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秋风:奥巴马能做些什么?
日期:1/24/2009 来源:金羊网 作者:秋风

秋风


朋友杨恒均在他的评论奥巴马上任的网易专栏中说:“奥巴马当选美国总统不但实现了他自己的梦,也实现了美国创建者奠定的美国梦……而美国人则绝不会在一个梦想前止步不前的。他们会有新的梦想,他们会有新的期望,而他们还会继续把这些梦想和期望寄托在奥巴马的身上。奥巴马是否还能够再创辉煌?他能够不仅仅实现自己的梦想也带领美国人追求所有人的理想吗?他有这个能力吗?”杨恒均的回答是:很难。我愿意就此补充一些理由。

奥巴马所掀起的舆论风暴、在民众心目中唤起的想象,似乎仍然联想到韦伯所说的“魅力型”领袖。这样的领袖,在当代世界似乎也偶然可以看到,比如查维斯。这样的领袖可以借助民众的无限信赖,做他想做的任何事情,哪怕是以最美丽的故事包装的最黑暗的事情。不过,在美国,奥巴马绝无可能成为这样的人物。美国的宪政制度及美国的民情给他设置了不可逾越的障碍。

美国人爱说“美国例外论”(exceptionalism),这可能让人不爽,但美国作为一个国家确实比较特别,它不是典型的现代民族国家(nation-state),世上没有“美国民族”。美国不是别的,就是它的宪法。美国这个国家不是靠历史、文化、语言等等纽带联系在一起,而完全由其宪法联系在一起,并在宪法之下维持着共同体的生活。

在二百二十多年前的美国制宪会议上,总统职位曾经是会议讨论的热门话题之一。在此之前,世界各国尚没有设立过这样的官职。设立总统一方面是为了执行联邦的宪法和法律,另一方面,则是为了制衡议会。

现在人们总说美国是“美国国家”,连美国人自己也这样说。但汉密尔顿、麦迪逊这两位宪法的主要设计者当初最担心的却是民主,具体地说,就是民主选举产生的议会。他们担心,这个议会自恃有人民的支持,倾向滥用权力,侵入其他部门,制定专横的法律,形成议会专制。

为此,制宪会议设计了好几种种机制来制约国会。首先,把国会分设为两院,他们对参议院尤其寄予厚望,希望参议院可以制衡人民直接选举产生的众议院;其次,他们设立了一个由选举人团选举产生的强有力的总统,让他可以否决议会的法律提案;最后,他们又给予联邦最高法院及其所设立的下级法院以解释、适用宪法的专有权力,从而可以对议会制定之法律进行违宪审查。总之,他们希望在民意之外,引入理性与美德的因素,从而实现优良的共和主义治理。

不过后来的历史证明,议会固然可能心血来潮滥用权力,总统的理性与美德也未必靠得住,有的时候,甚至最高法院也很固执。到二十世纪以后,尤其是罗斯福以来,随着所谓“行政”概念的出现,总统权力急剧扩大。

幸运的是,美国的宪政结构是比较均衡的,当初授予议会、最后法院的权力,尽管受到总统权力的侵蚀,也依然足以构成对总统的制衡。比如,众议院独享预算制定权,参议院独享宣战权,后者还审议总统提名的官员人选。同时,即便总统与两院同属一个政党,总统可以轻松推动国会通过自己提出的预算和立法,但法院仍可对这些立法进行司法审查。

现在很多人希望奥巴马可以重复罗斯福总统当年的“百日新政”。但人们似乎忘记了,当年罗斯福曾经被迫放慢新政步伐。1935年5月27日,在《国家产业复兴法案》实施将近两年之际,联邦最高法院大法官们在谢克特家禽公司诉合众国案(SchechterPoultryCorp.v.UnitedStates)中,以九比零的投票结果惊人一致地宣判,该法违反美国宪法。随后最高法院在一系列案件□□告其他新政法案违宪。正是这一系列判决,促使罗斯福总统不得不反思自己的新政方案,消除了其中的激进因素,尊重美国的政治与社会传统,仅满足于对此进行必要的改进,而不是颠覆。

如果雄才大略如罗斯福总统也不得不妥协,那么,可以设想,奥巴马同样不可能给美国带来一个美国之外的人们所想象“新时代”。在美国,自从建国以来,其实可以说,从来就没有过所谓“新时代”,因为,社会、政治、经济的基本结构从来没有改变过。议会改变不了,总统同样改变不了,因为,每一个掌握权力的人都只能在给定的宪法价值与宪政结构框架内活动。

假如奥巴马真的是一位伟大的政治家,他那当然可以做很多事情。但是,他不可能仅仅根据自己的想象去构造一个新美国。人民才是这个国家真正的所有者。如休谟所说,人民的共同意见,或者说共识,乃是国家演进的决定性力量。民主就是寻求理性的共识的政治。

确实,伟大的政治家是一个国家最宝贵的财富之一,但他的伟大之处仅在于,能够敏锐地感觉民众的心愿,把民众的意见理性化为政治纲领,并透过政治技巧实现之。但是,伟大的国民却不可能愚蠢到把自己的命运交给这些所谓的魅力型领袖。相反,一个国家的伟大在于,它透过种种制度设计,在人民的意志与政治家的理性之间取得平衡,利用领袖,但同时又约束领袖,迫使他们服务于民众而不是操纵民众、甚至把民众当成实现自己稀奇古怪的念头的工具。

因此,奥巴马只能是戴着锁链的舞者。他可以做很多事情,但他必须去做人民的理性的共识所许可的事情。奥巴马可以做哪些事情,这将由美国国民来决定。而美国国民的构成是多元的,其意见是多样的。奥巴马的很多政策,可能会遭到保守派民众的反对,这些民众可以透过制度化的渠道阻止他,让他放慢速度,让他作出妥协。奥巴马做任何事情前必须寻求各个权力部门、寻求美国的精英群体、寻求全体国民的共识,而共识就意味着妥协,意味着常识。

据此可以断言,奥巴马不会创造出一个新时代,他只能稍稍调整一下美国的方向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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