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重人权还是蔑视人权 1948年12月10日,联合国大会在法国巴黎夏洛特宫通过了《世界人权宣言》 。当时58个联合国成员国,有48个国家投了赞成票;有两个国家——洪都拉斯和也 门——的代表团缺席;8个成员国弃权,它们是苏联、乌克兰、白俄罗斯、波兰、捷 克斯洛伐克、南斯拉夫、沙特阿拉伯和南非。 在起初,《世界人权宣言》只是一份意向性的声明,后来得到了充实,并且 以国际法的形式得到确定。经过长期的不懈斗争,如今,人权观念已经在全世界范 围内取得了伟大的胜利。虽然还有某些国家的政府在实践中并不尊重人权,并不认 真履行相关的规定,但是,没有一个国家的政府敢于公开地反对人权;来自国际社 会对那些侵犯人权行为的批评,尽管未必都能起倒制止或纠正的作用,但是,很少 有几家政府敢于对这种批评无动于衷。 人权观念取得了伟大胜利。现在,连人权的反对者也不得不在表面上承认人 权。我们知道,直到八十年代中期,中共当局对人权观念仍然采取全盘拒绝的立场 。它把人权观念斥为“资产阶级观念”。此后,中共对人权的态度逐渐转变。近些 年来,中共已经表示接受人权观念,并同意签署联合国的两个人权公约(经济、社会 、文化权利公约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然而,这并不意味着围绕着人权 观念的争论就已经结束。现在,反人权者的基本策略是接过人权的词句,但歪曲其 内容,用以抵制人权的真正要求。 应该承认,反人权者之所以能够曲解人权的含义,那也和流行的人权理论本 身的混乱有关。正象米兰.昆德拉在《不朽》里写道的那样:“因为在西方,人们并 不生活在集中营的威胁之下,可以随便说、随便写,所以随着人权斗争的逐步开展 ,它的具体内容全部失去了,直到最后变成了所有人对所有事情的共同态度,一种 把所有的愿望变成权利的力量。世界变成了一种人权,一切都变成了权利:爱情的愿 望变成了爱情的权利,休息的愿望变成了休息的权利,友谊的愿望变成了友谊的权 利,开快车的愿望变成了开快车的权利,幸福的愿望变成了幸福的权利,出版书的 愿望变成了出版书的权利,深夜在街上大喊大叫的愿望变成了深夜在街上大喊大叫 的权利。”按照这种被稀释、被泛化的人权观念,世上没有一个国家能够充分实现 人权,未来也不可能充分实现。人权概念变得如此漫无边际,那不是增加了它的力 量,而是削弱了它的力量。 尽管现有的人权理论本身就不能令人满意,不过我们可以暂且把这个问题放 在一边。因为要反驳目前流行的那些反人权理论,我们还用不着涉及到那么精细的 地步。 现在,反人权者最常用的办法无非是以下几条:1、以文化相对主义的名义否 认人权观念的普遍性,2、以生存权和发展权的名义排斥和推迟言论自由一类权利, 3、以稳定的名义压制个人权利。另外,作为以上三条的共同基础,则是强调所谓国 情。最后,还有一种抵赖战术,“我们的人权状况有问题,你们的人权状况也不完 美,谁也不比谁高明,所以谁也别说谁”。前面几条,我早先写文章已有所批判。 这里,我不妨对最后以条略加辩驳。 江泽民说:“没有任何国家的人权情况是完美的。”言外之意是,我们的人权 情况有问题,别人也有问题,大家都有问题,充其量五十步笑百步而已。 这话不对。世上没有完人,凡人皆有过错,但那是否意味着世人就无好人善 人与坏人恶人之分了呢?可见,在好坏善恶之间有一条分明的界限。同样的,在尊重 人权与蔑视人权之间也有一条分明的界限。人们的财物被盗贼偷走抢走,无辜百姓 被暴徒杀死,政府保护不周,破案不力,这是一回事;政府自己就去抄家去共产, 去杀死无辜百姓,这显然是另一回事。没有一个政府能在保护人民的生命财产上做 到万无一失。在这层意义上,你可以说没有任何国家的人权情况是完美的,无论那 里的政府多么有诚意,多么能干。但是,一个政府只要有最起码的诚意,它就可以 不去做出任何侵犯、践踏人权的罪行。在这层意义上,尊重人权的政府与蔑视人权 的政府善恶立见,泾渭分明。□ ——《北京之春》1998年9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