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驳张丹红2008年12月4日发表于德国之声的采访
何清涟
作者按语: 2008年12月4日美东时间晚上,本人将驳斥张丹红多重谎言的文章“张丹红为什么不能面对事实”一文发给德国之声中文部主任冯海因及张丹红本人,要求德国之声刊登这篇文章。12月5日晨收到了冯海因(Matthias von Hein)的一封回信,信中对于本人要求刊登此文一事未作回答,对于张丹红撒谎以及张丹红信口开河编造冯海因10月7日致何清涟信的内容一事也没有只字解释,并表示希望能够一对一的对话,不要在媒体上讨论。但冯海因又表示,从12月5日起3天内,他的电子邮件和电话都无法联络,要到12月8日才可能用电话与我联系。
德国之声中文部利用自己手中掌握的社会公器编造谎言误导公众,公开攻击了别人,却希望别人不要公开回应,而是私下沟通,这样的方式公平吗?由于德国之声刊登的对张丹红的采访已经用谎言有意误导了公众,而冯海因又用拖延的方法对待我要求刊登驳张丹红谎言一文之事,因此,我认为,有必要及时公布以下文章,以正视听。对于这样一个在事实面前撒谎(包括同事之间互相提供虚假信息)的媒体部门,我实在非常失望。
我看了德国之声记者雨涵12月4日对张丹红的采访,注意到张丹红不能坦诚地面对自己曾经做过的事情,还捏造德国之声中文部主任冯海因10月7日给我的邀请函内容,感到很有必要就张丹红的多重谎言澄清事实。
作为对德国之声中文网页刊登的上述采访的回应,我要求德国之声中文部在网站上刊载我这封驳斥张丹红谎言的文章。给争论双方提供平等机会,本来就是媒体的责任,否则,德国之声中文部就堕入了公器私用的可悲境地。在写答复之前,我查阅了自己保留的通信纪录,并将在以下文字里公布德国之声中文部工作人员给我来信的部分内容。此实为不得已之举,还请与此事有涉的人士见谅。两天之内(美东时间12月6日12:00PM)如果未收到德国之声中文部的答复,我的这封回复将在各网站贴出。
1、关于我终止为德国之声中文部写稿的原因,张丹红撒谎 我与德国之声中文部的经常性合作,即应邀为该部定期撰写专栏评论,始于2005年3月,正式结束于2005年9月。这项合作之所以终止,起因如下:
该年8月德国之声中文部两次否定了我自己的选题(而合作之初即有约定,文章的题目由我自选),并且要求减少稿件数量。此后又接到张丹红的电话,声称该台只有主任级别才有资格写评论,因此要求我改写关于中国的新闻。当时我在电话中表示,我住在美国,不可能采访关于中国的新闻;同时询问,为什么要改变原定的撰写评论文章的安排。张丹红未回答我的问题,只表示,希望我考虑改写新闻报道,可以过些时候再答复。
在我尚未就此事正式函复德国之声中文部之前,我又收到了张丹红2005年9月28日的信件,内容如下:
何女士:
谢谢您的文章!一直想同您谈一谈您稿件的内容,前一段忙德国选举,一直没有顾得上。前不久,我们的总编辑再次强调,我们不能用通讯员的评论。评论都是德国之声中央部或各编辑部主任的任务。我则一直强调您的文章主要是分析。不过,最近您的文章评论的成分确实很大。我的建议是:您今后主要写报导,穿插写一些背景分析的文章也可以。遇到经济问题,我们也可以经常采访您。如果是报导的话,我觉得每周固定哪一天发稿就不合适了,而应越及时越好。所以我建议您不一定固定在周四发题目,周一发稿。您认为有值得报导的题目,就给我写两句话。我们看是否合适。有时我们也可以向您征稿,就象上次胡锦涛访美一样。希望您理解。
祝好!
张丹红
这封信的内容显示,张丹红女士在12月4日的采访中说了假话,欺骗自己的同事。张丹红在采访中说,她“不可能以居高临下的口气说,只有主任级别才有资格写评论。”而她在这封信里却明确写过:“评论都是德国之声中央部或各编辑部主任的任务”。张丹红对自己说过的话、做过的事,不但拒绝承认,而且理直气壮地利用自己服务的媒体欺骗公众,为什么?
