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进行曲 ·程 路· 婚姻,是一种幸福的象征。但是,一旦夫妻感情确实已经破裂,那么,勇敢地面 对现实,则是一种明智的选择了。 然而,在现实生活中,离婚与结婚却有天壤之别:结婚是众人同贺,离婚却是世 间伤悲的低谷。人们可以分享新人的欢笑朗朗,却不愿正视离异者的泪水涟涟。 本文不想再向读者叙述已被讲得老掉了牙的故事—草结草离、喜新厌旧、虐待妻 子、第三者插足、包办买卖婚姻等等,只想摘取几个今日大陆现实生活中的新片段 ,期望对海外读者有所启示。 高价离婚 近年来,继很多地方普遍出现要彩礼要聘金等高价结婚现象之后,它的孪生姐妹 “高价离婚”也随之诞生。 姑娘刘丽生活坎坷,历经艰辛,决心要自己挣出块地盘。然而凭她的能力无法实 现,便想办法寻找基石,当了一个大老板的情妇。随后与他结婚,尽管从年龄上说 ,这人可以当她的父亲,但她得到了实惠,掌管老板手下的一个小饭馆。 好景不长,风流成性的老板又沾上了比刘丽更漂亮的姑娘。老板提出离婚。刘丽 已知硬顶不住,便答应了离婚要求,条件是把小饭馆判给她。老板一挥手同意了, 离婚案得以顺利解决。 高价离婚,一般是离婚案中的男方当事人经济状况改善以后,见异思迁,许诺以 较多的金钱和财物,胁迫或诱使妻子解除婚姻关系。据调查,高价离婚中的男方, 绝大多数是近几年来农村外出承包工头,城乡个体户,生意人。 河南林县地处太行山区,近几年农民纷纷脱贫致富,城关乡西街铸造厂承包人宋 全成因而发了财、出了名,当上了市劳动模范,就决意要抛弃和自己生活了十四年 的妻子。为了达到离婚的目的,宋全成除房屋、高档家具外,还给女方二点二五万 元人民币,双方达成协议离婚。 江浙一带是鱼米之乡,四年前还在望江门一家街道小厂当钳工的王阿根,一九八 五年春节准备辞职当个体户,其妻十分赞同,还通过在银行工作的亲戚贷款二千元 。市场上甲鱼走俏,王阿根与妻子走湖州,闯安徽,四处收购,夫唱妇随,事事顺 利,生意兴隆。 初时,两人还亲热和谐,邻摊见了,都夸王阿根有个贤内助。短短一年,王阿根 的私人存款上升到六位数字。 经济上已极富足的王阿根苦恼来了。结婚四载,妻子尚无做母亲的迹象。去医院 一查,她身上有疾。他开始朝妻子耍性子。平时泡酒吧、进咖啡厅、玩麻将,夫妻 感情急剧降温。妻子眼看拖不下去,提出:“散!” 审理这桩离婚案,真是前所未有地顺利。女方要求:现有四十万财产,她要得二 十万。男方则在法庭上声称:有二十万不愁找不到女人。 在高价离婚中,有的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一方提出离婚,另一方也明知这种死亡 了婚姻无法守住,就要在经济上惩罚一下对方,索要一定数额的现金才肯离婚。结 婚时间长的要青春补偿费,时间短的索要订婚、结婚的开销费,有子女的要一次性 的子女扶养费,名目繁多,少则几千,多则几万。 他俩都是快四十岁的人了,原来在湖北武昌县种田时,两人贫困厮守十八载,恩 恩爱爱,如胶似漆。而且,十三年前,因不生育,夫妻俩抱领了一个刚两岁的男孩 ,小家更显得欢乐和睦。 这几年,他们来到武昌洪山区街道口开了家建材门市部,男的心眼灵巧,大把的 钞票很快撑满了口袋。钱多了,他开始寻找“带刺激的乐事”,没有多久,便与一 年轻女郎搅在一起。他盘算,一个如花似玉,一个珠黄颜退,舍哪个要哪个? “我们离婚吧。”一天,他回家轻轻巧巧地对妻子说。 “可以呀!拿一万块钱来。”正低头干活的妻子随口答道。 “行啊,说话算数!”