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确定东亚五国缺乏宗教自由
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U.S. Commission on 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在向美国国务卿提交的年度报告中,将五个东亚国家列在"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的普遍权利"的名单中。其中缅甸、朝鲜民主主义人民共和国(北韩)、中国和越南被列为"特别关注国"(countries of particular concern)。
其他被列入2006年度"特别关注国"名单的国家还包括沙特阿拉伯、苏丹、土库曼斯坦、乌兹别克斯坦、厄立特里亚、伊朗和巴基斯坦。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还将印度尼西亚以及阿富汗、孟加拉国、白俄罗斯、古巴、埃及和尼日利亚列入"观察名单"(Watch List)。
1998年的《国际宗教自由法》(International Religious Freedom Act)要求美国将经常性地严重侵犯宗教信仰自由的普遍权利或对此予以容忍的国家列为特别关注国。确定特别关注国的工作由根据《国际宗教自由法》设立的跨党派独立政府机构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承担。
确定特别关注国不仅将最严重侵犯宗教自由的国家曝光,而且为美国对这些国家关系的重要决策打下基础。
美国国际宗教委员会还确定侵犯宗教自由情节稍轻国家的"观察名单"。这类国家的宗教自由状况未发展到须被列为特别关注国的法定程度,但因其政府侵犯宗教自由或对此类行为给予容忍的性质与程度而必须予以密切的观察。
中国
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于2005年对中国进行了首次正式访问,并确定中国政府继续要为"普遍和严重侵犯宗教自由及相关人权的行为"承担责任。
该委员会主席克罗马蒂 (Michael Cromartie)在提交2006年度报告时给赖斯(Condoleezza Rice)国务卿的信中写道:"中国的每一个宗教都会受到严格限制、国家控制和压制。宗教自由受到最严重侵犯的是藏传佛教徒、维吾尔族穆斯林、罗马天主教徒、家庭教会和未登记的新教徒以及法轮功等精神团体。"他并且指出,这些宗教成员受侵犯的形式包括监禁和酷刑。
克罗马蒂报告说,尽管中国政府于2005年3月公布了新的《宗教事务条例》,但其实它的条款更加限制宗教自由,而不是保护宗教自由,使政府领导人能够对所有宗教团体及其活动实行更广泛的控制。
克罗马蒂还指出,中国政府继续无视应保护境内北韩难民的国际责任,这些难民如被遣返将遭受迫害。
缅甸
报告说,缅甸压制人权和宗教自由的状况每况愈下。军人政权通过无所不在的内部安全机构监督所有宗教组织的活动。宗教少数派遭受暴力侵害。
北韩
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的报告说:"在北韩实际上没有个人自由,也没有对普遍人权的保障。"报告并且指出,凡被察觉从事秘密宗教活动的人遭到逮捕、关押、酷刑,有时被处死。
据克罗马蒂说:"任何宗教信仰都被政府看作是同以金正日及其已故父亲金日成为中心的个人崇拜强制宣传的竞争。"
越南
报告说,越南政府继续骚扰、拘禁、关押和歧视各种宗教团体的领袖和信徒。
虽然作为对被定为"特别关注国"作出的反应,越南政府释放了一些知名宗教囚犯,重新开放了一些教堂,并把强迫放弃信仰视为非法,但严重的迫害行为继续存在。
据报告说,受到迫害的主要对象为蒙塔格纳德(Montagnard)和苗族(Hmong)基督徒,越南门诺派教徒(Mennonites),"和好"佛教(Hoa Hao Buddhism)信徒以及越南统一佛教会(Unified Buddhist Church of Vietnam)的领袖。
印度尼西亚仍留在"观察名单"之中
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的研究发现,印度尼西亚的宗教自由状况自2002年以来有所改善。据克罗马蒂说,但是该委员会对"继续不断的宗派暴力以及对印尼政府没有能力或者没有意愿就此追究责任"仍然表示关注。
美国国际宗教自由委员会对两个现象表示担忧:一是强行封闭宗教少数派从事活动的建筑;二是宗教极端主义者的政治权力和影响正在不断增长。他们骚扰,有时甚至煽动针对温和的穆斯林领袖和宗教少数派的暴力行为。去年,在中苏拉威西省(Central Sulawesi ),一座印度教的庙宇被炸,暴民数次袭击在西爪哇的阿赫默德教派( Ahmadiyah)建筑。
── 原载 美国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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