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浩成:国无法制最堪忧 胡 楠 离开中国之后,于浩成是最令我担忧和挂念的人之一。最近终于获悉,公安部专案 组于九零年十二月二十九向于浩成宣布:“问题已审查清楚,不属于刑事犯罪,解 除监视居住。”至此,这位十几岁便成为中共地下工作人员、曾任公安部高级官员 、为中国法制建设作出了重大贡献的法学家,已被非法关押一年半时间。 在“监视居住”的日子里 我与于浩成最初是通过采访相识的--那次采访持续了九小时,于浩成说那是他接受 采访时间最长的一次。采访结束后,他的夫人张晓薇为我们准备了颇为丰盛的晚餐 。把酒相谈,我们这对年龄相差四十岁的一老一少,成为忘年之交。 那时,他的寓所在公安部大院内,离开天安门广场只有两三分钟。每天清晨,他 环绕天安门广场一周,然后静静地站着,等国旗冉冉升起之后,才慢慢离开。他告 诉我,每逢节日,他都与斯大林的画像合影。后来,斯大林的画像不再悬挂了。于 是,他便与毛泽东的画像合影。 于浩成称自己的书房为“新绿书屋”。那间书房兼会客室的墙壁上挂有几幅名人 字画,其中有“铁肩担道义,妙手着文章”的草书和范曾的牧牛图;最使我难以忘记 的是那幅国画大师刘海粟题写的对联条幅:“宠辱不惊,看前庭花开花落;去留无意 ,望天下云卷云舒。”除去那张宽大的写字台和沙发外,四壁几乎被装满书刊的书 架塞满。 我最后一次见到于先生,是八九年五月三十日民主女神像揭幕的那一天。在他的 “新绿书屋”,我前去辞行。他唱了一首歌,唱得英气凛然,其中一句是:“太阳 照在古城墙头上。” 当时,我劝他避避风头,他生气地说:“你看我犯罪了吗?”的确,他在八九民运 中,既无“黑手”之嫌,也没有犯“反革命煽动罪”,只是曾经参加过几乎所有北 京人都参加过的游行,还参加过一次联署签名,到天安门广场劝绝食学生早日结束 绝食。那是五月中旬的一个上午,中央统战部长阎明复打电话给于浩成,说《光明 日报》有一个学术讨论会议请他参加。于到那里一看,已有其他著名知识分子在那 里。阎明复才讲明,是请大家来劝学生退出广场。戴晴拿出一份事先写好的稿件请 大家签名。然后他们一起到广场找到王丹,然后到陶然亭附近一起商量劝学生退出 广场的问题。王丹答应考虑退的问题,等这些名家再会到聚会地点见阎明复时,只 见阎流着眼泪,呆呆地说:“晚了,一切都晚了!”学运以来,于的家人一直警惕公 安部个别人会利用学潮给于浩成制造罪名,从来不让他与外面有任何联系。香港一 家电视台通过我采访一下于浩成,但被家人婉拒。 六四枪声一响,于浩成悲愤填膺:“一个政府,居然向人民开枪,这个政府就完 了,我要退党!”公安部政治部不让于退党,反而宣布把他“开除”出党(于的党员 关系在公安部政治部)。过了几天,政治部请于浩成去开会。几个小时后,于浩成打 电话给夫人,说北京市公安局已经不让他回家了,要进行监视居住。 以后每隔两个月,于太太可去探视于浩成一次,每次去都在晚上。汽车故意东绕 西转,最后来到郊区机场附近的一所特警学校。每次探视时,于都让太太带回一些 他看过的报纸,将其中一些做过标记的剪下来留作资料。 于浩成已经六十多岁,在关押期间接连患胆囊炎、胆结石、心肌梗塞、动脉硬化 等病,曾几次被送到医院去抢救才幸免于难。九零年四月的一天半夜,于浩成因胆 结石而疼痛难眠,第二天早起告诉警卫,把当局给吓坏了,连忙于浩成送到复兴医 院,住了近两个月,不但治好了胆结石,还进行了全面检查,连一颗坏了的牙齿都 修补了。当局做贼心虚,心怕于浩成有个闪失。有关人员对于说,以后再生病,一 定要及时告诉当值人员。但于浩成住院期间,却不准家人探视,更拒绝了保外就医 的请求。 软禁于的房间大约十三平方米,于浩成每天看报、读书、写作,精神状态一直很 好,用他自己的话说是心中坦荡荡,无忧也无虑?,权当“进修”。有一次他见到与 自己关押在一起的李南友(世界知识出版设编辑,已于九零年五月被释放),使于浩 成诗兴大发,写成一首《戏赠李兄》,诗云:“民运成动乱,南友变难友。