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权分立架构益多于弊 伍凡(民联副主席) 民联设三权分立架构事出有因 一九八二年底,在中国之春运动之初,笔者曾和另一些民联创始成员一起,主张 采用俄国社会民主工党的组织原则,由少数精英分子领导一个秘密组织,进行秘密 活动;而在这个组织内部,由一批更隐蔽的骨干实行常务委员会制,即设总部委员会 ,内有常务委员会,以及监察委员会。这三个委员会,都在民联主席统辖之下,实 际上形成了一权制的领导体制。在民联的领导层中,本来不乏公正、诚实并富有牺 牲精神的人,但先后被当时的主席以中共特务和国民党特务的罪名赶走,或以财务 困难为名解雇了。在一九八七年底的民联第三次世界代表大会上,虽然选出了新主 席,整个组织架构未变,而这种架构的缺陷使得已经下台的旧主席能够处处抓权, 导致了新老主席的冲突,和“罢王风波”。 这一经验使很多盟员看到了民联组织架构的缺陷。他们深切地感到,一个为争取 在中国实现民主的组织,首先应当实现组织内部的民主。于是,一九八九年六月二 十四日,在民联的第四次世界代表大会上,近百分之九十的代表投票赞成以三权分 立的原则改造民联的组织架构。 三权分立架构的优点 我认为,从民联的经验来看,三权分立架构的优点,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这一架构对稳定民联的领导起了决定性的作用。例如,九零年六月底,当时 的民联主席既未向总部工作人员打招呼,又未通知联委会,径自决定民联总部总辞 职。此事立即引起报界的误解,以为民联要解散了。这时,民联诸联委立即自费买 机票飞到华盛顿,集会讨论,最后以平稳的方式解决了领导层的危机。如果没有联 委会的设置,要解决这样的危机,就非得召开代表大会不可了。可见,三权分立体 制保证了危机的及早解决,而不至于等到非要动大手术不可。 二,这一架构使领导层的决策更加慎重、严密。例如,一九九一年七月通过了一 项“组织意志法”,规定民联主席向外界表达民联对重大事件的立场时,要经过联 委会多数表决通过。这个决议具有相当的代表性,说明了民联组织对重大决策的慎 重态度。 三,这一架构较能发扬盟内民主,让较多的骨干分子参与决策,提高对民运事业 的参与感。 四,有较多的人共同承担重大决策的责任。 五,有助于民联成员学习和掌握三权分立的机制,以准备把这一机制引进未来的 中国政府结构。两年多来,联委会每次虽然只有十几个人开会,但其争论和断事的 认真,不亚于一个小国的议会。这种难得的民主训练,将在未来的中国政治生活中 开花结果。 六,在民联的三个权力机构中,只有总部成员是领薪水的。联委主任和监委主任 曾有补助,现在则完全无薪工作。由于联委和监委不从组织领取薪水,他们将能更 超然事外地监督组织的财务工作。民运组织内部,时有吃大锅饭和财务混乱的事情 发生。民联在这方面情况较好。这不能不归功于联委监委等机构的存在。 驳两种反对意见 在反对三权分立的意见中,有一种认为,三权分立是美国政府的架构,而不是政 党的架构。例如民主党和共和党,都由全国代表大会决定大政方针,由全国委员会 执行。然而,我们应当看到,我们来自大陆,没有获得民主实践的熏陶。由于我们 的政治对手是无法无天的共产党,组织内部的情况不能完全公开。我们的内部争执 ,通常无法靠美国的法院来裁决。美国的媒介,对民运组织的运作兴趣有限,不能 经常起到监督作用。所以,美国政党不采用三权分立架构,不能说明我们不应采用 这一架构。 又有人认为,三权分立,政出多门,效率太低。这种意见有一定道理,但也不能 绝对化。例如,四大之后的半年内,胡平主席始终未能完成组阁。后来,前监委副 主任提案予胡平以告诫,促成了总部工作班子的组成。可见,制衡不一定是消极的 ,它有时也会产生动力。 而且,我们不能只着眼于短期的效率。独裁有时能在短期内发挥高度的效率,希 特勒德国就是一个明显的例子。但是其长期的效果如何,我们看得也很清楚。我们 面前,任重道远,我们不能不从长远来看待问题。为了进行协商、赢得共识,我们 常常不得不付出降低短期效率的代价。但是,耐心而扎实的工作是会带来报答的。 一旦大陆发生剧变,需要我们迅速应变,联委会完全可以授主席以临时的特殊权力 ,高效地推行短程政策。这是技术问题,不属于架构问题。 加强沟通是当务之急 由于三权分立的架构有以上所论的种种优点,我认为它至今仍适用于民联。但这 一架构也存在着很多明显的问题。从笔者的经验看,各个权力机构如何进行良性沟 通,如何互相制衡而又不越权,是眼下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同时我们也必须看到 ,没有任何体制设计能百分之百地保障组织运行不出问题。领导成员的品质和能力 也是至关紧要的。因此我们在慎重选择的体制的同时,也始终要注意慎重地选择领 导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