丈夫惊喜地一拍大腿。 妻子这才觉得今日这话不似以往开玩笑的神情,抬起头茫然地问:“莫说胡话吧 ?” “哪个说胡话!” 终于,他甩下了她,也甩给了她一笔钱。她总不明白,同床共枕十八年,如今又 是为哪般呢? 据南京市各级法院统计,去年审结的离婚案中,高价离婚占离婚总数的百分之二 十五。 协议离婚 一九八九年春天,江西南昌市狮子楼酒家,一次奇特的宴席正在进行:一对离异 夫妻在办妥了离婚手续之后,在此摆宴庆贺好聚好散。 人们把这种好聚好散的离婚称为“协议离婚”。据有关方面统计,南昌市两个城 区去年离婚夫妻有一千一百四十五对,其中协议离婚三百五十九对,约占总数的百 分之三十一点三。 北京有这样一对年轻夫妻离婚了。 丈夫说:“结婚以前,我感到她是位颇有个性的姑娘,可谁知成家五、六年了, 她变了样,个性消失,成天婆婆妈妈,真让人难忍。我俩的共同语言越来越少了。 与其这样地相互折磨,还不如早些分手为好。” 妻子说:“他结婚前是个又温柔又体贴人的人,婚后我发现他就变了,成天好象 只知道他的工作、工作、工作,对我,对家庭,对孩子毫不关心。我怎么能陪伴这 样铁石心肠的人。这个家庭真是又烦人又没意思,我还不如一个人过。” 于是,他们没吵没闹,平平静静地分手了。分手前,双方都没有外遇,在道德上 似乎无可指责;分手后,由于他们是老同学,虽不是夫妻可还是朋友,所以还保持着 正常的往来。 有人作过调查,过去拿着状子上法院闹离婚的与到街道办事处或民政局协商解决 的比例为三比一,而现在的比例却成了一比三。也就是说有更多的离婚夫妇经过“ 和平谈判”平心静气地分手了。 北京百货大楼售货员小杨,因丈夫有第三者插足,提出离婚。本来她想诉诸法院 ,让法官“判明是非,分清责任”,自己也可出口气,得个“道义上的胜利”。 可她看到本商场的同事与丈夫到法院闹离婚,法院又发传票,又调查,双方互相 诋毁,关系越闹越僵,后来在财产分配,孩子扶养等问题上相互不让,给当时及离 异后的生活带来了许多麻烦和苦恼。于是,她选择了协议离婚。孩子跟女方,而男 方在扶养费问题上则表现得比较大方。因为孩子住她处,男方还时常拎了东西来探 望,双方客客气气。她想:还是协议离婚对了。“本来肯定要离,还出哪门子气呢 。” 这些离异的夫妻在协议离婚过程中,大都宽容、友好,尽管都承认感情不合,但 一般不以苛刻、严厉的词语指责对方。不少人还由衷地祝愿对方日后找个如意伴侣 。在分割财产时,一般也能通情达理,较少争吵不休。 有的离婚夫妇关起门来约法三章,并且签订一些协议书。知识界有一位高层次的 中年男子与他那位“有识女士”离婚时,共签订了十多条条约。他们在协议书上写 明:儿子与女方生活在一起,半月让父亲领回一次;逢年过节聚会一次;家用电器, 家产留给女方和儿子;等等。 为什么协议离婚日益被婚姻失败的人们所接受呢? 看来,人们的婚姻观念正在发生着深刻的变化。许多人认识到,没有爱情的婚姻 应该解除。为了面子,为了舆论,为了报复而拖着,或陷入“无休止的诉讼的泥潭 ”,是极不明智的,只能使已发生的不幸膨胀。拖别人的时光,同时意味着自己也 要付出年华的代价。盲目的“同归于尽”,不如尽早分手,各自寻找新的生活。 对于协议离婚这种形式的兴起,社会各界褒贬不一。一些中青年夫妇认为这种“ 好聚好散”的办法是可行的。司法部门一些人指出,友好的协议离婚较之反目为仇 的吵闹离婚,应当说是一个进步。但妇联的一些人士则担心,这样做,离婚将明显 提高。民政部门也认为,离婚,究竟意味着一次婚姻的失败,而协议离婚只不过是 为现代人提供了一种解除不幸婚姻的途径而已。 