戏规则制定人,司法执行者,及参加游戏的人都是同 一个国家机构,因此立法、司法与行政互不独立,司法公正及经济发展往往成为追 求特权阶级私利的国家机会主义的人质。第二,英国或西欧主要国家于一个世纪以 来形成统治者财政与国家财政分离的制度在中国一直没有出现,共产党的财政就是 国家财政。欧美各国政府没有独立于议会的财政权及各级政府首脑由各级自由选举 并行处理(地方自治)是WTO的游戏规则的基础,但中国政府有独立的财权和人 权,所以没有在中国国内形成类似WTO游戏规则的制度架构。因此中国的国内制 度与WTO游戏规则不相容。 具体而言,中国是世界上目前坚持成立企业需政府批准的少数国家之一,这 与WTO的自动注册制完全不相容。在中国成立企业需要很高的注册资本,这也与 WTO游戏规则不相容。在中国从事外贸、银行、及批发零售网等行业需要政府发 给许可证,而政府发许可证的行为不是中性的,因为政府在这些行业都是最大的业 主,有行业垄断利益,因此发放许可证的原则是不损害政府在这些行业的垄断利益 ,这当然是制度化的国家机会主义行为。 中国有一个不准私人经营的行业表,包括银行、铁路、中信、批发网、高速 公路等三十个行业。中国还有一个限制私人经营的行业表,包括汽车制造、化纤、 旅游业等二十多个行业。中国的银行法明定禁止私人经营,中国土地管理法明定禁 止私有和所有权买卖。但是中国加入WTO后,这些规则对外商都不再有约束力, 但它们对国内私人企业的限制仍然有效。中国还有法律限制私人企业只能从事登记 注册时规定的行业,即中国没有企业进入不同行业的自由。进入WTO后,外国企 业不需要许可证就能在中国从事国际贸易,但中国的私人企业却不能。外国私人企 业可以在中国制造汽车、修高速公路、自由建立批发零售网,但中国的私人企业却 不能。 中国的私人企业本来需要在与外资竞争中得到政府的公平对待,但是却得到 的是双重游戏规则,政府对本国私人企业的歧视。中国进入WTO后形成了双重游 戏规则,整个局面可以形象地描述为“华人与狗不得入内”“宁予洋人,不予家奴 。”这种局面并不是简单改变政府那么容易,因为它是由中国的现行宪法和一整套 政治、经济、法律制度形成的制度化国家机会主义构成。 改变它的困难又从以下几例看出。 中国一九九四年通过公司法,规定企业分类以个人所有,合伙人所有和公司 制三类。不再以私人、国营、集体划分,并规定股份公司一股一票,同股同权。但 是这个法律一直无法实行,股份化的原国有企业仍然是国家股垄断决策权。民生银 行的私人股东要用股权投票选掉政府任命的董事长都行不通。 中国早就通过了反不公平竞争法,但是反垄断的条款只针对私人企业,政府 在电讯、汽车制造、银行业的垄断却不在反对之列。而很多行业制定法规、政策的 机构就是本行业的政府垄断经营者。电讯行业,邮电部既是法规制定者,又是最大 的经营者。这与WTO司法独立、纠纷仲裁要由独立第三方执行等游戏规则完全不 相容。 根据最近我和萨克斯等人的研究(Sachs, Woo and Yang, 1999),中国制度 化的国家机会主义使得任何完全守法的本国私人企业不可能生存。政府机会主义的 许可证和各种批准制度,各种任意摊派、税费,政府对外汇业务等银行金融业务的 垄断,使得任何私人企业生存的必要条件成为:行贿、偷税、漏税。因此严格司法 与公平、公正,效率不相容。 最近的牟其中一案就是个例子。牟其中的罪状中有一条是行贿倒卖外汇指标 。但是在中国要做国际贸易,几乎没有不这样做的企业。中国政府银行垄断了外汇 业务,私人支票几乎不能用,私人也不能用房地产作抵押借短期流动资金(土地不 允许私有,因此银行不接受土地所有权抵押贷款)。在这种制度环境下要做牟其中 进行的放卫星业务,他不贿赂有可能吗?他为了躲开中国不准私人企业放卫星的无 理限制,只得在外国成立公司回中国做。 如果中国真的严格执行所有类似的“恶法”,中国的所有私人企业只有关门 了事。而不严格执行法又助长贪污横行。这种两难的局面只有推翻现行中国宪法, 废止共产党一党专政才能解决。因为这种宪法规定的根本制度是国家机会主义的制 度根源。比如要实行WTO的公正司法原则,每个经济犯罪的被告人都有权要求中 国的法官回避,因为他们受党的领导,而共产党的国营企业在中国有垄断利益,因 此中国任何经济案件中,共产党指派的法官都有利益冲突问题。共产党不退出司法 系统,WTO的游戏规则在中国可能实行吗? 二、参加WTO的几种可能后果 中国政府急于参加WTO,有可能是政府官员对WTO游戏规则的实质并不 了解,对WTO游戏规则与中国现行体制的不相容性不了解。但是这种急切心情也 说明改革二十年来,中国开放的结果使中国执政者知道WTO的游戏规则可能是发 达国家富强的原因。出国看得多了,中国人都对自己的落后深有所感。这就造成了 很大的精神压力。 很多西方学者包括哈佛肯尼迪政府学院的学术院长Fred Schantr指出,这种 精神压力会使得执政者产生很强的想成为国际发达社会一员的愿望。而成为一员的 条件是接受发达社会的游戏规则,这些规则并不一定是成文宪法,而是社会公认可 接受和不可接受的行为准则。例如镇压法轮功这种政府行为之所以在发达国行不通 ,就是因为多数人将之视为类似强奸的不可接受行为。但中国很多人容忍这种行为 ,这种公众可接受的行为和道德准则会在参加国际发达社会的强烈愿望下产生改变 的压力。 如果这种压力使中国的制度发生变化,那将是大好事但我对此并不太乐观。 第一是这次WTO谈判产生的协议与国内现行制度相结合是对中国私人企业极不公 平的。但却不能听到任何这类批评的声音。这使人感到很可怕。南美、台湾等地的 经验都说明,对外开放,但对内坚持政府的经济垄断,有可能使本国私人企业受损 因而真的产生新左派预见的本国经济在双重标准、不公平游戏规则下受损。这会具 体表现在失业增加,但失业的人创办私人企业却不容易,因此经济受损。 