有缘亦 无缘,邻居罕聚首。同住一排房,却如参与商。共饮一锅水,同去一澡堂。不闻君 ,只见晒衣裳。每当天黑后,君室有亮光。咫尺不见面,各在天一方。何时重相聚 ,把酒话衷肠。” 于浩成在获释时曾要求专案组对他作出结论,专案组说没有结论。作为法学家, 于浩成援用法律条文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对公民的侦查时间 为二个月,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为什么对我进行长达一年半的关押?”专案组答为 :“特殊情况。”于浩成严正指出:“任何特殊情况,也不能随意违犯法律。”专 案组理屈词穷,无言可对。 据来自北京的消息说,于浩成获释后正准备撰写回忆录,并继续从事理论研究和 写作。公安部曾专门发函给于浩成所有兼职单位,通告取消这些兼职,(如中国法学 会常务理事、中国政治学会副会长等职)。每月只有二百多元的退休工资,面对腾飞 的物价,也使他感到生活的窘境。另外,他被逐出公安部院内的宿舍,被分配到北 京市南郊“芳庄小区”一个单位居住。 从中共地下工作者到中共的囚犯 于浩成原名董葆和,一九二五年夏末生于北京西城一个满族家庭,几个月以前, 孙中山在北京去世。他的祖父董恒喜曾经是皇室卫队的一个官员,在八国联军侵占 北京时曾护卫慈禧太后和光绪皇帝逃离北京。父亲于力(原名董鲁安)担任过燕京大 学国学系主任、河北省省长,老舍《四世同堂》里的“钱先生”原型就是他。于力 后来投奔延安,成为“老一辈革命家”,就任过华北联合大学教育学院院长、边区 参议会副议长,一九四九年以无党派民主人士身份出席首届中国人民政协会议并当 选为全国委员会委员,一九五三年病逝后被追认为中共党员。九零年五月,《在北 京日报》上,当局还发表一篇纪念于力的文章。 在父亲离家出走去“解放区”的同时,于浩成参加了中共地下工作并加入了中共 。一九四六年,他到华北联合大学学会了俄文。抗战胜利后,很多洋人涌到张家口 去参观。曾任驻美大使的章文晋,当时也在那里工作,他们因而成了好朋友。 五十年代,于浩成从天津到北京。负责公安部群众出版社工作。他本来对斯大林 、毛泽东和共产党无限崇拜。一九五五年,发生了“胡风事件”,他感到很奇怪, 胡风给党中央,表示了自己的看法,怎么就是“反革命”呢?次年苏联共产党召开十 三大,赫鲁晓夫揭露斯大林,更使他有了警觉。 文革一开始,于浩成就被本单位的“革命群众”揪出来了,罪名甚多:“邓拓式 的杂家”、“走资派”、“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假党员”。一个接一个批斗 会,没完没了的写检查材料,打扫厕所、楼道、座院作为劳动惩罚,抄家、游街等 等,后来一九六八年,干脆被投入中共“高等”监狱--秦城。他在北京市检察院任 职的妻子张晓薇也同时被捕,年逾七旬的母亲被批斗折磨致死。他的五个尚未成年 的孩子,一下子全成了孤儿,断绝了一切生活来源。多亏家中的保姆仗义,冒着生 命危险,偷偷将家中被红卫兵抄家抄剩的古瓷典卖,用以维持五个孩子的生活。同 大多数知识分子一样,于浩成也遇到了家破人亡的灾祸。 于浩成当时还有“间谍”和“特务”的罪名。“间谍”是因为会讲英语和俄语;“ 特务”是因为他当过外国人的翻译。许多年后,他才知道自己被捕的真正原因:群 众出版社的藏书中,有一本香港出版的书,收录有毛泽东夫人江青三十年代混迹上 海摊的报刊资料。有人认为于浩成就是整理“伟大旗手”的黑材料。 从文革发起的一九六六年,于浩成不过四十一岁,等到文革收场的一九七六年, 已年过半百。谈到这段经历,于浩成曾对笔者说:“一场噩梦过中年,道路崎岖走 万千。(这是他父亲在其五十自寿诗中的两句)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竟然在大折腾 中白白糟蹋掉了。” 