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原
网络巨头公司雅虎从今年一月起设立人权基金,委托劳改基金会对因言获罪的网络异议人士进行人道救援(详情见“创立雅虎人权基金 救助中国网络异议人士”),这是雅虎公司陷入“雅虎门”以来,最令人瞩目的转变。雅虎公司从与中国国安合作导致用户入狱,到回避责任,再转而承担责任,并积极营救身陷囹圄的网络异议人士,这个变化值得称道。
雅虎从1994年杨致远和大卫·费罗(David Filo)所做的校园信息起步,经过十几年的发展,已经成为网络巨人。网络时代,相信不少人用过雅虎的电邮,或做过它的股东,如果既不是它的用户也不是它的股东的,至少也在雅虎读过新闻、看过视频、听过音乐,或咨询过消息等等,总之,它对大众生活的影响不可谓不大。
网络的出现,如果说是给自由世界的民众锦上添花,那么它给信息受到严格控制的国家的民众,则是雪中送炭。网络让他们可以冲破信息封锁,既当读者,又当记者或作家,让信息无论巨细,都有流通的地方,网络成为实实在在的大众传媒。只可惜,自从被曝与网络异议人士师涛、王小宁等人的入狱有直接责任后,雅虎给这个新生的网络时代带来的震动,可说不下于一次海啸。
2004年,中国记者师涛通过雅虎电邮把一份涉及六四内容的文件摘抄给一家海外网站。中国当局由于得到雅虎的合作,取得师涛的个人电邮资料,在2005年以“非法向境外提供国家机密罪”判处师涛10年重刑。网路作家王小宁因在网上发表批评政府的文章,在2003年被当局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刑10年。他被判刑同样与雅虎有关。这真可谓成也雅虎,败也雅虎。如果连雅虎这样的美国公司都不能信任的话,那么这个网络世界还有什么自由可言?谁将是下一个师涛和王小宁?谷歌、MSN、Myspace、youTube、skype等网络巨头,也争先恐后地与中国等不自由的国家合作,这些合作,如果不坚守道德底线,又会牺牲多少网民的自由权利?
幸好美国毕竟是个民主国家的典范,“雅虎门”发生后,国会就多次举办听证会,迫使网络公司从回避,转而正视他们的商业道德。2007年10月,美国国会外交事务委员会更通过了“全球网络自由法案”,将从法律来规范这些涉及用户安全的网络公司的商业行为。该法案一旦成为生效的法律,就将对有类似雅虎公司做法的美国网络公司实行高达200万美元的罚款。
另一个让人高兴的结果,是雅虎除了与师涛和王小宁案达成和解外,还专门设立人权基金,委托劳改基金会来救助那些受到迫害的网络异议人士。在日前美国国务卿莱斯访问中国之际,雅虎首席总裁杨致远致函莱斯,恳请莱斯出面营救师涛和王小宁等只因在网路表达思想而惨遭刑求的人士。他并呼吁莱斯通过外交途径来缓解像雅虎这样的网络公司所共同面临的困境。一个备受谴责的“道德侏儒”,转变为一个保护网络自由的大侠,其过程虽然曲折漫长、代价昂贵,但总比执迷不悟、不知悔改好。
雅虎迷途知返,将功赎罪,但愿此举能够给其他网络巨霸一个榜样,一个警示,让那些见利忘义的网络公司悬崖勒马,停止助纣为虐,不然,受害者的名字,将是惩罚施暴公司的证据。
──《观察》首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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