雅尼克(法国)
2009年2月17日,柬埔寨特别法庭在柬埔寨首都金边开庭审判前红色高棉领导人。柬埔寨特别法庭是专为审判波尔布特政权在国际框架下由联合国与柬埔寨共管的法制机构。这一机构的设置与正式运作是国际法制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重大历史事件。此事件为何具有不同寻常的意义,我们就此作简单探讨。
现代法制起源于西方。其基本特点之一是司法独立于行政,司法是同立法、行政并立的三权之一。但是直到二十世纪,司法均是一个民族国家的组成部分,只能在一国主权范围内行使职权。二次世界大战之后,美俄英法通过《国际军事法庭宪章》,组成纽伦堡国际法庭对希特勒纳粹进行审判,开国际审判之先河。同几乎同时的针对日本战犯的远东军事法庭一样,纽伦堡法庭有着战胜国审判战败国的性质。对二战发动者进行审判无疑具有无可置疑的道德正当性,但却仍然缺乏相应的国际法治框架的依托。1993年联合国安理会批准创设前南斯拉夫国际法庭,虽然这一法庭专门针对前南斯拉夫,但却第一次将战争罪、反人类罪、种族屠杀罪正式纳入国际法制秩序之下审理。随后的卢旺达国际法庭,东帝汶特别法庭等等均属于这一国际法制秩序的延伸。从国际法制秩序突破国家主权这一角度,最具决定意义的是2002年开始运作的海牙国际刑事法院。同联合国其他司法机构只能审理国与国之间的案例不同,海牙国际刑事法院有权审理涉嫌犯罪个体。换句话说,海牙国际刑事法院的成立意味着人权高于主权的国际规范的确立。
毫无疑问,柬埔寨国际特别法庭的设立和运作也正是这种以人权为基准的国际法制秩序在亚洲的延伸。不过,柬埔寨特别法庭的意义并不止于对于基本人权的伸张。柬埔寨法庭审判的对象是红色高棉,是于1975到1979年统治柬埔寨的以波尔布特为首的共产主义政权。设立国际法庭审判一个前共产主义政权的领导人,柬埔寨金边审判开历史先河。在此前虽有海牙对前南斯拉夫强人米洛舍维奇的审判,但米洛舍维奇的主要罪责是以塞尔维亚民族主义之名对科索沃人进行的种族清洗。而柬埔寨红色高棉政权则不同。现已开庭的金边审判的对象是尚未去世的重要红色高棉领导人,对他们的指控均是在柬埔寨共产党掌握政权时期所犯下的罪行。
按照目前学者的不同估算,从1975年4月到1979年元月不足四年的时间里,波尔布特政权造成二百万上下的柬埔寨人死于非命。在一个当时总人口中在七百万至八百万之间的小国来说,这一数字是骇人听闻的。而更为不可置信的是在这些死亡人口中直接被红色高棉屠杀致死的就达百万人之多。同世界其他共产主义政权相比,前有苏联三十年代的大清洗,近有中国五十年代的大饥荒,虽然均呈现出共产主义制度的血腥,但柬埔寨红色高棉仍然独树一帜,以其时间之短、比例之高、屠杀之暴烈来说,波尔布特政权恐怕在世界范围内罕有其匹。正是因此,有学者将红色高棉看作人类理智难以企及的难解之恶。有人认为,同希特勒种族屠杀一样,红色高棉对自己同胞的屠杀也有其唯一性。与其说红色高棉是共产主义政权中最为极端的一支,毋宁说它是披着共产主义外衣的法西斯。
不过,虽然从屠杀人类的意义上红色高棉同纳粹政权不分左右,但红色高棉却是不折不扣的共产主义组织。这不仅从其名称,起源,从其同中国、朝鲜、越南共产党的关系来看是毫无疑义的,从其意识形态、思维模式乃至统治方式来看均是一脉相承的。红色高棉1975年夺取政权,其时中国文革已近尾期,波尔布特有反右、大跃进、文革历史经验的丰富参照。他不仅对中国毛泽东主义革命的不彻底性不满,也认为中国革命的速度太慢。他要超越中国,要在东南亚创立自己的彻底革命的柬埔寨模式。波尔布特政权在不到四年的时间里,消灭了二百万阶级敌人,用不到两年的时间完成了集体化,用一个星期的时间,消灭了城市,扫除了城乡差别。在红色高棉治下,家庭被消灭,货币被废除,有产阶级、知识阶层均被取消和镇压。从意识形态与组织系统看,波尔布特政权是继苏联、中国、越南之后,世界共产主义枝蔓上结出的一颗最为怪异、险恶和凶残的果实。
接受审判的共有五名当年民主柬埔寨的高级负责人。对这些人的审判既是对柬埔寨共产制度的审判,也是对这些作为制度机器一部分的个人的审判。同此前无论是纽伦堡对纳粹战犯的审判还是海牙对其南斯拉夫强人的审判相比,此次审判具有更大的震撼力。原因无别,无论对纳粹的审判还是对南斯拉夫领导人的审判,均是在二者历史已经终结的情况下的审判。然而这一次,柬埔寨红色高棉虽已寿终正寝,但世界上共产主义制度却并没有完全消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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