一九七七年于浩成冤案得以平反,并担任了群众出版社社长兼总编辑,创办了一 批法制刊物,如《法学》、《啄木鸟》、《法律咨询》等,并编辑出版了大量法律 书籍。邓小平复出时还专门托人找于浩成借书,其中有一套《基度山伯爵》至今也 未归返。我后来对于浩成开玩笑说,不应给邓小平看一些复仇故事,该送几本法学 书籍。于听后大笑:听说邓小平以后甚少看书。 人间的“啄木鸟” 文革的浩劫使于浩成认识到:中国现代化和民主化的症结所在:长期宣扬领袖崇 拜,相信人治,践踏法制,领袖大于全党,党又大于国家,大于宪法。而最可悲的 是,枪杆子指挥党,决定中国的一切。有此认识之后,于浩成一方面执着地投入法 制教育的编辑出版工作,一方面又率先突破理论禁区,提出一系列政治体制改革的 构想,强调“法治(而不仅仅是法制)和有法必依是民主化的重要条件,又是改革和 现代化的关键”。 一九七八年,于浩成参加了“真理标准大讨论”,并在自己主编的刊物上介绍这 场“论战”的意义、他组织出版了一系列思想较为开放的书籍,如苏联著名离心分 子苏辛尼津的《古拉格群岛》、理论加李洪林的《领袖和人民》,遭到了上司的最 严厉斥责,后来“真理标准大辩论”获得中共中央肯定,事情不了了之。 使于浩成惹上“摆脱不掉”的麻烦,始于一九八五年。香港《镜报》总编辑对他 作了一次专访,于浩成坦率谈了自己对民主与法制的看法。 当时中央正在宣传所谓“第三梯队”的接班方式,即物色一批“信得过的人担任 高层次预备干部。于浩成认为这是封建式的继承办法,完全违背民主程序,还是毛 泽东”你办事我放心”那一套。 他还批评邓小平“摸着石头过河”的治国思想,指出这是一种经验主义的做法。 他认为改革制定发展战略。“摸着石头过河”容易造成浪费、改革反反覆覆,使国 家和人民蒙受巨大损失。 于浩成提出,对现行的法律和政策,应允许人们公开和自由讨论,并建议成立“ 监察部”,监察政府官员。 这篇“专访”发表后,公安部党委数次召开专门会议,并将“专访“打印成《于 浩成同志错误言论》,列为“机密文件”送到中央政治局。由当时中共总书记胡耀 邦批示,于浩成被免去社长和总编辑职务。具讽刺意味的是,中共在一九八一年草 拟《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这份文件时,于浩成曾向胡耀邦提出 建议,希望在文件中说明,五十年代中共在处理高岗和饶漱石“反党”问题上也犯 了错误。胡耀邦收到于浩成的信后当即亲比答复,高、饶错案不能列入文件。于浩 成说:“党拒绝承认曾经无法无天,也就是说今后还会出现类似的问题。”胡耀邦 将于浩成免职后不到一年,他自己也被通过不符合党章的方法给拿下来了。 其实丢了乌纱帽,没有了行政事务的干扰,对于浩成也是件好事,可以更集中精 力写作。但惹的麻烦也就更多了。 他提出中国要厉行法治,“必须彻底摆脱苏联法西斯头子维辛斯基的法制模式” ,而长期以来中国的法制建设照搬了维辛斯基的模式。改革不应该先推行,事后立 法追认。如果不尊重宪法和法律,就可能走上文化大革命这条路。 于浩成多次呼吁正在草拟中的《新闻法》和《出版法》首先要保障言论、出版自 由,不要以“防止滥用自由”为藉口,对这些民主权利加上限制。美国已故总统杰 佛逊说过:“没有出版自由,一切其他的自由都成为泡影”。马克思也说过,“我 们的自由有赖于出版自由”。不幸的是,中国连对马列著作也是“各取有需”。如 果觉得没有好处,连马克思的话也可以不让出版。 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于浩成也提出设想:人大有三千个代表,太多了,很难 认真讨论问题。人数愈多,并不一定愈民主。而且,人大代表,尤其是常设的“常 务委员会委员”大都是上级(党中央)委任的。人大代表的数目可以减到五、六百个 。一定要是真正民选的。而且,必须成为专业政治家,具备讨论国家大事的素质。 代表不一定要是工人或农民,但一定要与选民保持密切联系,对他们负责。