张丹红在此信中还表示,她希望我写“评论性少一些的新闻分析”,“最近您的文章评论的成分确实很大”。什么是新闻分析?新闻分析是否应排除评论性文字?如果要求一篇新闻分析的内容里不包含评论,这会成为一篇什么样的文章?张丹红究竟是不懂得新闻分析与新闻评论本身并无界限,还是在找借口表示对我所写文章的不满,读者可以自行判断。德文版的维基百科是这样写的:“在新闻学中,评论是对某一个话题的意见表达。在平面媒体上,评论文章要特别注明并署名。特别体裁的评论包括:社论、讽刺杂文和专栏。”
张丹红在12月4日德国之声对她的采访中还强调,“她在美国,我怎么会请她写中国的新闻呢?”可她却忘了,正是她本人在2005年9月28日的来信中明确写过:“我的建议是:您今后主要写报导。”如果说,电话交谈的内容张丹红可以否认,但电子邮件的文字无可抵赖。
我终止为德国之声写专栏之后,确实接受过几次该台的电话采访。我并不认为,停止写专栏,就必需对该台所有记者的采访加以抵制。毕竟,张丹红的做法应该由她个人负责,无需拉其他记者来为她垫背。我也不认为,她的行为方式、道德标准和价值观念能够天然地代表她服务机构的所有同事。
事实上,张丹红关于开始与我合作的陈述与事实有出入。我与德国之声的合作,在2005年3月开始写专栏之前,只是接受采访,并应约偶而写评论文章。该部记者傅悦在2005年3月4日的电子邮件中首次提出经常性合作,她写道:“再次感谢您对中文节目的支持。文章将很快播出。中文部的冯海因主任(Matthias von Hein)表示,十分欢迎您今后继续为德国之声撰稿,具体题目由您建议。”我回信表示接受。并写了一篇关于“中国制造”的稿件发给傅悦,傅悦于3月16日回了信,谈到今后由张丹红与我联系。傅悦的信提到:“上次您在科隆还见到我的一位同事,名叫张丹红,不知您还有没有印象。她不久前提升为中文部的副主任。由于今后涉及商定文章题目的问题,我想如果与她联系可能更为直接。明天我再问问她的意见。”以后接到张丹红的电话,并应约写了稿件。此后在合作中,与张丹红通过几次电话,更多的是信件来往。我与张丹红的信件来往从2005年3月23开始,直至9月28日收到张丹红最后一封信为止,共18封,信件内容主要是关于稿件的交稿问题。我发给张丹红的文章从2008年3月23日开始,首篇是“威权政治下的高科技怪胎:金盾工程”;至9月25日结束,最后一篇是“默多克的沮丧与海外华文媒体的‘机会’”。除了9月28日的信件之外,其他来往信件谈的都是请我写有关评论之事,从未涉及张丹红在12月4日的采访中提到的新闻报道采写。
2、关于德国之声中文部主任冯海因再次邀我撰写评论一事,张丹红再次撒谎 冯海因2008年10月7日的信件如下(电子邮件原本照贴):
Dear He Qinglian, I am the head of the chinese department of Deutsche Welle. Until some time ago, you have been regularily wrtiting reports about various topics concerning China. I would very much like to breathe some new life into our partnership. In the runup to the central comittee´s plenary session I would ver much like to have some analysis from you concerning the topic of land reform. Would you like to write such an analysis for us? About 1500 characters would be fine for us
All the best
Matthias von Hein China-Redaktion Deutsche Welle 53110 Bonn 0228 429 4751
张丹红12月4日接受同事采访之前,不知读过这封信没有?信中唯一提到的是与中共全会有关的土地改革话题(the topic of land reform),冯海因的要求也十分明确,即希望我写“分析(analysis)”,而不是关于中国的新闻。然而,张丹红在12月4日接受采访时却声称,冯海因找我是为“六四”20周年纪念组稿。任何能阅读英文的人都会看到,冯海因的信中有哪个字与“六四”20周年有关?同时,张丹红在采访中还引用冯海音的话表示,冯海音在这封信中“绝没有提评论一词,因为他知道台里的规定,而且他认为这个规定是完全有道理的”。冯海因与张丹红都是媒体人,难道不明白,冯海因在这封信中要我写的“分析”,其实与评论就是同一种文体?张丹红为了自圆其说,刻意把分析和评论区别开来,只不过更加突现了她的强词夺理和十分勉强的诡辩而已。我不清楚的是,究竟是冯海因向她撒谎,还是张丹红编造了谎言?希望冯海因有个说明。
3、张丹红在采访中唯一有价值的信息就是:她证实了中国国务院新闻办负责人确实干预过我给德国之声撰写评论一事 对于这件事,我在接受德国《法兰克福汇报》记者的采访时表示,我是在停止为德国之声中文部撰稿之后(该采访使用的德文词是spaeter,即英文的later),通过北京的消息来源获知,中国国务院新闻办负责人对我给德国之声撰写的评论文章表示过不满。我并非德国之声与中国国务院新闻办的会面以及会前安排的参与者,自然不可能了解准确的会见时间和具体的谈话细节。但张丹红在这次采访中所言肯定了我从北京获得的消息,即中国国务院新闻办的负责人确实在与德国之声负责人会见时,明确表示了对我的评论文章的不满。
然而,张丹红所承认的中国政府对德国之声中文部工作的干预,引起了一系列值得注意的事。这样的干预难道只发生在2006年11月这次会见中吗?根据国际交往惯例,像德国之声与中国国务院新闻办这样的正式会谈,通常要提前若干月(甚至更久)就会谈的内容、时间、双方意向交换意见,而列入正式会谈的话题也是双方事先沟通认可的。根据张丹红在采访中的叙述,中国政府拒绝德国之声的卫星电视信号落地,其理由之一就是刊登我的文章被中国官方视为不可接受之举。也就是说,在双方这次正式会见之前,双方认可的会见话题中很可能就包括我写专栏的事。换言之,德国之声早就知道中国政府对我写专栏的强烈不满。
让人奇怪的是,在2006年11月的这次德国之声与中国国务院新闻办的会见之前1年又2个月,即2005年9月,我已经停止给德国之声写专栏,而且我写过的评论文章中只有一小部分不太尖锐的曾出现在德国之声的中文网页上,其余只被广播节目采用。为什么事后1年多了,在德国之声与中国国务院新闻办正式会见的时候,我过去写的文章仍然成为双方关注的焦点之一?我的文章就这么让中国政府刻骨铭心记恨终生?