生理因素 甘肃省庆阳县法院马岭乡法庭审理的一桩离婚案。二十五岁的农村少妇胡利霞一 口咬定:丈夫婚前隐瞒病情,欺骗了自己。结婚三年,两人之间从没有过夫妻生活 。丈夫则争辩说,他婚前根本没病,婚后有过夫妻生活。 两人争执不下,当庭吵了起来。没料到,参加审案的法官—县法院一位副院长居 然把“惊堂木”一拍,妙语惊人:“你们两人还是夫妻,今夜就将这公堂变洞房, 在此试一试,能成,就回家好好过日子!” 法庭爆发出一阵哄笑,胡利霞两眼却含满了泪水。 当一张胡利霞还是处女的“医学鉴定书”放在法官们的面前时,这位姑娘终于拿 到了盖着县人民法院大红印的离婚协议书。 在农村,性生活淹没在古老的习俗中。特别是妇女,更有难言之苦。如今,一些 妇女在默默忍受多年的不和谐性生活之后,大胆地以此为由提出离婚,这实在是一 种耐人寻味的变化。由于生理原因而引起婚姻关系破裂的案件,在法院其实是占有 相当大比例的。过去,这个原因长期被重重迷雾所掩盖,人们难以启齿。如今随着 社会的不断开化,性这个字眼也不那么令人讳莫如深了。 有的夫妻婚前未作必要的生理检查,或婚后发生了生理上的病变,导致彼此间不 能过正常的性生活;有的夫妻一方性欲旺盛,另一方则难以满足对方的需求,第三者 乘虚而入。这些因素严重影响了夫妻之间感情的交融,成为产生离婚的重要原因之 一。 “真窝囊啊!”一位三十五岁的男子向法官诉说了心中的郁闷。结婚六年了,与父 亲和孩子一直是“三代同堂”,床与床之间仅一布之隔,性生活中始终伴随着压抑 感,久而久之便委靡不振。妻子不理解他,骂他是“冷血动物”、“不会打鸣的公 鸡”,后来干脆跟别人跑了,最后由法院判决离婚。当然,也不是所有离婚者都跑 到法院争得面红耳赤,打得不可开交,尤其是这样的隐私问题。 一位在某出版社工作的编辑,婚后不久便因身体状况不好而引起阳萎,久治不愈 。其妻子年轻健康,很希望过正常的夫妻生活,并盼望能生个孩子,于是提出离婚 。 知书达理的他,当然能体谅妻子的要求,但他又极爱面子,很怕由于自己的阳萎 成为人们的谈资。于是,小两口商量决定以感情破裂为由协议离婚。这样既顾全了 男方的面子,妻子又不会受到非议。 性爱作为人类爱情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对婚姻关系的稳固与否起着不可轻视的 作用。 美国研究家庭生活的著名权威波尔·波波诺乌博士认为,婚姻失败通常是由四个 原因中的一个造成的。这四个原因依次排列如下:1,性的不适应;2,如何渡过业余 时间意见不一;3,财务困难;4,智力、体力或感情上的差异。值得注意的是,性的 问题摆在了第一位。另一位负责离婚事务多年、审理过几千起离婚案的法官霍夫曼 说:“在十起离婚案件里,有九起是因性困难引起的。” 中国人也是人,只不过鉴于国情不同,当事人大多默默忍受,羞于启齿。其实, 在大陆绝大多数离婚者中,其原因都离不开性,只不过不公开说而已。不管怎样, 如果性关系令人满意,那么对于因其他原因产生的分歧,夫妻双方在很多情况下是 不太介意的。 因生理原因离异的青年夫妻在这方面的主要表现为:男方或女方在生理上的缺陷 和疾病,性生活难以进行,双方为此苦恼而劳燕分飞;中年夫妻则由于更年期的生理 变化,双方性要求和性能力出现某种不协调,产生难以克服的心理疏远而离异。 大陆的有识之士曾疾呼,必须重视性知识的普及和性医学的研究,从而减少因性 生活不和谐、性功能障碍等疾病引起的夫妻矛盾和婚姻解体。 但以共产党的观念看,这有些太资产阶级化了。因为任何寻求开放的要求,都有 可能发展成“资产阶级自由化”的风潮,所以,至今这种呼吁也只能呼吁一下而已 。 