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卖结合,还富于民 于大海 中国公有企业效率低是不争的事实。对于如何医治这一低效症,则有两种不同的 思路。一些人士认为,中国需要的改革是引进市场机制,明确国家的所有者地位, 建立合理税制。我们则认为,这样的改革是治标不治本,并不能将经济真正搞活。 中国需要的,是全面的私有化。治标当然也是需要的。在全面私有化完成之前,以 上各种有助于提高公有企业效率的措施都是有价值的。但如果迟迟不搞私有化,改 革就会始终处于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被动局面中。 私有化大致有两种途径,一是分,二是卖。二者的区别,并不象许多人想象的那 么大。现在国家的财政收入除税收以外,仍有很大一部分企业上交的利润(有时也被 称为税)。政府如果将国有资产分给职工了,将来就得不到上交利润了。为了补足这 部分财政收入,政府势必要增加税收,或者削减住房、医疗等方面的福利补贴。也 就是说,职工一方面得到了一部分资产的所有权,另一方面要通过多交税或少得福 利作出补偿。政府如果将国有资产卖了,可将所得存在银行里,用所生的利息填补 失去的上交利润,职工、市民的生活基本不受影响。当然,政府也可在卖资产的同 时,同步减少税收和福利补贴。 “幸福的生活,靠劳动创造”,这句歌词是说“劳动”是“幸福生活”的前提或 曰必要条件。在公有制下,广大职工累没少受,但并没有过上好日子。私有化的目 的,就是要使“劳动”也成为“幸福生活”的保证或曰充分条件,因为经验证明, 私营经济更有活力,从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更能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但不论是分还 是卖,私有化都不可能象天上掉馅饼那样,立竿见影,立刻带来无偿的好处。 分和卖的优缺点各在哪里呢?出卖公有企业面临的一个明显问题是,谁能买得起 ?这个问题,其实不是那么困难。在对金融体系作稍许调整后,愿意买的人可以向 银行借钱来买,借钱时可以拿企业做抵押,保证分期付债。这与西方各国及中国一 些地区借钱买房子是同一情况。买企业后,买主的资产和负债都一下子大为增加, 但净资产(资产与负债之差)并无变动。将来买主是赔是赚,或者说他的净资产是增 是减,那就要看买主的经营本领和运气了。 “卖”的真正困难是,它给政府官员提供了中饱私囊的较多机会。有权者如将国 有资产以低价卖给亲友或暗中行贿者,便可大捞一笔。许多贪心的官员及他们的子 女,现在已经在搞这样的“自有化”了。由于资产并无客观准确的价值,别人对他 们这样做还很难挑出毛病。当然,如果市场机制较完善,资产是以拍卖形式出让的 ,或者社会有独立的舆论监督,这方面的问题就不大了。但中国目前两者都不具备 。 “分”的优点是简便易行。分也比较容易公平,因为每人应得一等份,合理与否 看得比较清楚,而且可以借鉴中国农村分地的经验。分还有减小贫富差距的作用, 因为资产是平分的,而分资产所引出的交税负担,富者要比贫者多承担一些。但有 许多人宁愿得到现款,而不愿意充当企业持股人,所以,在“分”之后,仍然有“ 卖”的问题,如果国家能以合理的价钱卖给愿意持股的人,这倒比先分再卖省一道 手续。 东欧各国以现代经济学理论和现代市场经济的实践为根据,实行分卖结合的私有 化,取得了显著成绩。中国的私有化,应效仿东欧各国,实行分卖结合。 由于共产党几十年来包管一切,中国的老百姓在重新发现自己的力量、掌握自己 的命运方面,要有一个学习、适应的过程。害怕随私有化而来的冲击和阵痛,不敢 进入这个过程,是失算的。一个跪久了的人站起来时,走路会踉踉跄跄甚至跌几跤 ,但这决不能成为继续跪下去的理由。 中国落到其他国家后面,说到底,是因为中共将政治权力和经济资源通通垄断了 起来,使得民众的创造力得不到发挥,社会对政府的腐败、失误和暴虐也没有办法 纠正。中国所需要的改革,在政治上,是还政于民,建成“民有、民治、民享”的 政府,也就是让人民通过公平、公开的投票决定由谁来操作政府机器;在经济上, 则是还富于民,也就是让公众自行决定如何处置自己的一份社会财富。这两件事都 做了,社会才能比较健康地发展。□ (《北京之春》九五年一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