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违背中英联合声明记账 ·汪学成· 过渡期的香港社会,一直会有许多风雨。 “六四”后,英、港与中共关系大为紧张,中英联合联络小组中止活动,中英整 天吵架,直到新机场案。由于项目跨越九七,许多融资、贷款甚至工程和约,没有 中共点头,外商不敢下水玩,中共捉了痛脚,终于“驯服”港英。英首相马卓安以 “六四”后欧美最高官员身份访北京,签署新机场“谅解”备忘录。中英“谅解” 了,举世都震惊了。因为这是一个完全踢开香港人的秘密协议,是用牺牲香港国防 外交以外的高度自治权与中共“媾和”,香港人再次被港英“出卖”后的愤怒自不 待言。 然而,反正香港人被“出卖”惯了,大哗一阵过后也便没事人一样,到港督新年 度施政报告,便对中英“谅解”大吹大擂,说“我们的目标和期望”,是使联合声 明以来有助清除双方歧见的“理智和智慧”继续保持,机场备忘录“为这个期望添 上生机”。 只可惜,港督言犹在耳,有关香港终审法院成立与组成的中英新协议宣告达成, 却又象掷向中英、中港关系的另一炮弹。两个主要法律团体,香港律师会和大律师 公会,强烈反对,由法律界进身立法局的叶锡安更会晤医生、牙医、会计师、建筑 师、测量师、工程师及城市设计师等香港主要专业团体,并达成协议,要港府就终 审庭协议提交书面解释,并决定日后一致行动。 更主要的是,立法局也出现少有的强烈反对。该局内务会议十月二十五日就终审 庭争论达成立场,认为中英协议弹性不足,要求按中英联合声明基本法条文,容许 终审庭自行决定海外法官比例,同时,在九三年成立终审庭。四十六位议员出席会 议,三十八位赞成,两位反对,五位弃权。由于新法例若想生效,必须得立法局通 过,立法局大力反对,便可能导致“宪政危机”。 新协议何以在香港导致如此强烈反弹,一是它的产生,非但不咨询普通港人意见 ,连建立法局也不知底里,中英台底交易达成,连正式公布协议内容都免了,只是 事后英方首席代表和本港首席按察司在记者会上透露个人大概,然后搞强推销。 二是协议内容,终审庭法院,将限定由首席按察司、三名“香港”法官、及仅一 名“本地”退休法官或海外现任法官组成,即海外法官一或零位。 这种限制违背中英联合声明。联合声明附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对香港的基 本方针政策的具体说明”第三章第四节写道:“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终审权属于香港 特别行政区终审法院。终审法院可根据需要邀请其他普通法通用地区的法官参加审 判”。这即是说,若日后遇某到复杂大案极难处理,只要终审法院认为有需要,便 有权邀请澳洲或英国举世称誉的大法官来港听审,邀请一位、两位甚至三位并无限 制。 该限制也违背中共自己订立的基本法。基本法第八十二条将联合声明上述条款搬 字过纸,一字不易,中共现在自掌嘴巴,清楚不过。 其三,新协议损害了香港的“高度自治”。基本法八十三条规定:“香港特别行 政区各级法院的组成和职权由法律规定。”即是说,香港终审法庭如何组成,职权 如何,只能由香港立法机关立法规定,中英协议显然越俎代包,损害了香港立法机 构和九七后立法会的“高度自治”权。 其四,新协议对终审法院法官硬性限制,在技术上可能是荒谬的。又是“香港” 法官,又是“本地”法官,“香港”、“本地”语焉不详,而且没说明本地法官级 别。以目前中英协议含混解释,似乎目前香港上诉庭、高院甚至地方法院法官都有 可能是终审庭法官。 其五,由于技术上的荒谬,加上对海外法官人数限制,不够德高望重者跳升任终 审法院法官,恐使举世称誉的海外法官,为免自败身价,而不愿应邀来港。以英国 枢密院惯例,终审庭判决是少数服从多数,有无德高望重的海外法官愿充这明显的 摆设,很成题问。这样一种终审法院,影响市民和外国投资者信心不言而喻。 然而,就是这么一个协议,港英先让现任首相按察司推销,说四比一协议“可以 接受”。其后,面对两律师会“发难”,港府官员仍希望立法局议员能支持那糟糕 透顶的“四加一”模式。