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击新一轮镇压狂潮 中共当局冒天下之大不违悍然判处王丹十一年徒刑,激起世界舆论的一片抗 议之声。 中共当局辩称这次审判完全是依法行事。这是弥天大谎。且不说在内容上, 它所列举的王丹的“犯罪事实”全部属于言论,因而属于言论自由的保护之列;且 不说在程序上,它将王丹非法拘留十七个月,远远超出法律规定的时限;且不说在 审判时,警察严密封锁法院,其后又拒绝将审判结果向国内民众公开,因此纯属秘 密审判;这里,我祗想再提出一个问题:判决书说王丹从九三年二月至九五年五月 期间“实施了一系列颠覆现政府的犯罪行为”。这就怪了,既然王丹是在两年多的 时间里,先先后后作下一系列“犯法行为”,既然王丹的全部所谓“犯罪行为”无 一不是以真名实姓正大光明作出的,举世皆知,而王丹本人从来就是“供认不讳” ,那么请问,当王丹在作出第一件、第二件“犯法行为”时,你们为什么不起诉?为 什么不拘禁?为什么不判刑?假如王丹先前的所作所为果真触犯了法律而你们却不及 时地依法处理,你们起码犯有渎职之罪。你们在王丹“犯罪”尚少时不依法判处较 轻的刑罚,而却等到王丹犯下了“一系列”“罪行”之后再判上十一年的重刑,这 不是明显的政治陷害吗? 其实,事情本身是很简单很清楚的。当局分明知道,即便是按照当局自己制 定的法律,王丹所作的一切也是完全合法的;所以它在一段时间内实在不好意思把 王丹再抓起来。王丹曾经讲过,要坚持“在法律范围内开拓更大的自由空间”。前 苏俄异议人士、逻辑学家阿.季诺维也夫曾经清楚地阐明法律与反对的关系。他指出 ,再坏的法律也是法律;任何一条严格的法律在逻辑上都提供了反对的可能性。异 议人士坚持合法斗争,中共若要依法行事,它就必须容忍;如果要镇压,它就必须 践塌自己的法律。据悉,甚至在王丹被非法拘留之后,中共内部仍有着不同意见。 去年就有人打算对王丹起诉判罪,但遭到另外一些人的抵制,理由是“犯罪事实” 材料不足。这也是王丹一案拖至今天才判决的原因之一。昔日李一哲大字报轰动一 时,可是,在毛泽东还活着,四人帮还掌权的时候,李一哲祗是被批斗被围攻;等 到毛泽东去世,四人帮垮台,华国锋主政后,李一哲反而被投入监狱。这是因为华 国锋自知其权威比不过毛泽东,所以他更需要借整人立威。如今,江泽民对异议人 士似乎比邓小平还更凶狠,那同样也表明江泽民的地位要远比邓小平更脆弱。 作为八九民运的学生领袖,王丹历经数年的艰苦磨炼,信念更坚定,思想更 成熟,胸怀更宽阔,在专制淫威下表现得更勇敢。这次王丹被判处重刑,那正是他 的无上光荣。它进一步证明了王丹在中国民主运动中的崇高地位。在去年三月的一 次讲话中,王丹说道:“我们清楚地意识到我们是在为自由民主的实现铺路。我们 已经付出过代价,今后还有可能付出代价,但我们坚持我们的理想,即使我们不一 定都能享受理想实现的成果。”在法庭上,王丹坦然宣称自己“问心无愧”,“对 得住国家、人民和历史”。作为中华民族的优秀儿子,王丹为我们树立了光辉的榜 样。 这次王丹被判以重刑,一方面说明了中共强硬派正在疯狂而野蛮地加紧对自 由民主运动的镇压,这种疯狂与野蛮从反面揭示出中国社会的深刻矛盾,揭示出不 满与反对情绪的广泛程度和巨大的潜在力量。但另一方面,这种疯狂与野蛮能够得 逞于一时,那也说明了反对的力量仍然还处于潜在状态,因而尚不足以形成现实的 力量。极权制度是利用人们的热情而建立起来的,但是要延续这种制度,祗要人们 普遍的冷漠就够了。现阶段中国民众的政治冷漠,首先是专制高压——主要是六四 屠杀——的结果;但时间一长,它反过来又可能变成维系专制的一个原因。因此, 帮助民众走出冷漠就成了民运人士最迫切的任务之一。归根结底,我们争取自由民 主,并非寄希望于专制者自身的良心发现,而是寄希望于广大民众的奋起抗争。动 员民众的工作是民运最重要的工作,也是最艰巨的工作,它需要我们长期不懈地去 作大量默默无闻的细致工作。在中国民运受阻于瓶颈的今天,我们尤其要把对专制 者的无比愤慨化为不屈不挠的韧性努力,从自己做起,从身边的每一个人做起,从 每一件小事做起。□ ——《北京之春》1996年12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