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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月9号对中国等国进行人权普遍定期审查。 美国国会议员对此表示关注。此外,美国“国会暨行政部门中国委员会”也列出被监禁中国异议分子案例,建议联合国在审查过程中加以提问。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2月9号开会讨论中国、喀麦隆、与尼日利亚三国的人权状况,会中有所谓的“互动对话”部分(Interactive Dialogue),任何联合国的会员国以及非政府组织代表都可以参与提问,不限于人权理事会的成员国。 在中国的部分,由加拿大、印度、尼日利亚三国组成工作组,向大会提交有关中国人权状况的报告,之后由大会讨论表决通过。 对此,美国“国会暨行政部门中国委员会”列出中国维权人士刘晓波、胡佳、郭飞雄以及杨春林4起案例,建议联合国人权理事会在审查过程中提问中国政府:这些维权人士的健康状况、是否被允许跟律师与家人会晤、有报道说他们被虐待,是否就此展开调查等等? 刘晓波是零八宪章的联署人。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民主党议员凯西(Senator Robert Casey)曾经提出决议案呼吁中国政府立刻释放刘晓波。针对联合国对中国的人权普遍定期审查,凯西参议员说,他呼吁北京政府遵守在国际规范下的承诺:“我们希望中国政府遵守对人权的承诺,这也是我提出决议案的目的。 每个国家都应该尊重人权。” 联合国人权普遍定期审查的项目包括中国的国家人权报告、联合国的相关报告以及非政府组织所提供的摘要讯息。其中,第一项由中国政府提供,后两项则由“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办公室”准备。 中国外交部日前表示,中国政府高度重视联合国人权理事会的审议工作,中国已经提交了“国家人权报告”,中国期待在审议中跟理事会成员开展建设性的对话。 在非政府组织方面,包括大赦国际、记者无国界以及国际声援西藏组织等纷纷建议美国政府,在人权理事会审查中国人权的时候就特定问题发言。 国际声援西藏组织主管政府事务的主任史坦说:“国际声援西藏组织跟其他活动团体一起准备了相关资讯,向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提供非政府组织的摘要报告,并且呼吁美国与欧洲国家政府,9号在联合国开会进行审查的时候,可以就此询问中国政府。” 2006年3月,联合国大会第60/251号决议成立了人权理事会,普遍定期审查制度(Universal Period Review)也应运而生。所有联合国的会员国每4年必须接受一次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