直至立法局以整体名义达成一致立场,市政司霍德才在一 个开幕礼后说了法官组成比例“不排除修订”的话。但如何“修订”?港府单方面“ 修订”?交马卓安“修订”?霍德只说九七前有的是“磋商”时间。 中共对香港铺天盖地的批评也“反应强烈”。十月二十四日,外交部发言人李斗 为此发言,说新协议“完全符合联合声明和基本法精神”,“充分体现‘港人治港 ’原则”,“香港有人扬言要改变这协议,这是中国政府绝对不能同意的”。 前港澳办公室主任姬鹏飞则说“辛苦争取到主权回来,便应好好把握,为何要把 司法这重要环节交与外人?”又说九七后是港人治港,非内地人或外国人治港,又鼓 励港人“振作起来,承担自己的任务”。 姬氏一定调,香港左报《来论》立刻围着“主权”转得晕头转向,一两个帮闲“ 法律界人士”的人大代表亦不忘凑兴。终审庭首席法官已是中国人,而海外法官由 首席法官邀请,一如请外籍雇员,与丧失“主权”有何关系? 请了海外法官,亦不违“港人治港”原则,因仍是港人请人。倒是港人无权请人 ,才违港人治港原则,是京人治港。 而香港目前没有举世称誉的普通法系大法官是铁的事实,以后或会有,但要一个 培养过程,这过程或要十年八年。若照姬鹏飞那样强行“振作”,很可能像共产党 当年自以为能管好“十里洋场”的“志气”一样。 中共今次强词夺理,是其无意兑现联合声明承诺的继续。中共有意违背联合声明 ,早已劣迹斑斑。 中共当年答应,香港行政长官由选举或协商产生,香港人很高兴一阵。到基本法 一出,变作由“有广泛代表性的”八百人“选举委员会”选出,“选举委员以个人 身份投票”,不须对他人负责。六百万人的行政长官,变作由八百个“个人身份” 去“选举”。 联合声明说香港“立法机构由选举产生”。到基本法,便变作普通市民仅有权选 二十四席第二届立法局议员,第三届有权选一半议员,其余则大搞小圈子运作。 联合声明只说立法机构选举产生。基本法却冒出个说法,有外国籍的特区永久居 民占立法机构比例,不准超过百分之二十。不知香港人到时选出的议员有外国籍超 出百分之二十怎么办? 联合声明说相当于“司级”主要官员“报请中央人民政府任命”。基本法则扩大 到所有副司长。各局局长、廉署专员、海关关长全由“中央任命”。 联合声明说“香港特别行政区社会治安由香港特区政府负责维持。中央人民政府 派驻香港特区负责防务的部队不干预香港特区内部事务”。到基本法,忽然加进了 “特区政府在必要时,可向中央人民政府请求驻军协助维持社会治安”,这实质上 为香港社会治安体系加进了“平暴部队”。 联合声明无一处提到“动乱”,到北京发生八九“动乱”,基本法便加进了特区 “立法禁止任何叛国、分裂国家、煽动叛乱、颠覆中央”条款。 联合声明说香港现有制度和生活方式“五十年不变”。基本法立刻变作“禁止外 国政治性组织或团体在特区活动”,“禁止特区政治性组织和团体与外国政治性组 织或团体建立联系”。特区立时要与外界绝缘。 联合声明说中央只管特区国防和外交,余则“高度自治”。到建新机场,说不许 英人“跨越九七”,自己则提前干预,机场委员会变作中英各一半成员,香港人花 钱建机场,却眼巴巴不可说这钱如何花! 违背联合声明例子太多,香港人讶异之后,终是无可奈何。英前外相贺维十月访 港,也对此大叹无奈,说假如九七后香港“有事发生”,世界各国,包括英国,能 为香港做的事很少,原因是香港是一个细小社会,位处一个庞大的共产国家一角, 虽各国关注,但能做的有限。 正是这贺维,当年任外相时,一直强调不会随便交出香港,并多次承诺,九七后 维持香港“稳定繁荣”。 前英首相铁娘子,苏共垮台后,一高兴,访日本时竟说对当年没加快香港民主步 伐“愧咎”。此语一出,港人颇“振奋”一下。孰知铁娘子第二天起床,竟说是“ 翻译错误”,她当时只说对香港有“责任”,而“责任”与“愧咎”音同。之后, 她干脆连剥夺港人“高度自治”权的机场“谅解备忘录”也赞美起来。 所以,香港人无奈复无奈,为今之计,趁现在还有些言论自由,仅将这些有违联 合声明之事记个账,或作备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