人大应 该分权制衡。可以设立上、下两“院”。比方说,上院成员按地区选出,下院代表 不同的阶层。 于浩成还建议人大设立宪法监督委员会,监督宪法的实施和推行,裁决违宪案件 。目前,没有任何人或机构去研究或审查某某法例和行政措施是否违宪。就以“劳 教”(劳动教养)来说,公安部有权把它认为的坏分子送去接受三年的劳教。由于案 件不经法庭,“犯人”没有上诉机会。 于浩成一直主张要撤销党的政法委员会,认为“政法委”是对司法独立的最大威 胁。一九八八年,党的政法委改了一个名字,叫“政法领导小组”,他批评是:“ 换汤不换药”。 以上摘录的仅仅是于浩成“大胆言论”的一部分,虽然有些言论在海外人士看来 并无多少新意甚至仍有保守的气味,但在中国那个“特色的社会主义国家”,却是 “惊世骇语”了。例如八八年年中他与杜飞进在《世界经济导报》上发表对话录: 《中国法学要尽快改变幼稚现象》,于在其中说:“‘坚持’是一个什么样的概念 ?使什么都原封不动就是‘坚持’?如果是的话,那么‘僵化’又是指什么而言?“有 人据此认为于浩成在向邓小平挑战。 令人困惑的是,于浩成的许多观点,虽然受到批评,事实上后来有不少被当局采 纳。如成立监察部、取消第三梯队等。 于浩成说:“就是说对了,说早了也不行”,接着又大笑,“但我这个人是好提 意见,大概是参与意识太强了吧。” 与邓力群的交往 与徐惟诚的交战 于浩成在“清污”和“反自由”运动中,均被列为“靶子”。相当一段时间不能 用真名发表文章,有的论文在付印前被撤下了。他还被宣布取消《中国大百科全书 ·政治学卷》的编委,主编张友渔解释说自由化问题;连他亲自创办的《法学》及《 法律咨询》杂志也被剥夺主编和社长资格,新闻出版社负责报刊登记的人说:“于 浩成要是还当主编,就不能登记。” 有人说,“于浩成只要稍微收殓一点,不仅没有这么多麻烦,而且早就官运亨通 了。”事实上,在一九七七年“平反”后不久,当时邓力群任中宣部部长,曾经请 于浩成吃饭,邀请他出任中宣部副部长,为于所婉拒。 与邓力群的一段交往,于浩成曾告诉笔者:一九六二年,邓力群是刘少奇的秘书 ,受刘少奇派遣到公安部,帮助谢富治(当时的公安部长)总结四年来的政法工作。 刘复之(现最高检察院检察长)和于浩成都参加了有关写作。那时邓力群力主“反左 ”,说公安部门在党委的领导下犯了“左”的错误,完全代表刘少奇的观点。后来 邓力群当上了《红旗杂志副总编辑,也与于浩成经常来往。“真理标准大辩论”之 后,两人却逐渐疏远离。现在,邓力群被民间称为“左王”,近来更有重返江湖的 传闻。 我听许多人讲,于浩成与徐惟诚素来不和。两人曾在《人民日报》上就精神文明 和物质文明的关系展开讨论。徐惟诚以“余心言”的策略着文称:“饱受思淫乐” ,当然符合中共政治挂帅、思想领先的传统原则;于浩成则坚称“衣食足则知荣辱” 的唯物辩证法,认定物质文明为精神文明的基础,且二者相辅相成。徐惟诚是反潮 流英雄黄帅的缔造者,曾用“洪广思”的笔名在《人民日报》发表一篇针对一九七 六年四五运动的文章:《邓小平是天安门广场的罪魁祸首》,因攻邓有功升了官。 一九八九年镇压民运后,徐惟诚又升至中宣部常务副部长之职。 不知邓小平是忠奸不辩,还是有无可奈何之处。但于浩成这样的人,确实不适宜 在中共这样的机构里“做官”。甚至不能做一个”知识分子”。有位朋友说过一句 耐人寻味的话:“于浩成的长处和短处都在于一点:太认真,书生气太重!”对这句 出自善意的话,于浩成当然知道是何所指,但他却无意将自己藏起来:“我相信的 只是真理,因此只能讲真话。” 即使在关押的日子里,他亦是如此。九零年九月,他在“囚房”中度过六十五岁 的生日,作诗一首,诗云“雨凉叶落又值秋,骨肉离分最堪忧。刘伶遁世何足慕, 诸葛出山岂为侯?放眼五洲风云变,匣光终将射斗牛。人无自由母宁死,国无法治最 堪忧。”何其慷慨悲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