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特
虽然美国参加奥林匹克运动会由联邦法律决定和批准,但美国运动员和教练员若要梦想成真必须依赖民间企业、个人慈善家、以及成千上万志愿人员的热忱和才智。
总部设在科罗拉多的美国奥林匹克委员会(USOC)是与奥运相关的体育活动的协调机构,其宗旨是努力 "帮助每一位美国人──无论性别、种族、年龄、地区或身体能力──获得参加体育活动的机会。"
美国奥委会的运作资金来自个体公民的捐赠和工商界的大力С郑庖坏闶怪诠侍逵缍朗饕恢摹S?98个国家中的绝大多数奥委会不同,美国奥委会不享有政府的固定补贴。除了通过捐款、赞助和特许使用费获得收入外,美国奥委会还通过邮寄商品目录和网上商店销售特许服装和其他物品。
资金的另一个来源是非营利组织美国奥运基金会(U.S. Olympic Foundation)。该机构成立于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以后,旨在促进奥运项目和美国的业余体育运动。该基金会的起始资金约为1.15亿美元,包括美国政府发行的奥运纪念币收入和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运营预算的盈余。
美国奥运基金会的计划是将不超过50%的投资收入用于再投资,把另外的50%作为赠款颁发给美国奥委会的成员组织,用于进一步发展美国的体育运动。
联邦授权,民间资助
于1978年生效、以来自阿拉斯加州的美国资深参议员史蒂文斯命名的《特德∙史蒂文斯奥林匹克与业余体育法》(Ted Stevens Olympic and Amateur Sports Act)授权成立美国奥委会,并对隶属于奥委会的各项体育运动的国家级管理机构作出了具体规定。根据该法,美国奥委会的宗旨是"推动和支持涉及美国和其他国家的业余体育活动"。1998年,国会对该法作了修正,扩大了美国奥委会的职能范围,使之包括残疾人奥运会(Paralympic Games),并扩大了运动员在体育管理机构中的代表权。
在法律上,美国奥委会是一个垄断性组织。《史蒂文斯法》规定美国奥委会对涉及美国参加奥运会、残奥会和泛美运动会(Pan-American Games)的所有事项"行使专属管辖权"。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International Olympic Committee)承认它是美国的国家奥委会。
遵循专门裁决体育纠纷的国际体育仲裁院(Court of Arbitration for Sport)的决定,国际奥委会承认运动员的"体育国籍"(sports nationalities),而不是"政治国籍"(political nationalities)。国际体育仲裁院裁定,"体育国籍"指运动员代表某一国家或另一国家参加国际比赛的资格,有别于个人的合法公民身份。
"体育国籍"的概念使独立的领土、联邦、受保护国和某些地理区域以其独特的名称参加国际比赛。例如,美国领地波多黎各即派出自己的代表队参加国际比赛。每一个国家奥委会管理自己辖区内的奥运事宜,包括运动员的召募、训练、筛选以及奥运代表队的登记和参赛资助。
在美国奥委会对运动员的筛选和训练工作中,有很大一部分由其下属的70多个负责具体运动项目的国家级管理机构承担。除了奥运工作外,这些国家级管理机构还从事一系列推动其相关体育运动的活动,包括扩大参与、争取公众的广泛支持、鼓励建造比赛级运动设施和制订比赛标准。一般来说,国家级管理机构只有少数受薪工作人员,它们依靠志愿人员──包括董事会和委员会成员以及负责比赛的各级管理人员──从事大量的体育运动管理工作。
每一个国家级管理机构在其工作中不仅与美国奥委会协调,而且与管理相关体育运动国际比赛的国际体育联合会协调。例如,美国游泳协会(USA Swimming)不仅负责制订适用于美国各类比赛和各年龄段选手的比赛规则,还负责确保由美国主办的国际比赛符合国际游泳联合会(FINA)制订的标准。
每一个国家级管理机构通过多种形式筹集运作经费,包括收取会员费和比赛主办费,出售运动服装、运动器材、其他用品和纪念品,争取慈善捐助等。
对许多国家级管理机构来说,大量资助来自过去参赛的运动员──他们力图回报极大地丰富了他们的生活的运动项目,因为这种收获无法用奖杯或奖牌来衡量。
── 原载 美国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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