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民主党事件的几点看法 浙江、山东等地的异议人士争取组党的努力,值得肯定。这次,中共方面的 反应颇出于一般人的意外,于是引起各种推测。 照我看来,现在,中共是在用法律作手段对付异议人士。你申请组党,它承 认那不犯法,但是它可以不批准;你要是不等它批准就以党的名义活动,它就说你 是“非法组织”、“非法活动”,就要镇压。别人抗议侵犯人权,它就说是“依法 办事”。例如集会游行,你可以申请集会游行,但批准权在中共手里,它可以有选 择地批一些又不批一些,以此达到控制的目的。这绝不是法治,只不过比过去的无 法无天要好一些。 应该说,中共采取这种做法比起以前多少算是进步。因为那意味着它已经承 认或默认,人民提出组党要求本身不再算“犯罪”。就象当年郭罗基状告中共国家 教委,明知法院不会受理,但当局也没有因为你告状就给你定罪。这有利于自由民 主理念的传播和反对运动空间的开拓。 山东的异议人士前往民政厅办理申请手续时,民政厅的官员予以正式接待, 并对申请手续提出若干要求和意见,看那样子,好象只要手续完备就真要批准似的 。其实不然。这也不是第一次了。当年郭罗基告状,法院还派出专人送达出庭通知 ,收取了八十元钱的诉讼费,很是煞有介事,但后来还是“不予受理”。几个月前 ,广州的异议人士提出组建独立工会的申请,按照当局的要求准备好各种材料交了 上去,结果仍是被拒绝,还遭到警告。 有人怀疑,这次当局对申请组党者作出比较开明的姿态,会不会又是“引蛇 出洞”?我看不是。现在不是毛泽东时代,中共专制是处守势而非处攻势。要是蛇们 不出来,它正求之不得,何苦还去招引?再说,出洞的蛇已经不少,何消你再去引? 眼下的组党活动,由于可能投入的人数有限,实力单薄,故而不可能成功。 除非是当局自己具有更多的改革诚意和决心。不过话又说回来,如果当局愿意比较 主动地推行政治改革,它会依照某种轻重缓急的权衡,不可能其他什么都还没改呢 ,倒先允许了反对党。 另外,虽然这次事件多少可以说明,时到而今,当局已经承认或默认了提出 组党要求本身不再算“犯罪”,但考虑到专制行为特有的无规则性,就连这一点也 还不是有十足把握的。五月民运之前的印尼,有这么一种说法:“十个人上街抗议, 政府不理你;一百个人上街抗议,政府要抓你关你;一万个人上街抗议,政府就会 和你谈判。”大概正是出于这样的理由,有些异议人士对最近起来的组党热表示忧 虑。我认为这种忧虑不是没有道理的。在这样的时刻,对这样的问题,我宁可失之 保守,不愿失之冒进,因为失之保守到头来损害不大,也很容易补上,失之冒进就 是另外一回事了。 坦率地说,如果当初王有才是找我商量,我多半会建议他先迈出较小的一步 试试看,例如申请成立人权小组之类。数月前,秦永敏和徐文立就打算成立一个人 权小组,秦永敏还以组织的名义发布过一系列通报。就在这次联合国人权专员罗宾 森女士访华前夕,吉林的冷万宝、安福兴申请成立“经济社会权利促进会”,以倡 导、宣传联合国的“世界人权宣言”和两个人权公约为宗旨。这些组织虽然也没被 批准,但考虑其风险、机会与实效,勇敢者不妨继续尝试。 当局对申请组党者的态度显得宽松,使不少人忽略了它在其他事情上的严厉 ,例如它对工人活动家的压制,对人民代表竞选人的压制。我们不应该忘记这一点 。 着眼于动员民间力量更为有效地向当局施加压力,我认为,还是选择那些更 基本的原则(如言论自由原则)和那些更容易赢得民众关注的问题(如重评六四)作为 诉求目标好些。这也有利于赢得当局内部的改革派的同情与回应。不错,这些诉求 由于已经在过去被人们反复提出而显得不够新鲜,但是,该重复的就得重复。 中国民主化的突破必须靠积累起坚强的实力。现在,民运的最大困难是民众 的冷感症和犬儒病,为了克服这种病症,我们必须能沉得住气,不松懈,不浮躁, 切切实实地做好各种深入细致的工作。 ——《北京之春》1998年10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