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改宪与中国民运 黄鹤升 去年中共召开的十四大,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公然与它自己的宪法规定的“ 国家社会主义公有制基础上实行计划经济”相违背。尔后中共又把自己凌驾于自己 的宪法之上,由中共中央指示人大修改宪法。在这件事上,中共是最大的违宪者。 应该受到法律的审判和制裁。但很可惜,国内外很少有人对中共这一违法行为提出 过异议和谴责。我曾遇到过一些海外学人和民运人士,他们说,中共这一提法,是 符合民意的,并且市场经济对推动中国的民主事业是有好处的。故无谴责的必要。 从这一事实我们可以看出,中国人对法的“程序、规则”是多么淡薄。中共治国 ,脑袋里根本就没有一个“法”的观念。假如他们稍有点“法律”的常识,邓小平 们完全可以召开一个人大紧急会议,先修改其宪法,然后再为党御用。反正这个“ 人大”也是由共党控制的,他完全指挥自如,就象八三年严厉打击犯罪活动一样, 召开了人大紧急会议,通过严打的决议就行了。这虽然有很多荒唐,但毕竟是按“ 程序”来走。想不到没几年功夫,中共反而倒退了,连搞点遮丑布过过阳人眼都不 要了,竟撕下脸皮乱来。悲哉! 由中共的改宪使我想到民运最近召开的联合大会,听说这次民联阵的联合大会, 在最后一场选举会中闹得不亦乐乎,有人退场,有人抗议。王若望、胡平等退出选 举,联合大会几乎闹得流产。这事谁是谁非,我们且不说,我想搞民运的人是否应 该检讨一下他们对“程序”的重视不够呢?假如大家把“规则”定死了,都按照这个 规则程序走下去,问题就不会出现那么多了。人们都说,政治是一条良性游戏规则 ,什么是良性?就是有一条比较稳定的、大家都能遵守的“程序”。蒋介石与毛泽东 都搞独裁,但蒋介石比毛泽东好一点的是:他较讲“法则”,按规定的程序办事, 他曾两次下野,在与李宗仁政争时,李谴责他在后面操纵政府人员,搞小动作。但 至少在“程序”上,他是遵守了法则,下野去了。而毛泽东不同。他打倒刘少奇, 用的是文化大革命这种非法手段,把刘打下去了。又怕林彪夺权,干脆自己践踏自 己的国家法律,说国家不设国家主席了,一个国家是否“正常”,这与一个国家的 统治者是否带头执法是分不开的。我觉得台湾能从权威主义社会转型到民主社会的 局面,是与蒋氏父子较为守游戏规则有很大的关系的。假如民运团体能搞出一个较 为相对稳定的游戏规则,大家都能按这个“程序”上走,即使有内斗,也不会造成 巨大的伤害,使民运团体的形象一落千丈,公信力降低。目前民运团体的内斗,是 没有一个规则可循,突然杀出一个杀手锏,牵一丝而动百发,不仅造成个人名誉上 的损失,而且使整个民运团体大出血。我想这很大的关键,是因为没有一个“规则 ”和“程序”来走。譬如这次民运联合大会,大家都知道人事问题是关键,搞了那 么多年的民运,早就应该搞出一套选举法定了下来,使大家能循着这个“规则”走 ,假如哪点不合理,在大会上修改为下届作准备,或是提前,决不能临时更弦。没 有一个规律,当然人们也就无所适从,这样人们就靠应变,变来变去就乱了。 我们中国人历来对“法律”的观念就不强,而对于守“法则”的观念更淡薄了, 中国人历来是靠儒家的“三纲无常”来维系家庭与社会的关次的,这就很容易产生 两个极端:不是一个人说了算就是无“秩序”,中国人为什么总爱耍小聪明、钻空 子?我想这种习性并不是中华民族的传统,而是统治阶级逼出来的。历来的统治者都 唯我独尊,平民百姓要发展自己,取得自己的利益,不得不削尖脑袋钻空子,这就 造成国民此种劣迹恶性循环。你钻我亦钻,大家都钻,造成了大家都不守法。上行 下效,假如我们的民族精英们,以及统治者们都认为政治就是那么肮脏,尚不认识 到这个问题的严重性,不自觉地起来带头守法,一味藉口“凡符合民意的、正确的 ”就不顾“程序和法则”地乱搞一通,七斗八斗,最后还是把政治搞得一塌糊涂。 那中国的政治也就永无民主之日。我很佩服德国这个守纪忍让的民族,如该国基本 法有一条规定任何人都有权在该国申请政治庇护,致使成千上万的东欧难民涌入该 国,只要有人喊出:“我要政治庇护”,该国政府就得将该人收留下来审查,这是 宪法的规定,该国因此而付出严重的财政负担。该国政府领导人早就想把基本法这 一条文修改。但忌于“程序”,这条基本法条文一直还保留下来,因为要修改基本 法条文,不是某一个党或某一领导人说了算的,而是要经过全民投票多数人同意才 成的。要是中国共产党们,这条条文也许早就被废掉了。因为按照现在的德国执政 党来看,这一条文是不利国不利民的,甚至加重了国家的负担。中国共产党不是因 为要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置宪法于不顾吗?看来不是德国人傻,中国人这样不讲 “法则”不讲“程序”地玩法,终有一天这个国家要玩完,毛泽东把这个国家已经 玩得差不多了,如果我们的民族精英们还不猛醒,继续玩下去,这个国家也许就完 了,再也没有希望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