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年六四事件前学运领袖柴玲控告纪录片《天安门》(The Gate of Heavenly Peace)的制作公司侵害其声誉及公司商誉再引起争议,近百的学者联名声援言论自由。也有前学运领袖表示理解,至于柴玲用法律的手段维护自己的权益,与过去的历史切割外界有不同看法。
柴玲2007年5月在美国波士顿入禀法院,以诽谤和侵犯商誉,起诉描述“六四天安门事件”的纪录片《天安门》的制作公司(the Long Bow Group),再次引公众的关注。过百名来自美国、英国、欧洲的中外学者,在网上发表联署声明,为《天安门》的作者撑腰,当中包括来自北京的作家王力雄及人民大学的教授。
当年六四事件参与者,入狱超过10年的北大学哲学系研究生李海,周一晚对本台表示,他不清楚事件,但认为当年的参与者透过法律的手段,与20年的事件作出切割,是个人的选择,他对柴玲表示理解。他说:“柴玲现在这样做,去保护她的利益,我是可以理解的。但这个利益是否正当?我无从判断。正如那个作者,有他的权利,创作和表达自己的意见。她有自己的利益所在,她想办法保护自己的利益,可以理解。对柴玲我还有这样一个想法,我觉得她当年作得很出色,这里面有一些小的是非,我也听说过一些,但是当时的运动,她起的作用很大,我想不能要求她,一个人以后一直是这样,或者永远是这样。她只要当时作用应该做的事,后来她退出,完全是正常的事,她不退出,更好。”
不过,联署反对柴玲控告的英国华威大学学者陈美红对本台表示,六四是一个集体回忆,提及柴玲及其公司的,不止纪录片《天安门》的制作者,她不能认同柴玲的指控。她说:“我们这些老百姓很难会忘记,也有人选择一定不要忘记,当年这些学生领袖给我们一些启蒙。我觉得的柴玲的这个诉讼,当然她的选择,她的公司是觉得是需要受到保护,那我能够明白,但同时我又觉得,这家被起诉的民间团体是一个学术研究团体,他们也是出于关怀中国,而拍了那套电影《天安门》。我觉得从一个历史的纪录来看,他们做得很有价值,所以他们这样被柴玲告,我觉得是很遗憾的事。
而李海说,柴玲用诉讼的方式,使自己与过去的历史切割,法庭一旦出现“扒粪”的现象,效果难以预料,可能适得其反。他说:“这本身就是一个过程,可以回答,让我知道是甚么一会事。比如说,经过这个诉讼,今年或连续的诉讼,通过一个案例告诉我们是怎么一会事。但他们都要出钱了,双方都要浪费一些金钱和时间。这个过程,或许用能给我们一些好的东西。
由柴玲担任主席的Jenzabar公司于2007年5月入禀美国法院,指《天安门》的制作人在片中诽谤柴玪及侵犯其公司的商标,法院于去年8月撤销诽谤案,但侵犯商标案仍然继续,而天安门制作人近期在其网站发起呼吁,要求外界的支持,并表示由于诉讼费很贵,公司有可能在诉讼有结果前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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