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建言


于大海 江 河 贝 岭 李少民 房志远 吴牟人 陈 军 胡 平 刘晓波 曹长青

一九八九年四月十八日于纽约


  一九八九年,是中国改革的关键的一年。
  过去十年来,中国的改革志士,包括民间的活动家和共产党内开明的领导人,都
在各自立场上作出了积极的努力。他们的奋斗,已经溶入了举世公认的改革成果;
他们的献身精神,已经逐渐获得了海内外人士的一致肯定。前不久掀起的要求释放
魏京生等联名信活动及目前对胡耀邦的悼念活动,表明了人民对历史的反省和对改
革的要求。
  开放与改革是当今社会主义集团中的历史性趋势。中国社会饱经忧患,积弊甚深
,我们面临的前景不外乎和平的民主演进或非和平的冲突动乱。有鉴于此,我们海
外关心大陆改革的人士,特提出如下建议,以期克服危机。
  一、认真、全面地检讨改革十年来政府在政治、经济、文化等方面的决策失误。
特别是重新审查一九七九至一九八一压制西单民主墙和全国各地民间的民主运动,
一九八三年清除精神污染运动,一九八七年压制学生运动和反资产阶级自由化运动
的有关问题。如果是政府决策的错误,政府应作检讨;如果责任主要在于个人,则
应付诸法律依据程序解决,并对各项错误决策的受害者公开道歉。
  二、十年改革中,彭真、王震、胡乔木、薄一波和邓力群等人的错误是明显的和
严重的,在若干方面已有违宪之嫌,其中彭真应为魏京生等人被捕案直接负责,王
震、胡乔木、薄一波和邓力群应为迫害知识分子的各个运动负责。我们敦请他们引
咎辞职。同时,我们也促请赵紫阳、李鹏、邓小平、陈云公开承认自己领导中的失
误,以取得公众的谅解从而重新获得人们的支持。
  三、披露迫使胡耀邦下台的原因及过程,增加执政党的透明度,真正发挥社会舆
论的监督作用,并通过检讨和反省“胡耀邦事件”,确定最高权力机关运作的民主
化与程序化。
  四、修改宪法,四项基本原则不应强加于所有公民,故应从宪法中取消。加入保
障基本人权的条款,开放民间报刊,禁止因言定罪,真正实行言论自由、出版自由
和新闻自由。健全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功能,人民代表应当定期向选民汇报,接受
选民的质询。人民代表大会应当做到公开化。
  五、支持和保护学生运动,严格防止制造借口对学生运动实行压制。迅速制定保
护公民游行权利的法规。建议成立调查组,对一九八六年学生运动进行认真的调查
总结,并将其结果公诸于世。
  不容否认,当前中国的局面确有趋于紧张的倾向,值此之际政府宜明智地面对现
实,顺应人心,采取坚决而稳妥的改革措施,中国的改革是很有希望的。
【选自《中国之春》第七十三期(一九八九年六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