牺牲品 子女,文学家称之为“爱情的结晶”。法学家则提出:“子女与父母的关系是一 种直系血亲关系,它不因父母的离婚而解除。” 人们常说离婚会给社会带来不良后果,这种不良的后果主要表现就是导致婚生子 女教育和生活状况的恶化。残破家庭的子女享受不到父母同在的爱抚,温暖和幸福 ,这是社会普遍公认的事实。 做家具生意的个体户张翔,离婚后开始了既当爹又当娘的苦难生涯。他虽然把儿 子看成心肝宝贝,但两岁半的小冬冬仍然天天弄得泥猴似的,象个可怜的讨饭娃娃 。他常常仰天长叹。是悔恨,还是反思? 孩子的母亲王婉玲与丈夫离婚后,虽然十二分地想念孩子,可从不登张翔的门。 但每当她带小冬冬外出玩时,她恨不得一下子把身上的钱全部花光,给孩子买吃的 ,穿的,玩的。母子分手时小冬冬那声声“妈妈”的哭喊,真如万把钢刀搅动着母 亲的心。 小冬冬那里知道,他的父母竟是因为一条裙子而反目。 九月的一天,王婉玲,买了一条粉红色的连衣裙,女友们都夸她穿着合身。这裙 子不但时髦漂亮,连包装都十分精美。没想到,张翔中午回家见了,却大发雷霆: “你耍什么流氓?裙子薄得露大腿,别给老祖宗丢人现眼了!”小王是个极爱面子的 人,马上委屈得“哇”地一声大哭起来,她边哭边叫:“好,我不给你丢人,这个 日子不过了,走,这就走,离婚!” 双脚踏进人民法院,小王哭诉着要离婚,法官看调解工作无法进行,竟当场让他 们签名画押判决准予离婚,并宣布将他们的孩子小冬冬交由张翔扶养。小王从买裙 子到离婚总共还不到六个小时的时间,真是一场闪电式的荒唐闹剧。但他们谁都没 有更多地替小冬冬着想。 过去离婚双方争议最大的是财产,现在则主要是孩子,有的当事人甚至把孩子当 成报复的一种武器,剥夺对方看望的权利。据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的抽 样调查,宜春、南昌等地法院在一九八七年,八八年审结的三百四十四起离婚案中 ,双方当事人争着要扶养独生子女的有二百七十八件,占百分之八十。经过法院判 决,独生子女由男方扶养的多达二百四十五件,占百分之七十一点二。 法官们分析,离婚者大多在三十五岁以下,需要再婚。而社会上目前对离过婚的 女人另眼相待。当今城市三十九岁左右的大龄姑娘尚且择偶困难,更何况一个已经 离婚并带一个孩子的妇女。一些妇女为减少日后再婚阻力,尽管母子分离痛苦难舍 ,但为了将来的幸福,经过各方的工作还是愿意承受眼前的痛苦。事实上,身边没 有子女的离婚妇女比身边有子女的离婚妇女再婚要容易得多。不少离婚妇女在刊登 征婚广告时还特别强调“身边无子女”。 夫妻离婚前共同购买的任何一件商品,离婚时如双方协商不成,都可以折价处理 。但子女不同,不能象分割财产那样折价处理,必然由一方扶养。离婚后,子女无 论由父方或母方扶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可当事人就是不听这一套。为了缓和 矛盾,解决纠纷,有的法院采取将独生子女判归父母双方轮流扶养或分段扶养的方 法。熊萍萍与聂初成离婚,双方都向法院提出要求扶养已五岁的独生子。经江西宜 春市法院反复做工作,调解书注明:一九八八年六月至一九九零年六月独生子由母 亲扶养,一九九零年七月以后小孩归其父扶养。这其中恐怕是考虑了孩子上学的因 素。 子女在父母离婚中最最不幸的要算双方“踢皮球”,都拒绝扶养孩子的情况。 某纺织厂女工姚华去年十月离婚,扶养三岁女儿,男方每月交来扶养费十五元。 随后,姚华表示生活困难,想将孩子推给男方。而男方也不愿扶养女儿。