张丹红认为,既然德国之声未能获得卫星电视信号在中国的落地权,就证明德国之声没有“放弃原则”。这个辩解的逻辑是不成立的,第一,当时我早已停止为德国之声写稿,德国之声无须再“坚持原则”;第二,事实上,即便部分地“放弃原则”,也未必就一定能实现卫星电视信号在中国的落地权,其他国家媒体业者类似的失败案例很多。
与此相关的是,为什么中国政府敢于如此明目张胆地对德国之声加以要挟?为什么一个民主国家由政府拨款的公共媒体,在一个专制政府面前会默认这样的干预,而不是断然加以拒绝?是因为德国之声中文部的工作人员中,有些人本来就认同这样的专制和干预?或者是,中国政府把德国之声看作是可以任意干预的对象,而丝毫不担心可能引起德国民众和政府的不满?世界各国政府有不少面向中国听众的广播电视项目,为什么只有德国之声面对这种压力却觉得理所当然?当一个外国的公共媒体在中国当局的压力下努力自律时,它在具独立思考能力的那些中国听众当中,其公信力难道不会下降吗?
4、张丹红关于我应该阻止我丈夫接受德国之声的采访之说法的荒谬何在? 张丹红在采访中提出,我为什么不劝告我先生程晓农停止接受德国之声的采访?她混淆了两件事。第一,“张丹红事件”发生之后,我未接受冯海因的邀请恢复为德国之声中文部撰写评论文章,与我在此事件发生之前接受德国之声记者的采访,两者道义上的区别很容易分辨清楚。第二,按照张丹红的看法,我似乎应该根据自己的意见去约束我丈夫程晓农与德国之声的关系。毫无疑问,我与他都是具有独立人格之人,我不可能控制他接受或拒绝某家媒体的采访。干预丈夫的日常工作与交往圈,也许是张丹红的习惯,但并不是我的生活方式。
对张丹红在12月4日的采访中针对我使用了“故意歪曲事实”、“无耻”这种辱骂之语,我这次就不计较了。因为对她这样一个深受共产党斗争文化熏陶的人来说,情急之下露出本相来是情理中事。但无论如何,还是建议她今后慎言,当一个人在基本事实方面信口开河、歪曲真相时,此人对其它事件的描述之可靠性会大受质疑。
写于2008年12月4日(美东时间)下午4时
下面是张丹红对何清涟文章的反应——
张丹红驳何清涟颠倒事实的陈述
周一,德国之声的监管机构广播委员会在柏林召开新闻会,为德国之声的中文节目彻底平反,确认近几个月来一些舆论界对德国之声中文节目“亲共”的指责是毫无根据和无法接受的。11月初,对德国之声发起的“运动”进入高潮阶段,“法兰克福汇报”发表了一名德国记者对流亡美国的中国异议人士何清涟的采访,“揭露”德国之声如何受到中国的操纵。由于张丹红对具体过程最为了解,德国之声记者请她谈谈事情真相。
德国之声:何清涟在接受发表在"法兰克福汇报"的德国记者采访和阿波罗网采访时都提到2005年一度应邀为德国之声中文部撰写文章的事情,作为当时负责与何约稿的联系人,能不能介绍一下当时与她合作的原因以及一开始关于合作形式的约定?
