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封给辩护律师的陈情信 王军涛 张先生、孙先生: 本来,我不该在法庭上为“运动”中不该我负责的事情和观点辩护,因为,如你 们所知,我并不认同这个“运动”的方式;其实,对它驳杂的内容,我也很难苟同。 但是,当我看到那么多运动的领袖和发起人,在面对后果时,不敢负责任,诋毁运 动时,我感到很难过,因为,这些代表人物固然因此可以少受痛苦,但是死者呢?那 些死难者无法为自己进行任何辩解,无论我在死者活着时多么不赞同他们的观点和 行为,但我相信,他们不少人是想为中国和人民、为真理和正义战斗,献出了生命 。当他们离开这个世界后,我不能再强调分歧、而应更多地崇敬他们的动机,那些 活着的他们的同道不敢为他们辩护,他们于九泉之下不会瞑目的。为不使我的同胞 含冤九泉,我决定利用我的机会为他们合理的、但当时处于政治利害考虑我不赞成 的观点辩护。我知道,这样做会加重对我的处罚,但唯其如此,才能让死者安息。 因为,在他们洒下热血的土地上,仍有同胞在最困难处境下,不避风险,仗义执言 。在星期天(二月十日)我致审判长的一封信中,我写道:中华民族的凝聚力,绝不 是脑满肠肥的政治家的空话,而是同胞间血肉相关、相濡以沫的尊敬、理解、信任 、爱以及生者对死者的真诚的怀念——不计利害、功过、恩怨和卑尊的怀念,请二 位先生谅解我,因为这肯定给你们的辩护造成不利。 这两天,我很激动,想了许多问题,我不希望中国背八九年这个包袱,我对晓天 讲过,不要只看到个人的恩怨,这个国家稍有波动,在社会的底层,上流社会看不 到的地方,会有成千上万的人倾家荡产,饿死病死,我脚下这片土地,早就超负荷 了,当我们追求自己的正义时,一定考虑老百姓,虽然我只三十二岁,但早已超脱 个人之外看待事物了。判决结果,对我来说,是一种良心的解脱和安慰。我又一次 问心无愧,当然,想到死者,我还是惭愧的。 在那样的场合,为我并不该负责的观点辩护,还有一个动机,这就是共和国的基 本原则需要坚定的维护,我不赞成在一个危机关头以公民权利为理由把祖国引入风 险巨大的困境中,而希望理性、善良、合法、负责地行使权利。但是,我不容许、 也不能同意就一般原则内容在共和国重以恶毒攻击罪,否认公民的合法权利。因此 ,当公诉人以“反对领袖”为名定我反革命罪时,我愤怒了,不能限于“我不反对 领袖”来为自己辩护,而是为“反对领袖的合法权利”进行辩护(当然,反对的理由 和方式,不能违法)。 二位先生,当我受到不公正待遇时,我并不为制度或暂时的缺陷过于担心,这些 可以通过决策或立法在几天内解决,我最关心的是,我们这个民族的精神道德水准 的沦丧,尽管我对人情世故有所估价,但还是为大量证言的内容吃惊,我仍坚守承 诺,当某些言行是带来惩罚的原因时,我愿承担,一俟它们成为荣誉或利益时,我 将还历史本来面目,还给应有者!感谢你们在大量卷宗中,澄清了一些事实,这些事 实,是我不可能在目前形势下启齿的——当我知道这些事实会给他人带来什么。我 不太看重人的尊卑,但我很看重人的精神是否有贵族格调——高贵。纯正的心灵, 在中国,即使知识分子,都太缺少这些了,当政治形势有压力时,整整一个职业阶 层都能不顾或麻木职业良心,这真让人受不了,特别是法律,这是最神圣、庄严的 职业,大概仅次于宗教了。 也许,我不该抱怨别人,但这不是个人恩怨或利害问题,据我所知,在一场象八 九年那样的轩然大波之后,竟然只有那样少的人面对审判,可以平静地说出自己的 良心判断。这在人类政治史上是不多的,特别考虑中国政府并不严厉地处置这类良 心判断,而且人民似乎也不误解、歧视这类辩护,这就更叫我汗颜惭愧了——为我 的同胞惭愧。这也不大符合我们中华民族的传统,仅在这一点,我们这代人恐怕真 不如父辈。我并不过分重视政见分歧;政见总是可以变化的,而且经常变化;我最看 重虔敬、真诚的追求精神,一个民族的兴衰荣辱,多少有系于此。因此,我更希望 中国人、特别是主宰文化知识的知识分子要更有出息!也因此,我似乎很敬重父辈— —说来荒唐,今天,我面对的正是他们的处置。可我必须说,他们在他们的时代比 我们更富于虔敬的献身精神,当然,他们少些宽容和善意。 服刑,对我来说,不是什么人生转折。过去,我没有敌人(小时候打架不算数);将 来,也不愿有,包括办案的公、检、法人员在内,我都愿视为朋友,当然,他们是 老百姓,而不能算严格的执法者;除非他们真以为我有罪;那样,今天的结果我更容 易接受,因为起码我在与一批诚实的人打交道。 写下上述话,是希望你们理解我,其实,老邓也罢,李鹏也罢,至今我未下结论 ,我捍卫的是原则,坚持的是良心,并不是反对哪个人。如果真有惶惶之感,那是 对一代人的精神的担心。 很感谢你们为我的出色辩护,因为我的冲动,也许影响了效果,致歉。晓天讲, 她希望我的案件上诉事宜,继续委托你们,我很愿意。我信任你们。请你们代我全 权决定是否上诉和如何上诉,我今天身体不好,头晕,跟不上进度,浪费了一些机 会,法庭最后申述时,我已耳鸣,其实,证言使我想起不少对我有利的情节,对他 人也无害,但都没记住,我一直硬挺着,因为我面对镜头,不能留下不好的形象— —不仅是个人,还有历史。 还有一个过分的要求,请帮我安慰一下晓天。让她平静,不要惹××(注:原信此 处不清,下同),更不要××,尤其不要对其他人员有不礼貌的言行。我还需要她在 外面帮我做许多事儿,她要自重,我一直平静地以良心行事,超然在个人恩怨之上 ;她应跟我保持一致,二位先生,我无人可通信,拜托,只好向你们提过分要求了, 实在对不起。 再次感谢你们! 祝 新春佳节愉快 王军涛 一九九一年二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