姚华便将 小孩丢在车间不管。车间领导多次找双方当事人谈话,也未能解决。这期间厂里只 好每月花八十元钱请一保姆帮助照料小孩。后来法院判决女孩由男方扶养。 这种只图个人方便,任意将亲生骨肉抛给社会的行为,给社会增加了不必要的负 担,但更重要的是使孩子的身心健康受到了严重的伤害。 裂变中的婚姻 古往今来的文人舞文弄墨,都对夫妻恩爱竭尽赞美之辞,连理枝,并蒂莲,鸳鸯 ,同林鸟等等。如今的中国大陆,为什么离婚率逐年上升,枝不连理,莲不并蒂, 成双捉对的鸳鸯何故各奔东西? 大陆的一些专家学者,对于离婚原因,认为有以下几个方面相当突出: 1,追求理想的爱情婚姻,不满现实的“凑合婚姻”。据北京市调查,以夫妻感情 不和为由而提出离婚的约占全部离婚案件的百分之六十左右。这说明人们对婚姻的 质量提出了新的要求,爱情在当代人的婚姻中占有越来越重要的位置,没有爱情或 爱情完全消失已成为离婚案中的一个重要原因。 2,因对方经营无能、致富无门。这类离婚案件是随着改革开放政策的实施而出现 的。特别是在农村,由于各个农户发展不平衡,某些家庭的男主人无经营才能,生 活仍然贫困,女方不满而提出离婚。这类案件全国约占百分之七。有的地区高达百 分之二十一。 3,因对方致富后有不良嗜好。近年来城乡出现了不少万元户,致富后,有些人染 上酗酒、赌博、吸毒等恶习,因而导致夫妻感情破裂。浙江省某地区因赌博离婚的 竟占百分之四十左右。 4,因对方玩弄女性或重“婚”,纳“妾”。一部分暴发户以金钱为诱饵,玩弄女 性,其配偶无法忍受而离异。这类案件上升幅度较大。 5,因一方出国学习,工作。改革开放后,不少人出国留学、考查或工作,因此而 导致离婚的,占出国人员中的相当数量。 6,第三者插足的现象已由以往的隐藏转向公开,甚至出现第三者到法院帮助当事 人打离婚官司的现象。据统计,在婚姻案件中,因第三者介入而引起的离婚已占总 数的百分之三十,个别地方高达百分之四十。第三者介入他人婚姻,有多方面原因 ,其中相当重要的一条,是过错方和第三者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任何一方的婚外恋 以及婚外性行为的违法性,缺乏应有的正确认识。 7,“无故离异”。一些夫妻的家庭生活没有异常,也无第三者插足,但他们却坚 持协议离婚,理由就是“生活在一起没意思,不幸福”。据分析,一方面是客观上 生活程式化,天天上班,下班,吃饭,看电视,睡觉,生活单调乏味,缺乏调济和 变化;另一方面是当事人双方在主观上缺乏共同努力,疏于开拓精神生活的新领域, 忽视了沟通理解,久而久之,自然觉得无聊。有一家婚姻家庭研究会在某市的调查 表明,该市近来离婚的二千八百对夫妻中,这类“无故而离”的有五十多对。尽管 绝对数不多,但却反映了九十年代大陆婚姻的新变奏。 大陆当前离婚数字呈上升趋势,一九八三年为四十二万对,一九八四年为四十五 万对,八五、八六两年平均为五十万对,八七年为五十八万对,八八年为六十三万 对,八九年为一百万对。 离婚率的高低,是受社会、政治、经济、思想、文化、道德、民族传统、社会习 俗等多种因素影响和制约的。因此,专家们认为,不能把离婚率的高低同婚姻制度 的优劣、先进与落后进行简单类比,不能简单地说离婚率高就文明,离婚率低就保 守、落后;也不能简单地说离婚率低则优越,离婚率高则腐败。 但这终究是一个非常令人困扰的社会问题,如何解决好这个问题?将是大陆政府的 又一个头疼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