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架构应从选举着手 姚勇战(民联联委委员) 中国民联的体制,即目前的“三权分立”架构,应当彻底改革。 首先,目前的体制不能保证主席和联委会在工作中密切配合。海外民运的两大组 织,民联民阵,目前都很明显地形成了以主席为一方,联委会(理事会)为一方的较 量局面。这一格局的形成,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我们代表大会的选举方式。 在两对儿竞选的搭档中,毫无保留地支持其中一方的“铁票”仅占很少比例,其 余大部份是游离票,基本上在主席竞选接近尾声时进行取舍,这样就造成这样一种 局面:一些两难的人士得知选举结果之后,就再也不需要进行他们选主席时的心理 斗争了。朱嘉明当选理事长,汪岷和方能达以第二、第三高票当选联盟委员,很能 说明问题。 这种现象进一步说明,选民在整个选举过程中,并不是以一贯的立场来对待所有 的候选人。前一项结果在很大的程度上影响了后一项结果。这种情况下产生的联盟 委员会,并不能代表整个组织,而是一种“平衡”的产物。 至于监察委员会的选举,那就更是儿戏了。按照目前“三权分立”架构的设置, 监委会有所谓的司法权,有解释联委立法的权力。美国的司法,是我们民联中一部 分人最热衷于模仿的偶像。但美国的大法官,要经过总统提名,议会通过的程序。 由总统提名的大法官,必须是有高度职业水准的法学专家,而非像总统议员一样的 政治家。法学家是理论家,而政治家是活动家。两者几乎不可能重迭在同一个人身 上。但我们这种从代表大会上选举出来的监察委员会,事实上成为联委会主流派, 或者主席权力的伸延,主席和联委之间的较量,照样在所谓的仲裁部门中进行。 所以,进行至下而上的选举,使联委会先于主席竞选而诞生,将会在一定程度上 避免这一问题。美国民主制只是西方民主制中的一种,并非我们学习模仿的唯一对 象。同时我们应当鼓励派系公开化,使派系斗争从地下转入地上,接受广大盟员和 所有关心民运的人士的监督。这样才有助于我们搞好组织,把更多的时间精力投入 到中国民主化的事业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