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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开放大陆人士来台接受「五大强项」医疗服务
日期:7/21/2007 来源:行政院陆委会 作者:行政院陆委会

行政院大陆委员会  新闻稿

地址:台北市济南路12-215-18  电话:23975589转联络处  电传:23975294
本会网址:
http://www.mac.gov.tw 967月13日编号第061号


行政院开放大陆人士来台接受「五大强项」医疗服务,自8月1日起受理申请

行政院于7月11日第3049次院会通过行政院卫生署所提报之「医疗服务国际化旗舰计划」,将开放大陆人士来台接受我国较具竞争优势的活体肝脏移植手术(不涉及国内器官捐赠)、颅颜重建手术、心血管侵入性治疗及外科手术、人工生殖技术、关节置换手术等「五大强项」医疗服务,列为优先开放项目。相关机关预定于本月底前完成配套作业,自8月1日起开始受理申请。

我国本于医疗无国界的人道精神,多年来持续对于其它国家提供医疗援助与服务,在国际间已建立良好形象与声誉,在对于大陆地区人民之医疗协助方面,我方亦于2000年间,建置「大陆地区人民来台就医项目审查机制」,对于罹患目前中国大陆医疗技术无法医治疾病之大陆地区人民,由陆委会、卫生署、内政部等机关召开会议,项目许可来台就医,迄今已累积相当数量的成功案例与宝贵经验(已有6位大陆人士依本项目来台就医),而开放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接受「五大强项」医疗服务,可与此一既有的医疗协助机制相接轨,立即展现成效,从而促进两岸间良性的互动。

国内医疗技术进步,医疗服务产业现况处于成熟阶段,开放大陆人士来台接受「五大强项」医疗服务,实有助于促进医疗产业升级与策略创新,促进我整体医疗产业国际化,医界对于开放大陆人士来台接受医疗服务之需求甚为殷切,另依据卫生署2005年统计资料,我国各医疗院所病床总数共约14万床,一般病床占床率平均约为 70%,供给面尚有3成余裕,另「全民健康保险医事服务机构特约及管理办法」第37条亦明定,各医院应保留50%-75%以上之病床为健保病床,对于国人的就医权益已有充分保障,开放大陆人士项目申请来台接受「五大强项」医疗服务,对于国人医疗权益应不致产生负面影响。

依政府规划,申请来台接受「五大强项」医疗服务之大陆人士系由我方医疗院所代为提出申请,并透过现行「大陆地区人民来台就医项目申请审查机制」平台,处理个案的审查作业,初期试办6个月,另考量本措施开放后势将吸引大陆人士来台就医人潮,于6个月试办期满后,政府将配合「医疗服务国际化旗舰计划」之推动期程,进一步规划调整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法规架构,并采取「公布个别医疗项目收费参考基准」、「建置大陆人士来台就医流量管控机制,合理分配医疗资源」等相关行政配套措施,并对于未来可能发生的医疗纠纷案件预为因应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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