第二个担忧是中国已失去了及早推行地方选举起的政治改革机会,共产党没 有象国民党五十、六十、七十年代那样转化为学会了助选的执政党,因此宪政的转 型很可能象东欧那样以共产党下台告终。而共产党对此好象也存预见,因此更加不 愿意推动政治改革。在这种情况下,加入WTO就意味着搞双重游戏规则,对外国 人是一套,对本国私人企业又是一套。而这一方面使自己经济受损,另一方面激起 民族主义情绪,因此共产党不是被东欧式的剧变推倒,就是被类似法西斯主义的民 族主义更专制的强人代替。 三、为什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与WTO游戏规则不相容 中国进入WTO一定会在中国形成很大的政治危机,这危机是由于中国现行 的宪法规定的政治游戏规则与WTO规则代表的宪政游戏规则不相容造成的。我在 最近哈佛大学举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改革和宪政会议上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的 现行宪法是违背宪政原则的,也是与WTO公平、公正、透明、稳定的游戏规则不 相容,更是与政府对这些游戏规则的可信承诺不相容。特别是中国现行宪法恢复了 中世纪“君权神授”的权力来源,将政府的合法权力归于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 东思想意识形态(另一种神),而不是归结于被治者的同意及政府与人民之间的合 约。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恢复了法国革命宪法的最高权力一元化原则,与美国传统 宪政中的最高权力分割与制衡原则背离。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确定了一党专政原则 ,既没有宪法批准程序,也没有宪法司法,因此与司法独立和第三者仲裁的WTO 规则完全不相容。 因此哈佛大学的不少教授认为中国现在加入WTO不但不可能强制中国遵守W TO的游戏规则,反而会一粒老鼠屎打坏一锅汤,把WTO的游戏规则的可信承诺 机制破坏。因此我在国际发展中心的一些同事认为中国目前加入WTO不是好事。 基于对这种中国宪法规则与宪政秩序的不相容性,我在上述哈佛宪政讨论会 上提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不可修,不可护的概念。中国迫切需要一个新立宪运动 ,废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通过与台湾的宪政谈判,回归一九四五年中国各党派 开始的宪政过程。如果没有这样一个立宪活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结社、 言论、宗教自由都不可能实行,因为这些权利是共产党一党专政给的,不是不需证 明的绝对自然权利,因此共产党收回这些权利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的 一党专制原则。 今后几年中WTO游戏规则与中国现行的政治游戏规则的冲突会使人们逐渐 理解我这种判断。正如Schauer教授所言,宪政与成文宪法是两回事,英国、新西兰 、以色列有宪政而无成文宪法,而很多国家有成文宪法而无宪政。一个国家的实际 游戏规则是由多数人认可的行为规范所决定,如果多数人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则中国不可能有宪政。所以使中国回归宪政的第一件大事就是停止护宪、修宪, 众口一词大声说出中国人民需要重新立宪或重回历史的宪政轨道的需求。中国大多 数人有了这种共识的一天,才是中国通过加入WTO重回国际自由世界的一天! 我在上述哈佛宪政讨论会上也提出了一些具体回归宪政的做法。其要点有二 :(一)台湾与大陆的统一不能实行,一九四五年共产党坚持的政治协商不经选举 就由各党组织联合政府的方法,更不能不经选举,由现当政人封官许愿(例如一九 四五年未经选举由国民党人出任总统,共产党人任副总统,或现在由共产党人当国 家主席,国民党人当副主度)。中国应该立即开始最低政权组织乡政府的自由选举 ,逐渐上升到县、省和全国。乡、县政府的选举就应该开始向所有党派包括台湾的 国民党、新党、民进党开放。这才是把台湾留在中国内的唯一可能希望。澳洲这次 公民投票仍然保留英女王为国家元首正是因为英国一开始就给了澳洲人民以地方自 治权。因此他们才会自愿留在英联邦内,而放弃独立共和国的地位。 第二中国人民应逐渐认识到一九四六年内战后,共产党用政治协商,不经合 法的自由选举就把政府职位瓜分掉是中国背离宪政的开始,所有反右,大跃进,文 革和其他政治运动的祸根就在于此。内战之后,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象美国一八六零 年内战后一样,重开自由选举,内战中的战胜方和战败方都重新在选战中公平地争 胜负。共产党对内战挫败方进行全面政治迫害既不是对巩固宪政秩序必要的,更不 是合法的。当时正确的做法,应该是象美国当年的老约翰逊总统那样,保护内战失 败方的合法政治权利将他们扶起来,重回自由选举的宪政轨道。 共产党在这方面犯了历史性大错误,它应该纠正这一错误,向台湾各党派及 中国各党各派开放自由选举。为了转型期的稳定,地方选举应该尽早进行,使执政 党可得竞选的经验,否则就会象东欧一样,全国自由选举开放的一天也就是共产党 丢失政权的一天。如果地方选举开始得太迟,共产党迟早会和平或非和平地丢失政 权。我现在担忧的是,中国地方自治和选举现在马上开始都可能是太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