张丹红:2005年春天,德国之声中文部决定密切与持批评态度的中国知识分子的联系,并邀请他们参与我们的节目。何清涟是其中的一位。当时我已经是中文部的副主任,所以我是参与这项决定的,而不是说冯海音主任做出决定,我不得不执行。何清涟发给我们的文章是专栏形式的,有关中国的评论。几个月之后,具体时间我记不得了,应当是2005年秋天,何清涟在采访中说2005年8月,也有可能,有一次德国之声广播部的主编来参加亚洲部会议,我替冯海音参加会议,并介绍中文节目的内容,碰巧那一天有一篇何清涟的评论,总编说电台有一条规定,评论一般是我们自己写,不用非本台人员的。这个规定是我事先不知道的。我只好给何清涟写了个邮件,说明情况,并提议她可以为我们写报导。我们在世界其他地区也有一些通讯员,他们报导当地发生的与中国相关的事件。我对何清涟一直很尊敬,不可能以居高临下的口气说,只有主任级别才有资格写评论。我不理解她为什么说后来与我的合作有些不顺,又说知道我这是难以自圆其说的借口。我只是将真实情况告诉她,希望改变合作方式,但没有终止合作的意思。
何清涟认为后来双方中断合作的真正原因是,德国之声顾及到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官员的意愿,停止与她的合作,您同意这个说法吗?
张丹红:这完全是谎言。我通知何清涟不能写评论最迟是2005年秋,何清涟甚至认为更早,而中国国务院新闻办对我们的指责是2006年11月,中间相隔一年多的时间,而且是我给何清涟写邮件在先。这样颠倒时间上的顺序如果不是有意的,那么在接受采访时以自己的推测为依据,最起码也可以说是不严肃;如果是有意而为,那简直就是无耻了。尽管我到现在还不愿相信何清涟是故意歪曲事实。可悲的是"法兰克福汇报"这样一家具有良好信誉的报纸刊登这样一篇有倾向性的、基于"听说"和"猜测"的采访,而不向当事的另一方 - 德国之声了解情况。说到国务院新闻办,我想再说明一下背景:2006年11月德国之声台长贝特曼访问中国(何清涟在采访中说2006年3月左右她就得到可靠消息,说德国之声负责人访问中国,与国务院新闻办官员谈话,她这种与事实相差如此之大的描述不禁使人对她针对德国之声的整体指责产生疑问),与中国国务院新闻办的一位副主任谈德国之声卫星电视信号落地事宜,并问及为什么我们的网页被封。那位中国官员说我们的报导片面,并以何清涟为例,说她在美国生活多年,对中国的情况已不了解。贝特曼则阐述了我们新闻工作的原则予以反驳。顺带提一句,德国之声电视落地的事情谈了几年,到现在也没有解决,如果我们是为共产党做宣传的,为什么中国官方不痛痛快快答应我们的要求呢?这也说明,我们并没有因为市场的诱惑而放弃自己的原则,而何清涟将包括德国之声在内的外国媒体比喻为驴子,在"中国市场庞大"这把青草面前难免动心。我想读者自有公论。
何清涟在采访中还说,今年10月7日,德国之声中文部冯海音给她写信,请她写评论,评中国农村土地改革。是这样吗?
张丹红:10月7日正是针对德国之声的运动进行得如火如荼的时候,我当时没有上班。后来我询问了冯海音到底是怎么回事,他说是为准备"六四"二十周年,想请一系列异议人士写回顾文章。他说绝没有提评论一词,因为他知道台里的规定,而且他认为这个规定是完全有道理的。我印象中何清涟也做过记者工作,怎么对新闻工作的几种形式她总是混淆呢?2005年我请她改写报导,她在接受发表在"法兰克福汇报"的采访时说,我要求她写关于中国的新闻,我想即使我是在找借口,也会想出更高明一些的托辞,她在美国,我怎么会请她写中国的新闻呢?现在她又说冯海音请她写评论,这让我感到不解。
何清涟与德国之声之间的合作关系到底是什么时候结束的呢?
张丹红:我2005年通知何清涟不能再写评论之后,记忆中她没有怎么提出过写什么报导的建议。现在从她对"法兰克福汇报"的披露中,我才知道她向来是专栏作家,对写采访报导有些不屑一顾的意思。不过,我们间或采访过她。我们到德国之声的财务处查了一下,最后一次付给她采访费是2007年1月。可见我们也没有因为中国官员的批评就终止了与她的合作。而她的先生程晓农现在仍然是我们经常采访的对象。如果说我们早已被红色渗透,而且已经臭名昭著,用何清涟自己的话说德国之声的再度邀请"明显带有利用异议人士为德国之声信誉背书的嫌疑",实在是对她人格的侮辱,那么她为什么不劝劝自己的先生不要再接受我们的"侮辱"呢?
转自《德国之声》
魏京生就《德国之声》中文部问题拜访德国议会 —— 全文点击: http://www.rfa.org/mandarin/yataibaodao/weijingsheng-1205200810134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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