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 “汤姆.兰托斯人权委员会”星期五发表声明,呼吁中国政府立即无条件释放中国著名人权律师高智晟。高智晟于2006年12月被中国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5年,并失踪超过20个月。新华社星期五的一则简短报道表示,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以高智晟违反缓刑期间的有关规定为由,决定取消缓刑,收监执行原判。美国国会 “汤姆.兰托斯人权委员会”的两位共同主席弗吉尼亚州共和党籍众议员弗兰克.沃尔夫和马萨诸塞州民主党籍众议员詹姆斯?麦高文在联合声明中指出,一位受到当局软禁、实际上已失踪超过一年半的人,如何能违反相关缓刑规定?
声明说,“我们呼吁国际社会共同用一个声音告诉北京当局,他们继续骚扰高智晟、不公正将他监禁的行为根本不能让人接受。奥巴马政府必须要做的一件重要事情就是要站出来,向那些因和平追求自由和人权而受到监禁的人们表达坚定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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