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局公布新学生规定 包路晓律师 美国移民局发表了新的学生规定,从一九九一年十月二十九日开始,当一名学生 保持了一学年的学生身份之后,并有良好的成绩,将可得到每星期最多二十小时的 在校外兼职(part-time)的工作许可,而在放假期间则可得到作全工(full-time)的 许可。 学生将不必再提出必须工作的证明,也不必证明经济状况有了任何变动。但是与 以往不同的是,雇主的范围将受到严厉的限制;雇主也必须愿意向劳工局提出声明, 说明将给付规定的工资,并已花了至少六十天的时间企图招募员工。校方指定的职 员将有权力在劳工声明有效期内给予每次增加一年的工作许可。 由此看来,政府依赖劳工局的目的是要统计外国劳工是怎么使用的,并进一步研 究美国如何能够将雇用外国劳工的程度减到最低。目前看来,雇主并不需要证明找 不到美国劳工,这是假设若雇主在六十天招募期间内找到了美国劳工,他将不会再 自找麻烦地向劳工局申报。 此法则是有意嘉惠某些企业,如快餐业,此行业依赖学生填补空缺。虽然此种雇 主愿意向劳工局登记,并不断招募员工,许多其它类的雇主并不愿意受到这些规则 的麻烦。劳工局的规则尚未作出最后决定。 “实际训练”(pratical-training)也有新的程序。外籍学生顾问现在有权签发到 极限为一年的实际训练。该学生的祖国没有此类训练的规定也将被取消。但是外籍 学生顾问必须保证该学生所从事之工作必须和在校时的主修科目相关。另一项实际 训练的新规则是:学生在完成学习后须将校方的实际训练的资料拿到移民局,申请 签证工作许可证。 实际训练可以有一年的工作许可,但是那些只完成学习英语课程的学生将无申请 结业之后的实际训练资格。学生可以将实际训练列入学习课程中,但若此实际训练 是一年或一年以上,学生毕业后将得不到任何结业之后的实际训练(post-completi on pratical training)。 按照先前的规定,学生可以在完成一种课程后得到实际训练,然后在完成另一种 课程后,再获得第二次的实际训练。但是在此新的规定下,那些在一九九一年十月 二十九日之后才第一次提出实际训练申请的学生,不能够将结业后的实际训练分成 两期。 那些要申请结业后实际训练的学生可在毕业前九十天提出申请,此训练将有一年 的期效,生效日期可在毕业日及此日期后六十天之内的任何一天开始。(版权所有, 不得转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