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审判:以悬念制造恐惧? 路 边 趁着波斯湾硝烟弥漫,北京政府对它非法拘捕长达一年半的一部分八九民运参与 者进行了秘密审判。 毫无疑问,八九民运的参与者们为中国的自由民主事业作出了非凡的贡献,他们 所坚持的和平、理性、非暴力的正义立场赢得了全世界的同情与敬仰。他们有功而 无罪。对他们的逮捕、判决完全是非法的、不公正的,是对基本人权的粗暴践踏。 不错,此次判决,相比于十年前北京政府对魏京生、徐文立、王希哲等人的判决 ,以及毛泽东时代对良心犯的处置,显得要轻一些。但是,我们必须看到: 一、迄今为止,还有一大批民运人士没有判决。从已经了解到的情况看,象王军 涛、陈子明等人所面临的迫害,很可能会更为严重。 二、一般人所知道的对民运人士的判决情况,仅只是北京政府自己公开宣布的那 一部分;还有更大量的民运人士、尤其是那些知名度较低的人所受的惩罚,由于当 局的消息封锁而不被外人知晓。根据我们从私下里了解到的极其残缺不全的情况可 知,北京政府对八九民运人士的迫害,要远比它愿意公布的情况严重得多。 三、众所周知,六四之后的大逮捕完全违反法律程序,已经公布的那几场审判, 其过程也完全是秘密的:被告不能选择自己的律师,被告一方根本被剥夺了向公众 、向新闻媒体进行公开辩护的任何机会(这和当年台湾的《美丽岛》事件一案的情况 相当不同)。已被释放的人,当局并不是承认他们“无罪”,而是表示那是“宽大” ,即使是到了狱外,他们仍然受到程度不等的压制、监视和其它形式的惩罚。简言 之,北京政府的做法是相当专横任意的。这就对被捕的人士、乃至于对整个中国大 陆社会的每一个人,造成了很强烈的恐怖威慑效应。法治的特点是,一个人预先就 能准确知道某一种行为的后果。他能清楚地知道做什么事会招致惩罚,也清楚地知 道这种惩罚会实行到什么程度,他的畏惧既是确定的,从而也就是有限的。专制的 特点却在于任意性。你不知道做什么事会挨整,也不知道会整到什么程度;今天放了 你,明天可以又把你抓进去;今天对你“轻判”了,明天又可以“从重”;今天可以 把对你的判决公诸于世,明天可以又对你秘密处置。这里,没有标准,没有界限, 没有约制,只有最高当局的任意。这种悬念给你造成的恐惧是不确定的,因而也就 往往是无限的。就像你知道有人在你的背后举着一把剑,你不知道这把剑会不会砍 下来,也不知道它会怎样砍,往哪儿砍。没有在这种社会中生活过的人,恐怕很难 想象到这种悬念造成的恐惧之可怕程度。只有充分地领会到这一点,我们才能对这 次北京政府的审判具有一个正确的判断。 最后,我们还要看到,震惊世界的八九民运,早已证明了北京政府丧尽民心。到 目前为止它所公布的几场判决结果,其蛮横较从前稍有收敛,又何尝不是海内外人 民强烈谴责制裁的一种胜利?我们,包括身处国内横遭迫害的民运人士,都有一个 强烈的信念:中共一党专制的日子决不会太长了。 【选自《中国之春》第九十四期(一九九一年三月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